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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件禮物(一)2000字作文

小説 閲讀(3.33W)

古老的不列顛古稱康沃爾。在這片土地上,曾經生活着一位名叫巴拜珂·玻希思的婦女,她在侄女泰芬妮的幫助下,幹了一輩子農活。她倆起早摸黑,不是在田裏,就是在奶場,擠牛奶,做黃油,喂家禽。她們自己辛辛苦苦幹活,為的是別人不用幹活。巴拜珂要是讓自己稍稍休息一下,想點別的,也許對她來説會更好些,因為她很快就因為錢而喜歡起錢來,自己和泰芬妮在吃穿方面能省則省。她憎恨窮人,宣稱窮人根本就不配活在這世上。
  沒錯,巴拜珂就是這種人,因此不難猜測,有一天,當她發現泰芬妮竟然在牛棚外和小丹尼斯閒扯時,她有多氣憤。小丹尼斯是誰?不過是普拉瓦村來的短工。她抓住侄女的胳膊,使勁把她拖開,訓斥道:“閨女,你就不覺得害臊?竟然浪費時間去和一個窮光蛋閒扯?要知道你要是願意的話,有一大把小夥子搶着要給你買戒指呢。”
  “您知道的,丹尼斯是種田好手,”泰芬妮臉都氣紅了,説道,“而且他還在存錢,很快他就會有自己的農場的。”
  “就憑他,”巴拜珂不屑地説,“就是有一百個他,也存不夠錢來買農場。我寧願你死了,也不願意你嫁給全部家產都背在身上的傢伙。”
  “當一個人又年輕、又強壯時,有沒有家產有什麼關係?”泰芬妮問。姑姑聽了她的話,大吃一驚,連忙打斷。
  “有沒有家產有什麼關係?”她吃驚地重複了一句,“你難道竟然蠢得連錢都不喜歡?倘若這就是你從丹尼斯那兒學來的東西,我不准你再和他説話。他要敢再在這兒露面,我就把他趕出農場。洗衣服去,完了晾起來。”
  泰芬妮不敢不聽,心情沉重地朝着河邊走去。
  “她的心比這些石頭還要硬。”女孩自言自語道,“不,還要硬一千倍。水起碼還能把石頭磨穿,可是你就是哭上一輩子,她也不在乎。和丹尼斯説説話是我唯一的快樂,我要是從此不再和他見面,我還不如做修女去呢。”
  泰芬妮腦袋裏閃着這些念頭,來到河邊,展開一大包要洗的衣服。木棍敲擊聲讓她抬起頭,發現眼前站着個陌生的小老太太。
  “您想坐下來歇一歇嗎,老奶奶?”泰芬妮把衣服放在一邊,問道。
  “當你窮得以天作蓋時,你想在哪兒休息就在哪兒休息。”老太太用顫抖的聲音回答。
  “那麼説您是孤苦伶仃一個人了?”泰芬妮問,心中充滿同情,“難道您沒有朋友,他們不歡迎您到他們家裏去嗎?”
  老太太搖搖頭。
  “他們早就死了,”她回答,“我的朋友只剩下那些好心腸的陌生人。”
  女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把準備當午飯的一小塊麪包和一些鹹肉遞給她。
  “您拿去吧,”她説道,“不管怎麼説,今天您先好好吃一頓。”老太太接過麪包和肉,凝視着泰芬妮。
  “幫助人的也應該得到幫助,”她回答,“你的眼睛現在還紅紅的,因為小氣的巴拜珂不讓你和普拉瓦村的小夥子説話。高興點,你是個好姑娘,我有件東西給你,能讓你天天見到他。”
  “您?”泰芬妮叫起來。她發現老乞丐對她的事竟然一清二楚,不禁目瞪口呆,不過老太太彷彿沒聽到她的叫聲似的。
  “把這個長長的銅別針拿去,”她繼續説,“每次你把它別在衣服上,玻希思大媽就會離開家,去數包菜。只要這根別針在衣服上,你就自由了,在你把它重新放回盒子裏之前,你姑姑不會回來。”説完,她站起身,衝泰芬妮點點頭,就不見了。
  姑娘站在原地一動不動,像塊石頭一樣。要不是手中的別針,她會以為這是在做夢呢。不過別針告訴她老太太不是凡人,而是個仙女,來告訴她將來會發生哪些事。然後泰芬妮的目光突然落到那堆衣服上,為了趕時間,便拼命洗起來。
  第二天晚上,等到丹尼斯習慣地等在牛棚旁時,泰芬妮把別針別在衣服上,只見巴拜珂立刻穿上木屐,穿過果園,來到包菜田。姑娘懷着愉快的心情,腳步輕輕地跑出門,和丹尼斯開開心心地待了一夜。此後,好多天又這麼過去了。最後,泰芬妮注意到一件事,一件讓她很傷心的事。
  起初,丹尼斯發現兩人在一起時,似乎時光飛逝,就和姑娘的感覺一樣。然後當他把自己會的歌都教給她,把自己的發財和變成大人物的計劃全都告訴她之後,他沒話對她説了,原來他也和很多人一樣,喜歡吹噓自己,而不喜歡聆聽別人的話。有時候他還爽約,第二天晚上再告訴泰芬妮,説他有事進了城。她沒有責怪他,但是心裏有數,很清楚他已經不像從前那樣在乎自己了。
  她的心日漸沉重,面頰日漸蒼白。有一天,她又空等了一晚上,便扛起水罐,慢慢來到泉邊。上,她遇到了曾經送給她別針的仙女。仙女望着泰芬妮,調皮地笑了笑,説道:“哎呀,我的漂亮姑娘想見情人就能見到,怎麼反倒沒以前漂亮了?”
  “他已經煩我了,”泰芬妮用顫抖的聲音説,“他找藉口躲着我。啊!好奶奶,僅僅和他見見面是不夠的,我必須能夠讓他開心,把他留在我身邊。你知道的,他是那麼聰明。幫幫我,讓我也變聰明吧。”
  “這就是你想要的嗎?”老太太叫道,“好吧,把這根羽毛拿去,插在頭上,你就會像所羅門一樣聰明。”
  泰芬妮高興得臉通紅,跑回家,把羽毛插在當地姑娘常戴的藍髮帶子上。頓時,她聽見丹尼斯開心地吹着口哨。姑媽正在數包菜,很安全,於是她急匆匆地去找丹尼斯。姑娘的言談讓丹尼斯目瞪口呆。她似乎無所不知,説到歌曲,她不僅會唱不列顛各地的歌曲,而且自己還會作曲。這真是那個自己教什麼她都肯學的文靜姑娘嗎?或者還是別的什麼人?也許她瘋了,身體裏有個惡魔。不管怎麼樣,他夜復一夜地過來,發現她變得越來越聰明。不久,鄰居間就開始嘀咕起讓他們的驚訝的事來,原來泰芬妮忍不住嘲弄起那些看不起她的穿着的人來,編排很多笑話來取笑他們。當然,他們聽到了這些嘲笑,搖搖頭説:“她是個壞脾氣的丫頭,娶了她的男人會發現將來挽着韁繩趕馬的是她。”
  不久,丹尼斯也開始同意起鄰居們的觀點來。由於無論走到哪兒,他都喜歡做主,因此他害怕起泰芬妮的利嘴來,當她開別人的玩笑時,和從前不同,他不但笑不出來,反而變得臉紅脖子粗,很不自在,心想下回就要輪到自己被笑話了。
  就這樣,終於有一天晚上,丹尼斯告訴泰芬妮他一刻也待不下去了,説自己答應去參加鄰村舉行的一場舞會。
  泰芬妮的臉沉下來,她辛辛苦苦幹了一整天活,本指望和丹尼斯安安靜靜地待一會兒。她使出渾身解數,勸他不要離開自己,但是他就是不聽,最後她生氣了。
  “哦,我曉得你為什麼不肯錯過這場舞會了,”她説,“原來蓬冷蘆的阿茲利茲要去。”
  阿茲利茲是方圓幾英里內最可愛的女孩,和丹尼斯從小就認識。
  “沒錯,阿茲利茲是要去,”丹尼斯看到她嫉妒,心裏很高興,説道,“人們都從大老遠的地方去看她跳舞。”
  “那你就去吧!”泰芬妮叫道,説完走進屋,“砰”的一聲把門關上。
  她孤零零地坐在爐火邊,凝望着紅彤彤的灰燼,感到很難過。然後她把羽毛從頭上拔下來,扔掉,頭枕着手,傷心地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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