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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市長伯伯的一封信1200字作文

書信 閲讀(1.72W)

親愛的市長伯伯:

致市長伯伯的一封信1200字

您好!

謝謝您在百忙之中來看我的這封信!這幾年,我們廈門的環境越來越漂亮,獲得的榮譽也越來越多,像聯合國人居獎、國家衞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等等,我們也身為廈門的一個普通市民感到無比的自豪!謝謝您和所有為廈門的發展做出貢獻的人們!

然而,發生在我們廈門的2件真實事例起了我的注意和思考。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SM城市廣場,在紅綠燈路口等綠燈,這時,有一位哥哥在旁焦急不安地走來走去,似乎有什麼急事。過了一會兒,斑馬線的紅燈還在倒數“12、11、10”,他迫不及待地衝了過去,“啊,危險!”他在車流中閃過來閃過去,真像個蜘蛛俠!還好,平安地走到了對面。這位哥哥闖紅燈的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真是不應該啊,太危險了!

2012年4月12日,廈門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小鑫炫被害案,案件回放一下:2012年4月初,因經濟窘迫,罪犯劉某明先後萌生搶劫、詐騙等多種違法斂財的念頭,但都沒有實施。4月10日,他決定綁架孩童勒索財物並準備了作案工具,尋找作案目標,最終確定以相熟的林鑫炫作為綁架勒索對象。

4月12日下午,劉某明在源泉山莊門口誘騙放學返回的小鑫炫離開住處。之後又騙他到轎車後備廂中,並駕車離開廈門。次日凌晨,劉某明到永春接上聾啞的堂弟劉某峯,二人共同駕車駛往德化。途中,劉某明獨自下車查看後備廂,發現小鑫炫已昏迷,於是決定將小鑫炫丟入德化初溪水庫。隨後,劉某明迴避劉某峯,將昏迷的林鑫炫裝入事先準備好的行李箱,然後讓劉某峯幫忙抬箱子。兩人共同將行李箱推進水庫。

4月14日,劉某明指使劉某峯購買手機卡,兩人謊稱小鑫炫還活着,向其父母發送勒索短信,要求支付15萬元贖金。

4月18日,小鑫炫的屍體在水庫被發現。

4月21日,劉某明、劉某峯相繼落網。

備受關注的“綁架殺害小鑫炫案”在廈門市中級法院當庭宣判,主犯劉某明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從犯劉某峯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落政治權利2年;兩人被判賠償受害人家人69萬餘元損失,其中,劉某明承擔80%責任,劉某峯承擔20%責任。

我一直在想:為什麼罪犯忍心殺害一個不滿10歲的小孩?這個案件的主犯劉某明是一個十足的法盲,是一個賭棍,為了還清賭債,不惜鋌而走險,綁架勒索殺害小鑫炫,而且罪犯和小鑫炫同住一個小區,又彼此較熟悉,真讓人感到痛恨、可惜!

親愛的市長伯伯,在這裏,我要大聲呼籲:我們要從國小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們不做法盲,我們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平時還要防範壞人,小朋友們碰到壞人時,不能硬碰硬,要機智勇敢地與壞人周旋,適當保護自己,找機會報警、求助、逃脱,並舉報壞人,才能更好地為建設美麗廈門貢獻一份力!

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廈門市天安國小五年四班蔡嘉淇

2014年7月1日

五年級:蔡嘉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