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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敍事作文:從逛街中我學到了語文750字

敍事 閲讀(1.07W)

記得小時候,我最喜歡媽媽帶着我逛街了。不過,並不是因為能夠買到喜歡的玩具和食物,而是能夠學到知識。

記得那年夏天,媽媽帶我去了武漢大姨家。武漢的人有個習慣,就是:早吃晚飯,然後出去散步,當肚子餓了的時候就去路邊的小店吃頓宵夜。於是,每當吃夠晚飯,大姨和媽媽便會帶着我和哥哥弟弟去街上散步,順便讓我們識字。怎麼識字呢?這個辦法是媽媽想出來的,媽媽讓我們兄弟三個比賽,看誰認識的字多。其實就是路邊商店的廣告牌,讓我們一個字一個字的認出來。大姨説“誰認識的字多,我就給他買零食”一聽這話,我們兄弟三人都“摩拳擦掌”,想要好好的比試一番。為了自己喜歡的零食,我們還有什麼可畏懼的呢?

我們邊走邊看,忽然媽媽指着旁邊説“誰認識那四個字”?哥哥搶着説,“我認識,那是振宇兵館。因為我的名字就叫振宇。”弟弟也接着説,“是的,那就叫振宇兵館”大姨説,“不對,你們認錯了”。接着大姨就問我,“承承,你認識嗎?”我笑了笑説,“大姨,我認識,那叫振宇賓館,不是振宇兵館。”大姨笑着説,“對,還是你認識的字多。你們兩個應該跟着承承好好的學學”。哥哥和弟弟都羞愧的低下了頭。我們繼續前行,繼續比賽。當然,幾乎每次都是我贏,但我從來不獨佔零食,我還會分給哥哥和弟弟的。

每當我們遇到不會的字的時候,就會“廢寢忘食”地去查字典。當我們查出來的時候,就會把這些字牢記於心。

路上經常會看到一些“奇怪”的招牌,比如“簾簾不捨”,“默默無蚊”,“食全酒美”。這些字都用錯了。我問媽媽,“為什麼他們非要用錯字呢?還不改正。”媽媽給我説“他們並不是無意用錯的,而是故意弄錯的。用新鮮的招牌才能吸引更多的顧客。他們是利用了語文上的諧音。”我問媽媽,“什麼是諧音呀?”“你上四年級的時候就能學到了”。媽媽回答道。

語文在生活中出現的最多,我要在生活中學習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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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敍事作文:從逛街中我學到了語文7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