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鄭當保安前,做過小生意,開小五金店,開店過程中做了很多惡事。
首先,去託運部取貨,託運部不小心多發了一件貨,小鄭藏起來,默不作聲,託運部來找,不承認,這是小偷行為。可是當時小鄭不知道事情性質惡劣,不認為是偷,做生意老實太重要了。
還有批發商給小鄭發貨,算錯帳,少收300元,小鄭不作聲,沒有主動提醒批發商,以為這樣得到錢沒事,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小鄭後來良心受苦,如果提醒批發商有福報,不提醒有惡報。
還有銅錢當鋁線賣了,批發商不知,小鄭知道,這是發錯貨啦,小鄭不吭聲,又是作惡,小鄭後來悔恨自己,補錢給批發商。
小鄭還把低檔貨賣中檔價格,欺騙消費者,給消費者一箇中檔貨和一個低檔貨,矇混過關,消費者質疑,小鄭厚着臉皮説差不多。其實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