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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日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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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説日篇

本篇名“説日”,實際上是談天體運行問題,涉及到對天地星月雲的看法,比較集中地反映了王充的宇宙觀。

兩漢時期,有三種天體説:蓋天説、渾天説和宣夜説。王充對這三種天體説都進行了責難。他認為,天地日月星辰都是物質實體。天地都是平正的,天與地上下相距六萬裏,四方中央高下皆同。天地的厚度是無限的,天無上,地無下。日月星辰都附着在天上,隨天四時轉行。地不動,天左旋,日月星辰右旋。由於轉動速度不同,所以人總看到日月像左旋似的。日月看起來是球狀,實際不對。日食和月食是由於日月在一定週期內“光自損”造成的。由此可見,王充的宇宙觀是一種方天説。王充的天體説雖不足取,但也有某些合理之處。如日中離人近,日出入離人遠;離人遠,所以看不見。又如雨不從天下,而是地上雲氣升入空中聚積形成的等等。由於王充缺乏在天文方面的實踐,只憑感性經驗和邏輯推理來認識宇宙,因此使他對宇宙的認識落後於當時天文科學的發展。

【原文】

32·1儒者曰:“日朝見(1),出陰中(2);暮不見,入陰中。陰氣晦冥,故沒不見。”如實論之,不出入陰中。何以效之?夫夜,陰也,氣亦晦冥。或夜舉火者,光不滅焉。夜之陰,北方之陰也。朝出日,入所舉之火也(3)。火夜舉,光不滅,日暮入,獨不見,非氣驗也(4)。夫觀冬日之出入,朝出東南,暮入西南。東南、西南非陰,何故謂之出入陰中?且夫星小猶見,月大反滅,世儒之論,竟虛妄也。

【註釋】

(1)見:同“現”。

(2)日朝見,出陰中:古代蓋天説認為,天像個斜放的車蓋,(類似撐開的傘),其中心在北面,太陽是附在天上,隨天繞北極由東向西運轉,當轉到北極以北就不見了,叫日入;從北極以北轉回來又能看見,叫日出。陰陽五行家認為北方屬陰,陰氣盛;南方屬陽,陽氣盛。因而認為太陽早晨升起是繞過北方從陽氣中出來。

(3)入:根據文意疑是“人”字形近而誤。

(4)上言“陰氣晦冥,故沒不見。”故疑“非”後奪一“陰”字。

【譯文】

儒者説:“太陽早晨升起,是從陰氣中出來的;日落看不見,是又回到陰氣中去。陰氣昏暗,所以隱沒看不見。”按實際情況説,不是從陰氣中出來,也不是回到陰氣中去。用什麼來證明呢?因為夜晚是陰氣,陰氣很昏暗。有人晚上舉着火把,火光並不熄滅。夜晚的陰氣和北方的陰氣是一樣的。早晨升起的太陽,跟人舉着的火把一樣。夜晚舉着火把,火光不會熄滅,日暮落山,偏偏看不見,這證明晚上看不見太陽不是陰氣昏暗的緣故。再來看看冬天的日出日落,早晨太陽從東南方升起,傍晚向西南方落下。東南方和西南方都沒有陰氣,為什麼要説它從陰氣中升起又回到陰氣中去呢?再説,星星很小晚上還看得見,太陽大反倒會隱沒,可見世上儒者的議論,最終是沒有根據的假話。

【原文】

32·2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長,亦復以陰陽。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耀,故日出輒無障蔽。冬,陰氣晦冥,掩日之光,日雖出,猶隱不見,故冬日日短,陰多陽少,與夏相反。”如實論之,日之長短,不以陰陽。何以驗之?復以北方之星。北方之陰,日之陰也(1)。北方之陰,不蔽星光,冬日之陰,何故猶滅日明(2)?由此言之,以陰陽説者,失其實矣。

【註釋】

(1)根據文意,疑“日”前奪一“冬”字。下文“冬日之陰,何故猶滅日明”承述本句,可證。(2)猶:可,能。

【譯文】

儒者説:“冬天短,夏天長,也還是由於陰氣和陽氣的緣故。夏天的時候,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跟太陽同光輝,所以太陽出來就沒有遮蔽。冬天的時候,陰氣昏暗,掩住了太陽的光亮,太陽雖然升起,就像被遮着看不見一樣,所以冬天白晝短,陰氣多陽氣少,與夏天正相反。”按實際情況來説,白晝的長和短,跟陰氣和陽氣沒有關係。用什麼來證明呢?還是拿北方的星來證明。北方的陰氣同冬天的陰氣一樣。北方的陰氣,不遮蔽星光,冬天的陰氣,怎麼能使太陽的光亮消失呢?這樣説來,用陰氣和陽氣多少來解釋白晝長短的人,所説的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

【原文】

32·3實者,夏時日在東井(1),冬時日在牽牛(2)。牽牛去極遠(3),故日道短(4);東井近極,故日道長。夏北至東井,冬南至牽牛,故冬、夏節極,皆謂之至(5);春秋未至,故謂之分(6)。

【註釋】

(1)東井:井宿,二十八宿之一,朱鳥七宿的第一宿。有星八顆。今稱“雙子座”。

(2)牽牛:牛宿,二十八宿之一,玄武七宿的第二宿。有星六顆。今稱“摩羯座”。以上參見《漢書·律曆志》。

(3)張衡《渾天儀》:“夏至去極六十七度而強;冬至去極百一十五度,亦強。春分去極九十一度,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少。”王充採用此當時流行的冬至點在牽牛初度的説法。

(4)日道:太陽出沒所經過的軌跡。這裏是指白晝的意思。

(5)即太陽到東井稱為夏至,到牽牛稱為冬至。

(6)分:陰陽相半,晝夜均等,寒暑平穩,所以稱為分。這裏指太陽由南向北移到黃道與赤道的交點,稱為春分;由北向南移到黃道與赤道的交點,稱為秋分。

【譯文】

實際上,夏天的時候太陽處在東井,冬天的時候太陽處在牽牛。牽牛離北斗星很遠,所以白晝短;東井靠北斗星很近,所以白晝長。夏天太陽向北移到東井,冬天太陽朝南移到牽牛,所以冬、夏的節氣到了白晝最短與最長的時刻,因此都稱作“至”;春、秋的節氣沒有到白晝最短與最長的時刻,所以稱作“分”。

【原文】

32·4或曰:“夏時陽氣盛,陽氣在南方,故天舉而高;冬時陽氣衰,天抑而下(1)。高則日道多,故日長;下則日道少,故日短也。”日陽氣盛(2),天南方舉而日道長,月亦當復長。案夏日長之時,日出東北,而月出東南;冬日短之時,日出東南,月出東北(3)。如夏時天舉南方,日月當俱出東北;冬時天覆下,日月亦當俱出東南。由此言之,夏時天不舉南方,冬時天不抑下也。然則夏日之長也,其所出之星在北方也(4);冬日之短也,其所出之星在南方也(5)。

【註釋】

(1)抑:向下壓。這裏是降的意思。

(2)根據文意,疑“日”前奪一“夏”字。上文言“夏時陽氣盛,陽氣在南方,故天舉而高”,可證。

(3)根據文氣,疑“月”前脱一“而”字。上文“夏日長之時,日出東北,而月出東南”,以此對文,可證。

(4)星:這裏指東井。

(5)星:這裏指牽牛。

【譯文】

有人説:“夏天的時候陽氣盛,陽氣在南方,所以天就升高了;冬天陽氣衰,天就降低了。天高,那麼太陽經過的路程多,所以白晝長;天低,那麼太陽經過的路程少,所以白晝短。夏天陽氣盛,天的南方升高而太陽經過的路程長,那麼月亮經過的路程也應當長。考察夏天白晝長的時候,太陽是從東北方升起,而月亮是從東南方升起;冬天白晝短的時候,太陽是從東南方出來,而月亮是從東北方出來。按説夏天的時候天從南方升高,太陽和月亮就應當一起從東北方升起;冬天的時候天又降低了,太陽和月亮也應當一起從東南方出來。照這樣説來,夏天的時候天不會從南方升高,冬天的時候天又不會降低。那麼可見,夏天白晝長,是因為太陽出於北方的東井星的緣故;冬天白晝短,是因為太陽出於南方的牽牛星的緣故。

【原文】

32·5問曰:“當夏五月日長之時在東井,東井近極,故日道長。今案察五月之時,日出於寅(1),入於戌(2)。日道長,去人遠,何以得見其出於寅入於戌乎?”日東井之時(3),去人、極近(4)。夫東井近極,若極旋轉,人常見之矣。使東井在極旁側,得無夜常為晝乎!日晝行十六分(5),人常見之,不復出入焉。儒者或曰:“日月有九道(6),故曰日行有近遠,晝夜有長短也。”夫復五月之時,晝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晝十分,夜六分;從六月往至十一月,月減一分。此則日行月從一分道也(7),歲日行天十六道也(8),豈徒九道?

【註釋】

(1)寅:我國古代用地支把一晝夜分為十二個時辰,寅相當於上午三到五點。同時又用地支按順時針方向表示方位,子為正北,午為正南,寅相當於東北。這裏所説的太陽出現的方位與時間,跟寅所表示的相一致。

(2)戌(xū需):表時間相當於下午七到九點,表方位相當於西北。

(3)根據文意,疑“日”下脱一“在”字。上文言“夏時日在東井”,又言“當夏五月日長之時在東井”,可證。

(4)人:指漢朝人。

(5)十六分:王充把一天分為十六等分,規定二月春分,太陽晝夜各行八分,以後每月晝行遞增一分,夜行遞減一分。到五月夏至,太陽晝行十一分,夜行五分。此後,每月晝行減一分,夜行增一分。至八月秋分,又晝夜各行八分。

(6)日月有九道:東漢時,一般認為日行中道,即黃道,而月行九道。所謂九道,就是按黃道的東、南、西、北各為兩道(陰陽五行家稱為青道、赤道、白道、黑道),加上黃道,共九道。立春、春分,月出黃道東青道;立夏、夏至,月出黃道南赤道;立秋、秋分,月出黃道西白道;立冬、冬至,月出黃道北黑道。

(7)一分道:指太陽經過“一分”所走的路程。日行月從一分道:指太陽每月遵循一分道長的路程運行,即冬至後每月遞增一分道,夏至後每月遞減一分道。這是從四季晝夜時刻的變化來推論太陽的運行。

(8)十六道:根據《淮南子·天文訓》記載,日出暘谷,經咸池、扶桑、曲河、曾泉、桑野、衡陽、昆吾、鳥次、悲谷、女紀、淵虞、連石、悲泉、虞淵,至蒙谷定昏,共十六所。王充這裏所説的十六道,正與十六所合。

【譯文】

有人問:“每當夏天農曆五月白晝最長的時候,太陽處在東井,東井靠近北斗星,所以白晝最長。現在考察五月時,太陽寅時從東北升起,戌時向西北落下。太陽經過的路程很長,離人又遠,為什麼能知道它是寅時從東北升起,戌時向西北落下呢?”因為太陽處於東井的時候,離人與北斗星很近。東井靠近北斗星,沿着北斗星旋轉,這樣,人們就能經常看到東井和太陽了。這時,要是東井在北斗星的旁邊,豈不是夜晚就經常成為白晝了!這樣,太陽白晝運行十六分,人們就能常常看見它,而不再有太陽出沒的問題。儒者有人説:“太陽和月亮運行有九道,所以説太陽運行有時遠有時近,白晝與黑夜也就有時長有時短。”還是就五月的時候來説,太陽白晝運行十一分,夜晚運行五分;六月份,太陽白晝運行十分,夜晚運行六分;從六月往後到十一月份,太陽白晝每月減少運行一分。這就是太陽運行每月遵循一分道的原則,可見,年年太陽每天都按十六分道運行,哪裏只是九道呢?

【原文】

32·6或曰:“天高南方,下北方。日出高,故見;入下,故不見。天之居若倚蓋矣(1),故極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極,其天下之中(2),今在人北,其若倚蓋,明矣。”日(3):明既以倚蓋喻(4),當若蓋之形也。極星在上之北,若蓋之葆矣(5);其下之南,有若蓋之莖者(6),正何所乎?夫取蓋倚於地,不能運,立而樹之,然後能轉。今天運轉,其北際不著地者(7),觸礙何以能行?由此言之,天不若倚蓋之狀,日之出入不隨天高下,明矣。

【註釋】

(1)居:固定。倚:偏朝一邊。天之居若倚蓋:古代的蓋天説認為,大地是方的,天像一個斜放着的車蓋(類似撐開的傘)罩着大地。這樣,天就南邊高,北邊低,中心向北靠。

(2)其:疑“在”字之誤。下文“今在人北”,承此為文,可證。

(3)日:以下是王充發表對“或曰”的看法,故疑“日”系“曰”形近而誤。

(4)明: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5)葆:保鬥,車蓋正中的帽頂。

(6)莖:這裏指車蓋正中支撐車蓋的杆子。

(7)不: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譯文】

有人説:“天南方高,北方低。太陽高高升起,所以看得見;太陽落下去,所以看不見。天就像斜放着的車蓋固定在空中,所以北斗星在人的北面,這就是天像個傾斜車蓋的證明。北斗星在天下的正中,現在在人們的北面,天像個傾斜着的車蓋,這已經很清楚了。我説:既然把天比喻為傾斜的車蓋,就應該像車蓋的形狀。北斗星在我們上空的北面,像車蓋的帽頂;那麼它的下面朝南,該有個像支撐車蓋的杆樣的東西,它正好在什麼地方呢?再説,拿車蓋斜放在地上,它不會運轉,把它樹立起來,然後才能轉動。現在天在運轉,它的北部邊沿接觸了大地,要是碰到障礙,怎麼能運轉呢?像這樣説來,天就不像個傾斜着的車蓋形狀,太陽的出沒也不跟天的高低有關,這是很清楚的了。

【原文】

32·7或曰:“天北際下地中,日隨天而入地,地密鄣隱,故人不見。

然天地,夫婦也,合為一體。天在地中,地與天合,天地並氣,故能生物。北方陰也,合體並氣,故居北方。”天運行於地中乎?不則北方之地低下而不平也(1)?如審運行地中,鑿地一丈,轉見水源,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如北方低下不平,是則九川北注(2),不得盈滿也。

【註釋】

(1)不:同“否”。

(2)九:形容數目多。九川:這裏是所有河流的意思。

【譯文】

有人説:“天的北邊落入地中,太陽也跟隨天一起落進地裏,由於地嚴密地遮蔽着,所以人看不見。然則天地是夫妻,合成一體。天在地中,地與天合成一體,天和地併成一氣,所以能產生萬物。北方屬陰,天地合成一體併成一氣,因此住在北方。”天在地中運行嗎?否則,是北方的地低下而傾斜了?如果天真的在地中運行,鑿地一丈,轉眼就該看見水源,天在地中運行,在水中出沒嗎?如果北方低下傾斜,那麼所有的河流都應該向北傾注,而不會充滿水了。

【原文】

32·8實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隨天隱,天平正與地無異。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隨天轉運。視天若覆盆之狀,故視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然則日之出,近也;其入,遠,不復見,故謂之入。運見於東方(1),近,故謂之出。何以驗之?系明月之珠於車蓋之橑(2),轉而旋之,明月之珠旋邪(3)?人望不過十里,天地合矣,遠,非合也。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也。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民亦將謂之日中(4)。從日入之下,東望今之天下,或時亦天地合。如是,方天下在南方也(5),故日出於東方,入於北方之地(6),日出北方,入於南方。各於近者為出,遠者為入。實者不入,遠矣。臨大澤之濱,望四邊之際與天屬。其實不屬,遠若屬矣。日以遠為入,澤以遠為屬,其實一也。澤際有陸,人望而不見。陸在,察之若望(7);日亦在,視入若入,皆遠之故也。太山之高,參天入雲,去之百里,不見埵塊(8)。夫去百里,不見太山,況日去人以萬里數乎?太山之驗,則既明矣。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於道,平易無險,去人不一里(9),火光滅矣。非滅也,遠也。今日西轉不復見者,非入也。

【註釋】

(1)見:同“現”。

(2)橑(liáo遼):通“轑”,車蓋頂上的方形輻條。

(3)王充舉這個例子,是想説明太陽是附着在天體上運行的,而不是離開天體自己運行的。

(4)根據文意,疑“下”後脱一“之”字。《晉志》引作“其下之人”,可證。

(5)根據文意,疑“方”下脱“今”字。後文有“方今天下在東南之上”,可證。

(6)日出於東方,入於北方之地,句難通。日出於東方,入於西方是常理,故疑“於”下奪“西方”二字。

(7)望:上言“人望而不見”,此當言“察之若亡”故疑“望”系“亡”聲近而誤。

(8)埵:(duǒ朵)塊:小土堆。

(9)不一里:《晉書·天文志》、《隋書·天文志》、《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皆作“十里”。可從。

【譯文】

實際上,天下在地中,太陽也不跟隨天隱沒,天平正跟地沒有兩樣。然而太陽升上天空,太陽落入地下,是跟隨着天運轉的。看天像盆倒扣的形狀,所以看太陽出來是一上一下的樣子,好像是從地中升起又落入地中。其實,能看見太陽出來,是它靠近人;看見它落下去,是它離人遠,不再看見了,所以認為它入地了。太陽運行出現在東方,靠近人了,所以稱為日出。用什麼證明呢?把光亮的珠子栓在車蓋的轑上,旋轉車蓋,光亮的珠子本身會轉動嗎?人往前看不超過十里,天地就會在一起,這是遠的緣故,這不是真正合在一起。現在看見太陽落入地下,並不是真落入地下,也是遠的緣故。當太陽向西方落下的時候,那些正處在太陽下的人還會認為是中午。從太陽落下的地方,向東看現在的天下,或許也天地合在一起了。像這樣,現在的中國在南方,所以太陽從東方升起,向西方落下。在北方的土地上,太陽從北方升起,朝南方落下。它們都靠近人所以叫日出,離人遠所以叫日落。實際上太陽沒有落入地下,只是離人遠了。站在靠近大湖的水邊,看見大湖四面的邊沿都與天相連。實際上並不相連,是因為遠了,看起來好像相連一樣。太陽以離人遠為日落,大湖以離人遠為相連,它們實際上道理是一樣的。大湖那邊有陸地,人看不見。陸地是在的,只是看它像沒有一樣;太陽也是存在的,只是看它像落進地下一樣;都是離人遠的緣故。泰山很高,高出空際插入雲霄,離它百里,連個小土堆的樣子都看不見,既然離開百里,就看不見泰山,何況太陽離人要用萬里來計算呢?泰山的驗證,就已經很清楚了。假使一個人拿着火炬夜晚在路上走,地面平坦沒有障礙,離開人們十里,火光就消失了。不是火光消失了,而是離人太遠的緣故。現在太陽向西運轉不再看得見,並不是它落入地下了。

【原文】

32·9問曰:“天平正與地無異,今仰視天,觀日月之行,天高南方下北方,何也?”曰:方今天下在東南之上,視天若高。日月道在人之南,今天下在日月道下,故觀日月之行,若高南下北也。何以驗之?即天高南方(1),之星亦當高(2)。今視南方之星低下,天覆低南方乎?夫視天之居近者則高,遠則下焉。極北方之民以為高,南方為下。極東、極西,亦如此焉。皆以近者為高,遠者為下。從北塞下,近仰視斗極,且在人上。匈奴之北,地之邊陲,北上視天,天覆高北下南,日月之道,亦在其上。立太山之上,太山高;去下十里,太山下。夫天之高下,猶人之察太山也。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邊若下者,非也,遠也。非徒下,若合矣。

【註釋】

(1)即:如果。

(2)根據文意,疑“之”上奪“南方”二字。與下句“今視南方之星低下,天覆低南方乎”,相反成文,可證。

【譯文】

有人問:“既然天平正與地沒有兩樣,那麼現今抬頭看天,觀察太陽和月亮的運行,卻是天的南方高北方低,為什麼呢?”回答是:現今中國在東南方的大地上,所以看天好像很高。太陽和月亮運行的軌道在人們的南面,現在中國在太陽和月亮運行軌道的下面,所以觀察太陽和月亮的運行,就像南面高北面低。拿什麼證明呢?因為如果天的南方高,南方的星星也應當高。現在看南方的星星很低,那麼天的南方反過來不也該變低了嗎?看天處於靠近人的就高,離人遠的就低。最北面的人認為高的,最南面的人卻認為低。最東面的與最西面的,也是這種情況。都是以靠近人的為高,離人遠的為低。從北部邊塞下面,就近抬頭看北斗星,還是在人們的上空。匈奴的北面,是大地的邊沿,從北面往上看天,天反過來北面高南面低,太陽和月亮運行的軌道,也還是在天上。站在泰山頂上,覺得泰山很高;離開泰山十里,就覺得泰山變低了。其實,天的高低,就像人觀察泰山一樣。天平平正正,四面和中央的高低都是一樣的。如今看天的四邊好像低了,其實不是,是離人遠的緣故。看起來天的四邊不僅僅是低了,而且與地好像是合在一起的。

【原文】

32·10儒者或以旦暮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或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1)。其以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者,見日出入時大,日中時小也。察物近則大,遠則小,故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也。其以日出入為遠、日中時為近者,見日中時温,日出入時寒也。夫火光近人則温,遠人則寒,故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也。二論各有所見,故是非曲直未有所定。如實論之,日中近而日出入遠。何以驗之?以值竿於屋下。夫屋高三丈,竿於屋棟之下,正而樹之,上扣棟(2),下抵地,是以屋棟去地三丈。如旁邪倚之,則竿末旁跌(3),不得扣棟,是為去地過三丈也。日中時,日正在天上,猶竿之正樹去地三丈也。日出入,邪在人旁(4),猶竿之旁跌去地過三丈也。夫如是,日中為近,出入為遠,可知明矣。試復以屋中堂而坐一人,一人行於屋上,其行中屋之時,正在坐人之上,是為屋上之人與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如屋上人在東危若西危上,其與屋下坐人相去過三丈矣。日中時,猶人正在屋上矣;其始出與入,猶人在東危與西危也。日中去人近,故温;日出入遠,故寒。然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日中光明,故小;其出入時光暗,故大。猶晝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既以火為效,又以星為驗。晝日星不見者,光耀天之也,夜無光耀,星乃見。夫日月,星之類也。平旦、日入光銷(5),故視大也。

【註釋】

(1)參見桓譚《新論》。

(2)扣:通“叩”,敲打。這裏是碰着的意思。

(3)末:樹梢。這裏指竿子。跌:摔倒。這裏是傾倒的意思。

(4)人:根據文意,疑是“天”之誤。上文“正在天上”與“邪在天旁”相對為文,可證。

(5)平旦:天剛亮。銷:衰。這裏是微弱的意思。

【譯文】

儒者有人認為早晨太陽出來和傍晚落下時離人近,太陽正中時離人遠;又有人認為太陽正中時離人近,日出日落時離人遠。那些認為日出日落離人近、日中離人遠的,是見日出日落時太陽大,日中時太陽小。觀察物體近就大,遠就小,所以日出日落時離人近,日中時離人遠。那些認為日出日落太陽離人遠、日中時離人近的,是見日中時天氣温暖,日出日落時天氣寒冷。由於火光離人近就温暖,離人遠就寒冷,所以認為太陽正中時離人近,日出日落時離人遠。兩種議論各有見解,因此是非曲直無法確定。按實際來説,太陽正中時離人近而日出日落時離人遠。用什麼證明呢?拿在屋下樹棵竿子來證明。房屋高三丈,竿子在屋樑下面,把它筆直地立起,竿尖頂着屋樑,下面抵着地,這樣屋樑離地就剛好三丈。如果把竿子斜靠着屋樑,那麼竿子就會朝一邊傾倒,不會頂着屋樑,這是因為離地超過三丈的緣故。日中的時候,太陽在天的正中,就象竿子筆直地立着離地只有三丈一樣。日出日落的時候,太陽斜斜地附着在天邊,就象竿子朝一邊傾倒離地超過三丈一樣。像這樣,太陽正中時離人近,日出日落時離人遠,就可以理解清楚了。試試再讓堂屋的正中坐一個人,另一個人在屋頂上走,當他走到屋頂正中的時候,正好在坐着的人上面,這是因為屋頂的人跟屋內坐着的人相離剛好三丈的緣故。如果屋頂的人是在東邊屋脊或西邊屋脊上,那麼他與屋內坐着的人相離就會超過三丈。日中時的太陽,就像人在屋頂的正中;那剛出來和剛落下的太陽,就像人在東邊屋脊與西邊屋脊上。太陽正中離人近,所以温暖;日出日落離人遠,所以寒冷。但是日中時的太陽小,那日出日落時的大,這是由於太陽正中時陽光明亮,所以看起來小;那日出日落時陽光暗淡,所以看起來大。就像白天看火,火光小;晚上看火,火光大一樣。既然用火作了應證,再用個星星來作證明。白天看不見星星,是因為陽光照耀淹沒了它們,夜晚沒有陽光照耀,星星才能看見。太陽和月亮,跟星星同類。由於天亮和傍晚陽光微弱,所以看起來太陽就大了。

【原文】

32·11儒者論日旦出扶桑(1),暮入細柳(2)。扶桑,東方地(3);細柳,西方野也(4)。桑、柳,天地之際,日月常所出入之處。問曰:歲二月、八月時,日出正東,日入正西,可謂日出於扶桑,入於細柳。今夏日長之時,日出於東北,入於西北;冬日短之時,日出東南(5),入於西南。冬與夏,日之出入,在於四隅,扶桑、細柳正在何所乎?所論之言,猶謂春、秋,不謂冬與夏也。如實論之,日不出於扶桑,入於細柳。何以驗之?隨天而轉(6),近則見,遠則不見。當在扶桑、細柳之時,從扶桑、細柳之民,謂之日中。之時(7),從扶桑、細柳察之,或時為日出入。若以其上者為中(8),旁則為旦夕,安得出於扶桑,入細柳?

【註釋】

(1)根據文意,疑“論”下脱一“曰”字。後文有“儒者論曰”,可證。扶桑:地名。傳説在漢時中國東面二萬餘里處。

(2)細柳:地名。又稱昧谷。傳説西方日落之處。

(3)根據文氣,疑“方”後脱一“之”字。《藝文類聚》卷一、《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作“東方之地”,可證。

(4)根據文氣,疑“方”後脱一“之”字。《藝文類聚》卷一、《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作“西方之地”,可證。

(5)根據文氣,疑“出”後脱一“於”字。上文“日出於東北,入於西北”,可證。

(6)根據文意,疑“隨”上奪一“日”字。

(7)句不可讀。根據文意,疑是“日中”二字重出漏抄。

(8)若:根據文意,疑“皆”字之誤。

【譯文】

儒者議論説,太陽早晨從扶桑升起,傍晚在細柳落下。扶桑是東方最遠的地方;細柳是西方最遠的原野。扶桑與細柳是天地的邊沿,是太陽和月亮天天升起與落下的地方。每年農曆二月和八月的時候,太陽從正東昇起,從正西落下,可以説太陽是出於扶桑,入於細柳了。如今夏天白晝長的時候,太陽是從東北方升起,朝西北方落下;冬天白晝短的時候,太陽是從東南方升起,朝西南方落下。冬天和夏天,太陽的出入,在天的四角,那麼扶桑和細柳又正處在什麼地方呢?儒者談論的話,春、秋天還可以這樣説,冬、夏天就不能這樣説了。按實際情況來説,太陽不是從扶桑升起,也不朝細柳落下。用什麼證明呢?太陽跟隨着天運轉,離人近就能看見,離人遠就看不見。當太陽在扶桑或細柳的時候,從扶桑、細柳的人看來,認為是太陽在正中。當我們處於太陽正中的時候,從扶桑、細柳的人看來,或許正是日出或日落的時候。人們都以太陽在自己的頂上為日中,在兩側就為早晨與傍晚,怎麼能説太陽是出於扶桑,入於細柳呢?

【原文】

32·12儒者論曰:“天左旋(1),日月之行,不繫於天(2),各自旋轉(3)”。難之曰:使日月自行,不繫於天,日行一度(4),月行十三度(5),當日月出時,當進而東旋,何還始西轉?繫於天,隨天四時轉行也。其喻若蟻行於磑上(6),日月行遲,天行疾,天持日月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反西旋也。

【註釋】

(1)左旋:這裏指由東向西旋轉。天左旋:這是蓋天説和渾天説的説法。蓋天説認為天的運行像推磨,渾天説認為天的運行像車輪轉動。

(2)系:掛,懸。這裏是附着的意思。

(3)日月之行,不繫於天,各自旋轉:這是漢代宣夜的説法。他認為,天是茫茫蒼蒼、無邊無際的,是沒有形體的,日月和星星並不附着在天上,而是浮在空中靠氣轉動的。

(4)日行一度:古代天文學家把一週天分成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作為觀察日月和星星運行的尺度。太陽每天運行一度。參見《淮南子·天文訓》。

(5)月行十三度:月亮每天運行十三度七十六分度之二十八。

(6)磑(wèi味):磨盤。若蟻行於磑上:蓋天説認為:天由東向西旋轉,日月和星星是由西向東運行,就像螞蟻在磨盤朝着磨盤運動的反方向行走一樣。參見《晉書·天文志》。

【譯文】

儒者議論説:“天向左旋轉,太陽和月亮的運行,不是附着在天上,而是各自旋轉的。”我要責難地問:假使太陽和月亮各自運行,不附着在天上,太陽每天運行一度,月亮每天運行十三度,那麼當太陽和月亮出來的時候,應該進而由西向東旋轉,為什麼每天反倒由東開始向西旋轉呢?太陽和月亮由東向西旋轉,是因為它們附着在天上,跟隨天四季運轉的緣故。那像螞蟻在磨盤上行走的比喻,正説明太陽和月亮運行慢,天運行得快,天帶着太陽和月亮轉動,所以日月實際上是由西向東運行,但看起來卻反成了由東向西旋轉了。

【原文】

32·13或問:“日、月、天皆行,行度不同,三舒疾,驗之人、物,為以何喻(1)?”曰:天,日行一週。日行一度二千里,日晝行千里,夜行千里。麒麟晝日亦行千里(2)。然則日行舒疾與麒麟之步相似類也。月行十三度,十度二萬里,三度六千里,月一旦夜行二萬六千里(3),與晨鳧飛相類似也(4)。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積凡七十三萬裏也。其行甚疾,無以為驗,當與陶鈞之運(5),弩矢之流,相類似乎!天行已疾,去人高遠,視之若遲。蓋望遠物者,動若不動,行若不行。何以驗之?乘船江海之中,順風而驅,近岸則行疾,遠岸則行遲。船行一實也,或疾或遲,遠近之視使之然也。仰視天之運,不若麒麟負日而馳(6),皆暮而日在其前(7)。何則?麒麟近而日遠也。遠則若遲,近則若疾,六萬裏之程,難以得運行之實也。

【註釋】

(1)根據文意,疑“為”與“何”應互易。

(2)麒麟:疑是“騏驥”之誤。《初學記》卷一、《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皆作“騏驥”,可證。下同。騏驥:良馬,能日行千里。

(3)旦:根據文意,疑是“日一”豎刻兩字相連而誤。上文言“日晝行千里,夜行千里”下文言“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可一證。《初學記·日部》、《太平御覽》卷四、《玉海》卷一引《論衡》文皆作“一日一夜”,可二證。

(4)鳧(fú扶):野鴨。

(5)陶鈞:做陶器的轉輪。

(6)負:這裏是在。。下的意思。

(7)皆:根據文意,疑“比日”兩字豎刻連誤。比:及,到了。

【譯文】

有人問:“太陽、月亮和天都在運行,運行的度數不同,三者有慢有快,用人和物來證明,拿什麼來作比喻呢?”我説:天,每天運行一週,太陽每天運行一度是二千里,白天運行一千里,夜晚運行一千里。騏驥白天也跑一千里。那麼太陽每天運行的快慢跟騏驥跑的速度差不多。月亮每天運行十三度,十度是二萬里,三度是六千里,月亮一天一夜要運行二萬六千里,跟早晨飛來的野鴨飛行速度差不多。天運行三百六十五度,乘積共七十三萬裏。它運行得很快,沒有可以用來作驗證的東西,大概應當與陶鈞的運轉,射出去的箭的飛行速度差不多吧!天雖然運行很快,由於離人又高又遠,因此看起來它好像運行得很慢。但凡看遠的東西,運動的就像沒有運動一樣,運行的就像沒有運行一樣。用什麼來證明呢?乘船在江海中,順風行駛,船靠近岸邊人就感到它走得快,遠離岸邊就覺得它走得慢。其實船行的速度是一樣的,有時感到它快,有時又覺得它慢,這是因為看時距離遠近不同,才造成這種情況。抬頭看天空太陽運行,不如騏驥在太陽底下跑得快,但到了太陽落山的時候,太陽卻在騏驥的前邊。為什麼呢?因為騏驥離人近而太陽離人遠的緣故。離人遠就好像很慢,離人近就好像很快,人與天相距六萬裏的路程,太陽運行的真實情況就很難知道了。

【原文】

32·14儒者説曰:“日行一度,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天左行,日月右行,與天相迎。”問日月之行也(1),系著於天也。日月附天而行,不直行也(2)。何以言之?《易》曰:“日月星辰麗乎天(3),百果草木麗於土(4)。”麗者,附也。附天所行,若人附地而圓行,其取喻若蟻行於磑上焉。

【註釋】

(1)問:上引儒者的説法,下面王充發表自己的意見,按本篇文例無“問”字,故疑是衍文。

(2)根據文意,疑“直”下脱一“自”字。後文有“何知不離天直自行也”,又有“此日能直自行,當自東行”,可證。

(3)麗:附着。乎:於,在。

(4)引文參見《易經·離卦·彖辭》。

【譯文】

儒者説:“太陽每天運行一度,天一天一夜運行三百六十五度。天由右向左運行,太陽和月亮從左向右運行,剛好跟天相互迎面而行。”太陽和月亮的運行,是附着於天的。日月依附於天運行,不是直接自己運行的。為什麼這樣説呢?《周易》上説:“太陽、月亮和星星都附着於天,各種果實和草木都附着於地。”麗,是附着的意思。日月附着於天運行,就像人在地上轉着圓圈行走一樣,因此拿像螞蟻在磨盤上朝相反方向行走來作比喻。

【原文】

32·15問曰:“何知不離天直自行也?”如日能直自行,當自東行,無為隨天而西轉也。月行與日同,亦皆附天。何以驗之?驗之似雲(1)。雲不附天,常止於所處。使不附天(2),亦當自止其處。由此言之,日行附天明矣。

【註釋】

(1)似:根據文意,疑是“以”形近而誤。

(2)下言“日行附天明矣”,故疑此“使”字下奪一“日”字。

【譯文】

有人問:“怎麼知道日月不能脱離天直接自己運行呢?”如果太陽能直接自己運行,就應該由西向東運行,用不着跟隨天由東向西旋轉了。月亮的運行與太陽一樣,也都附着於天。拿什麼來證明呢?用雲來作證明。雲不依附於天,所以不隨天運行,而常常在原來的位置上停留。假使太陽不附着於天,那麼也應當自動停止在原來的地方。像這樣説,太陽運行是附着於天的,就很明白了。

【原文】

32·16問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難曰:“附地之氣不行,水何以行?”曰:水之行也,東流入海也。西北之高,東南方下,水性歸下,猶火性趨高也。使地不高西方,則水亦不東流。難曰:“附地之氣不行,人附地,何以行?”曰:人之行,求有為也。人道有為,故行求。古者質樸,鄰國接境,雞犬之聲相聞,終身不相往來焉。難曰:“附天之氣行,列星亦何以不行?”曰:列星著天,天已行也,隨天而轉,是亦行也。難曰:“人道有為故行,天道無為何行?”曰:天之行也,施氣自然也,施氣則物自生,非故施氣以生物也。不動(1),氣不施,氣不施,物不生,與人行異。日月五星之行(2),皆施氣焉。

【註釋】

(1)本句語義不完整,《黃氏日鈔》卷五十七引《論衡》文作“天不動”,可從。(2)五星:指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

【譯文】

有人問:“太陽是火。火在地上不運行,太陽在天上為什麼又運行呢?”回答是:附着於天的氣運行,附着於地的氣不運行。火附着於地,地不運行,所以火也不運行。責難的人説:“附着於地的氣不運行,水為什麼流動呢?”回答是:水流動,是向東流入大海。因為西北方高,東南方低,水的本性流向低處,就像火的本性趨向高處一樣。假使地不西面高,那麼水也不向東面流。責難的人説:“附着於地氣不運行,人附着於地,為什麼行走呢?”回答是:人能行走,是因為有所尋求有所作為的緣故。人的思想想有所作為,必然要行走要尋求。古代的人樸實,就是鄰國接壤,雞犬的叫聲能互相聽見,一輩子也不會相互往來。責難的人説:“附着於天的氣運行,那麼星星又為什麼不運行呢?”回答是:星星附着於天,天已在運行,隨着天旋轉,這也是在運行了。責難的人説:“人的思想想有所作為必然要行走,天意無所作為為什麼運行呢?”回答是:天運行,是在自然而然地散佈氣,施放了氣那麼萬物就會自然產生。而不是故意施放氣來使萬物產生。天不轉動,就不會施放出氣,不施放氣,就不會產生萬物,可見天的運行跟人的行走不一樣。太陽、月亮和五顆恆星的運行,都是由於天散佈了氣的緣故。

【原文】

32·17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月中有兔、蟾蜍(1)。”夫日者,天之火也,與地之火無以異也。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有烏?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烏安得立?夫月者,水也。水中有生物,非兔、蟾蜍也。兔與蟾蜍久在水中,無不死者。日月毀於天(2),螺蚌汨於淵(3),同氣審矣(4)。所謂兔、蟾蜍者,豈及螺與蚌邪?且問儒者:烏、兔、蟾蜍,死乎,生也?如死,久在日月,燋枯腐朽;如生,日蝕時既(5),月晦常盡(6),烏、兔、蟾蜍皆何在?夫烏、兔、蟾蜍,日月氣也,若人之腹髒,萬物之心膂也(7)。月尚可察也,人之察日無不眩(8),不能知日審何氣(9),通而見其中有物名曰烏乎(10)?審日不能見烏之形(11),通而能見其足有三乎(12)?此已非實。且聽儒者之言,蟲物非一(13),日中何為有烏,月中何為有兔、蟾蜍?

【註釋】

(1)蟾蜍(chán chú纏除):一種兩棲動物。通稱癩蛤蟆或疥蛤蟆。引文參見《淮南子·精神訓》。

(2)日:從上文“夫月者”而下都在説月,不涉及“日”,故疑“日”是衍文。本書《偶會篇》、《順鼓篇》都作“月毀於天”,可證。毀:壞。這裏指月缺。

(3)汨:遞修本作“泊”,可從。泊:通“薄”,少。

(4)審:明白,清楚。

(5)既:盡,完全。

(6)晦:陰曆每月的最後一天。

(7)膂(lǚ旅):脊樑骨。

(8)本句語意不完整,疑“日”下因形近漏抄一“日”字。後文有“仰察一日,目猶眩耀”,語意正同,可證。

(9)審:確實,究竟。

(10)通:通“庸”,難道。而:通“能”。

(11)審:如果。

(12)能:上“而”字通“能”,兩字意義重複,故疑“能”是“而”的旁註誤入正文。上文“通而見其中有物名曰烏乎”,可證。

(13)蟲物:泛指動物。

【譯文】

儒者説:“太陽裏有三隻腳的烏鴉,月亮裏有兔子和癩蛤蟆。”其實,太陽是天上的火,它與地上的火沒有什麼兩樣。地上的火中沒有有生命的東西,天上的火中為什麼有烏鴉呢?火中不存在有生命的東西,有生命的東西進到火裏,會被燒焦而死,烏鴉怎麼能生存呢?月亮是水。水裏存在有生命的東西,但不是兔子和癩蛤蟆。兔子和癩蛤蟆長期在水裏,沒有不死的。月亮在天上殘缺,螺蚌在深水潭裏消減,因為它們同屬一種氣,這是很明白的。月中的所謂兔子和癩蛤蟆,難道與螺蚌相反不同氣嗎?還要問問儒者:烏鴉、兔子、癩蛤蟆是死的呢,還是活的呢?如果是死的,長期在太陽與月亮裏,要麼燒焦了,要麼腐朽了;如果是活的,日蝕的時候太陽會完全看不見,月亮在每月末經常會消失,那麼烏鴉、兔子、癩蛤蟆又都在什麼地方呢?其實,烏鴉、兔子、癩蛤蟆,是日月的氣,就像人肚子裏的五臟、萬物的心和脊樑骨一樣是看不見的。月亮還可以看清,人看太陽眼睛沒有不眼花繚亂的,既然不能知道太陽究竟是什麼氣,又豈能看見它裏面有東西名叫烏鴉呢?如果不能看清太陽中烏鴉的形狀,又豈能看清烏鴉有三隻腳呢?這已清楚不是事實了。姑且聽從儒者的説法,動物不止一種,那麼太陽中為什麼只有烏鴉,月亮中為什麼只有兔子和癩蛤蟆呢?

【原文】

32·18儒者謂:“日蝕,月蝕也(1)。”彼見日蝕常於晦朔,晦朔月與日合,故得蝕之。夫春秋之時,日蝕多矣(2)。經曰(3):“某月朔,日有蝕之。”日有蝕之者,未必月也。知月蝕之,何諱不言月?説(4):“日蝕之變,陽弱陰強也。”人物在世,氣力勁強,乃能乘凌(5)。案月晦光既,朔則如盡,微弱甚矣,安得勝日?夫日之蝕,月蝕也(6)。日蝕謂月蝕之,月誰蝕之者?無蝕月也,月自損也。以月論日,亦如日蝕(7),光自損也。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百八十日,月一蝕。蝕之皆有時,非時為變,及其為變,氣自然也。日時晦朔,月復為之乎?夫日當實滿,以虧為變,必謂有蝕之者,山崩地動,蝕者誰也?

【註釋】

(1)本句語意不完整,疑“蝕”下奪一“之”字。下文有“故得蝕之”,“知月蝕之”,可證。

(2)日蝕多矣:據記載,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中,發生過日食三十七次。

(3)經:指《春秋》。

(4)根據文意,疑“説”上脱一“或”字。下文有“或説日食者月掩之也”,文例相同,可證。

(5)乘凌:欺凌,欺壓。

(6)根據文意,疑“月”上奪一“非”字。

(7)如:句子難通,疑是“知”字形近而誤。

【譯文】

儒者説:“日食是月亮侵蝕了太陽。”他們經常在月末和月初看見日食,因為月末和月初月亮與太陽重合,所以月亮能侵蝕太陽。春秋的時候,日食多。《春秋》經上説:“某月國一,太陽被侵蝕了。”太陽被侵蝕,未必是月亮侵蝕的。因為知道是被月亮侵蝕的,為什麼迴避不提月亮呢?有人説:“日食這種變異,是陽氣弱陰氣強的緣故。”世上的人和動物,力量強大的,才能欺壓弱小的。考察月亮月末的光已經用盡,國一也跟用盡差不多,微弱得很,怎麼能勝過太陽呢?其實,日食與月食一樣。太陽被侵蝕就説是月亮侵蝕的,那麼月亮又是被誰侵蝕的呢?可見沒有誰侵蝕月亮,而是月亮自己殘缺的。用月亮的情況來判斷太陽的情況,也就知道日食時,陽光是太陽自己減弱的。大約四十一二個月,有一次日食;一百八十天,有一次月蝕。日食月食都有一定時間,違背時間就是變異,至於發生變異,也是氣自然而然形成的。日食的時間總在月末和月初,又是月亮造成的嗎?太陽應當是圓的滿的,把虧損作為變異,就一定認為有侵蝕它的,那麼山搖地動,侵蝕者是誰呢?

【原文】

32·19或説:“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障於日之形也(1)。日月合相襲,月在上,日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在日下(2),障於日(3),月光掩日光(4),故謂之食也。障於月也,若陰雲蔽日月不見矣。其端合者(5),相食是也。其合相當如襲闢者(6),日既是也。”日月合於晦朔,天之常也。日食,月掩日光,非也。何以驗之?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食崖當與旦復時易處(7)。假令日在東,月在西,月之行疾,東及日,掩日崖,須臾過日而東,西崖初掩之處光當復,東崖未掩者當復食。今察日之食,西崖光缺,其復也;西崖光復,過掩東崖復西崖,謂之合襲相掩障,如何?

【註釋】

(1)日:疑“月”形近而誤。上文言“日食者,月掩之也”,下文言“月光掩日光”,可一證。又言“障於月也,若陰雲蔽日月不見矣”,正作“障於月”,可二證。

(2)日:疑衍文。上有“月在下”,可證。

(3)日:根據文意,疑“月”之誤。校證見上注(1)。

(4)光:疑衍文。下文言“日食,月掩日光,非也”,又言“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均無“光”字,可證。

(5)端:正。

(6)闢:通“璧”。

(7)崖:邊。旦:根據文意,疑“且”字形近而誤。易處:交換位置。

【譯文】

有人説:“日食是月亮遮蓋了太陽。太陽在上面,月亮在下面,太陽被月亮遮住了形體。日月合在一起,互相重迭,月亮在上面,太陽在下面,無法遮住太陽;太陽在上面,月亮在下面,太陽被月亮遮住了,月亮也遮住了陽光,所以稱作“食”。太陽遮住月亮,就像陰雲遮蔽了日月看不見一樣。太陽和月亮正好相合,相互重迭。要是太陽和月亮合在一起相當於兩塊玉璧重迭,就是日全食了。日月月末月初重合在一起,是天常有的。日食是月亮遮住陽光,不對。用什麼來驗證呢?假使日月重合在一起,月亮遮住了陽光,那麼開始被侵蝕的那邊應當跟將要恢復的地方不同。假使太陽在東面,月亮在西面,月亮運行得快,向東運行到太陽在的地方,遮蓋了太陽的邊沿,一會兒經過太陽繼續向東,太陽西邊開始被遮住的地方陽光就應當恢復了,而東邊沒有被遮蓋的地方應該繼續被侵蝕。如今觀察日食,太陽西邊光亮被遮,過會兒就恢復了光亮;西邊恢復了光亮,月亮又移過去遮住了東邊,這樣西邊恢復了光亮,這怎麼能説成是日月相重迭遮掩呢?

【原文】

32·20儒者謂日月之體皆至圓,彼從下望見其形,若鬥筐之狀,狀如正圓。不如望遠光氣(1),氣不圓矣(2)。夫日月不圓,視若圓者,人遠也(3)。何以驗之?夫日者,火之精也;月者,水之精也。在地,水火不圓;在天,水火何故獨圓?日月在天猶五星,五星猶列星,列星不圓,光耀若圓,去人遠也。何以明之?春秋之時,星隕宋都(4),就而視之,石也,不圓。以星不圓,知日月五星亦不圓也。

【註釋】

(1)如:疑係“知”形近而誤。

(2)不:根據文意,疑“若”字之誤。

(3)語意不完整。根據文意,疑“人”前奪一“去”字。下文“列星不圓,光耀若圓,去人遠也。”語意正同,可一證。《晉書·天文志》、《隋書·天文志》、《太平御覽》卷四引《論衡》文,皆有“去”字,可二證。

(4)宋都:指春秋時宋國的都城,在今河南省商丘縣東南。以上事參見《春秋公羊傳·僖公十六年》。

【譯文】

儒者認為日月的形體都非常圓。他們從下往上看見日月的形體,像鬥筐的形狀,像個正圓。他們不懂得了望遠方的光氣,氣就像圓的一樣。其實,日月本來不圓,看起來像個圓的,是離人很遠的緣故。以什麼來證明呢?因為太陽是火的精華,月亮是水的精華。在地上水火都不圓,在天上水火為什麼偏偏是圓的呢?日月在天上就像五顆恆星一樣,五顆恆星就像星星一樣,星星不圓,但星光閃耀卻像個圓的,這是離人很遠的緣故。用什麼來證明呢?春秋的時候,流星墜落在宋國的都城,湊近去看,是砣石頭,不圓。由於流星不是圓的,所以知道日月和五顆恆星也不是圓的。

【原文】

32·21儒者説日及工伎人家(1),皆以日為一。禹貢《山海經》言日有十(2)。在海外東方有湯谷(3),上有扶桑(4),十日浴沐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淮南書》又言,燭十日(5)。堯時十日並出,萬物焦枯,堯上射十日(6)。以故不併一日見也。世俗又名甲乙為日,甲至癸凡十日,日之有十,猶星之有五也。通人談士,歸於難知,不肯辨明。是以文二傳而不定,世兩言而無主。

【註釋】

(1)伎:同“技”。工伎之家:古代指祝、史、射、御、醫、卜和各種手工業者。

(2)貢:疑“益”之誤。《尚書·禹貢》無十日的記載,可一證。下文言“禹、益見之,則紀十日”,“禹、益見之,不能知其為日也”,“當禹、益見之,若鬥筐之狀”,“禹、益所見,意似日非日也”,可二證。益:伯益。

(3)湯(yáng揚)谷:又叫暘谷。一説是“谷中水熱”,一説是東方極遠太陽升起的地方。

(4)扶桑:這裏指古代神話中海外的大桑樹。

(5)燭:照。

(6)堯上射十日:《淮南子·本經訓》記載:是堯讓他的臣子后羿上射十日。

【譯文】

儒者説太陽和工伎們一樣,都認為太陽是一個。禹和伯益的《山海經·海外東經》上説太陽有十個,在海外的東方有座湯谷,湯谷上有棵扶桑樹,十個太陽在這裏水中洗澡;水中有棵高大的樹,九個太陽在樹的低枝上,一個太陽在樹的高枝上。《淮南子》上又説,用十個太陽照明;堯的時候十個太陽同時升起,萬物被燒焦枯死,於是堯朝天上射十個太陽,因此十個太陽就不同時在一天出現。社會上一般人又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作為太陽的名稱,從甲到癸共有十個太陽,太陽有十個,就像星星有五顆一樣。就是有學問、有口才的人,也都把它歸結為不容易弄明白的問題,不肯辨説清楚。因此,一個太陽和十個太陽兩種文字記載都流傳下來沒有定論,而世人對這兩種説法也沒有明確以誰為主。

【原文】

32·22誠實論之,且無十焉。何以驗之?夫日猶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1)?星有五,五行之精,金、木、水、火、土各異光色。如日有十,其氣必異。今觀日光無有異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如審氣異,光色宜殊;如誠同氣,宜合為一,無為十也。驗日陽遂火從天來(2)。日者,大火也(3)。察火在地,一氣也;地無十火,天安得十日?然則所謂十日者,殆更自有他物,光質如日之狀,居湯谷中水(4),時緣據扶桑,禹、益見之,則紀十日(5)。

【註釋】

(1)月有十二乎:古代用十二地支計月,所以王充這樣反問。

(2)日:根據文意,疑係隸書“以”字形近而誤。陽遂:古代用來取火的凹面銅鏡。

(3)大:疑是“天”形近而誤。上文有“夫日者,天之火也”,可一證。下文“察火在地”,相對成義,可二證。

(4)中水:根據文意,疑“水中”之誤倒。

(5)紀:通“記”,記載。

【譯文】

真按實際情況來説,沒有十個太陽。用什麼來證明呢?因為太陽像月亮一樣,太陽有十個,月亮會有十二個嗎?星有五星,它們是由五行的精氣構成,金、木、水、火、土五星各有各的光色。如果太陽有十個,它們的精氣必然不同。現在觀察陽光沒有什麼不同,觀察它的大小前後好像是一樣的。如果構成十個太陽的氣確實不一樣,那麼光色也該不同;它們如果真的同屬一種氣,就該合成一個了。可以用陽遂來證明火是從天上來的。太陽是天火。考察在地上的火,是同一種氣;地上沒有十種不同的火,天上怎麼能有十個不同的太陽呢?那麼所謂十個太陽,大概另外自有別的東西,它光的質地像太陽的樣子,生活在湯谷水中,有時攀緣停留在扶桑樹上,被禹和伯益看見了,就記載説有十個太陽。

【原文】

32·23數家度日之光,數日之質,刺徑千里。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萬里,乃能受之。何則?一日徑千里,十日宜萬里也。天之去人萬里餘也(1)。仰察之,日光眩耀(2),火光盛明(3),不能堪也。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禹、益見之,不能知其為日也。何則?仰察一日,目猶眩耀,況察十日乎?當禹、益見之,若鬥筐之狀,故名之為日。夫火如鬥筐(4),望六萬之形(5),非就見之即察之體也(6)。由此言之,禹、益所見,意似日非日也。

【註釋】

(1)萬里餘:本書“談天篇”説:“天之離天下,六萬餘里。”下文言“望六萬裏之形,非就見即察之體也。”又言“天之去地,六萬餘里”,故疑“萬里餘”當作“六萬餘里”。

(2)日:根據文意,疑“目”字形近而誤。下文言“仰察一日,目猶眩耀”,可證。

(3)火光:這裏指日光。

(4)火:火怎麼能像鬥筐呢?上文言“儒者謂日月之體皆至圓。彼從下望見其形,若鬥筐之狀,狀如正圓。”是説太陽像鬥筐樣圓,故疑“火”系“日”之誤。

(5)本句語意不明。根據文意,疑“萬”下脱一“裏”字。

(6)之:全句義難通,疑“見”後的“之”是衍文。

【譯文】

天文歷算家計量了太陽的光,推算了太陽的質地,知道太陽的直徑是一千里。假使出來的太陽是扶桑樹上的太陽,扶桑樹就應該能遮蓋一萬里,才能承受住它們。為什麼呢?因為一個太陽直徑是一千里,十個太陽的直徑就該是一萬里。天離人六萬多裏。抬頭看十個太陽,會眼光昏花,因為陽光太明亮了,人無法忍受。即便出來的太陽是扶桑樹上的太陽,禹和伯益看見了,也無法知道它們是太陽。為什麼呢?因為抬頭看一個太陽,眼睛就感到眼花繚亂,何況是看十個太陽呢?當禹和伯益看見它們,像鬥筐的形狀,所以起名叫做“日”。這大如鬥筐是遠離六萬裏看到的形狀,不是就近看到的形體。由此説來,禹和伯益看見的,估計像太陽又不是太陽。

【原文】

32·24天地之間,物氣相類,其實非者多。海外西南有珠樹焉(1),察之是珠,然非魚中之珠也。夫十日之日,猶珠樹之珠也(2),珠樹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實日也。淮南見《山海經》,則虛言真人燭十日,妄紀堯時十日並出。

【註釋】

(1)珠樹:傳説中的一種樹,葉子像珍珠。參見《山海經·海外南經》。

(2)之珠:疑是衍文。《太平御覽》卷八○三引《論衡》文無“之珠”二字,可一證。下文“珠樹似珠非真珠”只承“珠樹”為文,可二證。

【譯文】

天地之間,萬物的氣相類似而實際上不同的東西很多。海外西南方有種珠樹,看它是珠,然而又不是魚腹中的珍珠。那扶桑樹上十個太陽中的太陽,就像珠樹一樣,珠樹像珠而不是真的珠,十個太陽像太陽而又不是真的太陽。淮南王看見《山海經》,就虛構説仙人用十個太陽照明,於是隨便記載堯的時候十個太陽同時升起。

【原文】

32·25且日,火也;湯谷,水也。水火相賊,則十日浴於湯谷當滅敗焉(1)。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處其上,宜燋枯焉。今浴湯谷而光不滅,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與今日出同,不驗於五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且禹、益見十日之時,終不以夜。猶以晝也,則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如平旦日未出,且天行有度數,日隨天轉行,安得留扶桑枝間,浴湯谷之水乎?留則失行度,得度差跌(2),不相應矣。如行出之日與十日異,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註釋】

(1)浴:洗澡。這裏作浸泡講。

(2)差跌:同“蹉跌”,差錯。

【譯文】

何況,太陽是火,湯谷是水。水火相剋,那麼十個太陽浸泡在湯谷裏就該熄滅毀壞。火燒木,扶桑樹是木,十個太陽在它上面,就該被燒焦枯死。如今它們浸泡在湯谷裏而光不熄滅,爬在扶桑樹上而樹枝不枯焦,跟今天太陽出來的情況相同,這不符合五行相生相剋的道理,所以知道這十個太陽不是真的太陽。況且禹和伯益看見十個太陽的時候,始終不是在晚上。要是在白天,那麼一個太陽出來,另外九個太陽就該留下,怎麼能十個太陽同時出來呢?如果是黎明太陽沒有出來的時候,則天的運行有一定的度數,太陽是隨着天旋轉運行的,怎麼能停留在扶桑樹的樹枝上,浸泡在湯谷的水裏呢?要是停留在扶桑樹上、湯谷水中,那就不符合運行的度數,運行的度數就要發生差錯,跟太陽隨天轉不相應了。如果隨天運行出現的太陽與那十個太陽不同,這樣推測起來那十個太陽只是像太陽而又不是太陽了。

【原文】

32·26《春秋》莊公七年(1):“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2),星霣如雨者(3)。”《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4):‘雨星,不及地尺而復(5)。’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星霣如雨(6),不及地尺而復。”君子者,孔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為地有山陵樓台,雲“不及地尺”,恐失其實,更正之曰:“如雨”。如雨者,為從地上而下,星亦從天霣而復,與同,故曰“如”。夫子雖雲“不及地尺”(7),但言“如雨”,其謂霣之者,皆是星也。孔子雖定其位(8),著其文,謂霣為星,與史同焉。

【註釋】

(1)莊公七年:公元前687年。

(2)恆星:這裏指常見的星星。

(3)霣(yǔn隕):通“隕”。者:根據上下文意,疑是衍文。本書《藝增篇》作“星霣如雨”,可證。

(4)不修《春秋》:指沒有經過孔子修改的《春秋》,即魯史記。

(5)復:返,回。

(6)星霣如雨:上文言“雨星”,可從。

(7)雲:“不及地尺”是魯史記上的話,不是孔子説的,故疑“雲”系“去”字形近而誤。

(8)魯史記言“不及地尺”,孔子“恐失其實”,乃去之,因此不得言孔子“定其位”。故疑“雖”下脱一“不”字。

【譯文】

《春秋》莊公七年中記載:“夏四月辛卯日,晚上看不見常見的星星,而流星卻像雨般墜落下來。”《公羊傳》解釋説:“像雨的東西是什麼呢?不是雨。不是雨,那為什麼説它像雨呢?沒有刪修過的《春秋》上説:‘墜落的星,離地不到一尺又返回天上去了。’君子刪修後説:‘流星墜落像下雨’。”沒有刪修過的《春秋》,就是還沒有刪修《春秋》時魯國史官的記載,它上面説:“墜落的星,離地不到一尺又返回天上去了。”上面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