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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則:要耐得煩 要吃得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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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五十四則:要耐得煩 要吃得虧

十分不耐煩,乃為人大病;一味學吃虧,是處事良方。

【譯文】

對人對事不能忍受麻煩,是一個人最大的缺點。對任何事情都能抱着寧可吃虧的態度,便是處理事情最好的方法。

【註釋】

不耐煩:不能忍耐煩瑣之事。

【評語】

任何事總有它困難和麻煩的地方,不可能完全讓我們順心遂意,要能克服現有的困難和麻煩,方能成功。不然怎麼能説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呢?而“吃苦”首先就要有一個“耐煩的心”,如果稍遇挫折便放棄,永遠也成不了氣候。與人相處亦是如此,若無耐心,許多合作便無法達成。同樣的,領導絕不會把重要的工作交給“不耐煩”的人。如此一來,“不耐煩”竟然成了一個人不能成功、不能共事、不能擔當重任的原因,這還不算是大毛病嗎?

做人要常抱吃虧的態度,這並不是教我們姑息養奸,因為做許多事情,大家未必能得到利益,也許有人比自己更需要這些好處,自己吃虧成全別人,不是也挺值得的嗎?有些人喜歡佔小便宜,説起來他也不是大奸巨惡之徒,不過,如果和他爭論,事情可能反而辦不好,倒不如顧全大局,個人的一些小利害,也就不要太計較了。古人不是説嗎?吃虧就是佔便宜。事實上,我們要爭的不是個人,而是團體;要爭的是義理,而非利害。有誰因為爭一時的利害,而能得到千秋萬世之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