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靈感寫作網>原創專區>精選>

給爸媽打工作文700字

精選 閲讀(5.96K)

媽媽,我好想要一套芭比娃娃,能給我買嗎?”

給爸媽打工作文700字

“多少錢?”

“不貴,就一百多。”

“不行,太貴了!要不你就別買了,要不你就自己給我們‘打工’”掙錢。”

從去年開始,爸爸媽媽就不再給我零用錢,而是讓我給他們“打工”來掙錢。我堂堂王家大小姐,平時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我不會打工啊!看着我懊喪的神情,媽媽説:“你現在長大了,應該學着做家務了,我們用這種方式讓你體驗一下賺錢的不易。”既然老媽都這樣説了,我只能硬着頭皮接受,誰讓我平時就是媽媽的“貼心小棉襖”呢。

我打的第一份工是“剝毛豆”。剝毛豆時我先將手洗乾淨,再用手指剝開豆莢,將裏面一顆顆圓滾滾綠油油的豆粒放進洗淨的碗裏,然後將毛豆殼扔進垃圾桶裏。別看我剝得這麼熟練,其實一開始我並不會剝,是爸爸媽媽不厭其煩地一遍遍剝給我看,我才學會了。剝着剝着,突然,我的手指被一個鋒利的毛豆殼給劃破了,殷紅的血順着手指流下來,一滴滴地滴在地板上,我疼的直咧嘴,心想:我不剝了,付出這麼大代價不值得。可又轉眼一想:我不能遇到這麼小的挫折就放棄,我還要掙錢買我喜歡的那套芭比娃娃呢。於是,我忍着疼痛堅持剝完了媽媽交給我的一盆毛豆,媽媽給了我一元錢工錢。這是我賺到的第一筆錢,雖然不多,但我體會到了它的來之不易。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進我的儲蓄罐裏,別提有多高興了。

從這以後,我經常幫爸爸媽媽洗衣服、摘菜、洗碗、洗腳、整理房間。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事,都搶着做。爸爸媽媽根據我完成的情況,給我一元或兩元不等。當然,我也覺得累,並且還受過傷,但這跟爸爸媽媽早出晚歸的工作比起來,那又算得了什麼呢。一年多以來,我“打工”所得到的錢加起來共有五百多呢。

我的“打工”經歷讓我明白:爸爸媽媽平時賺錢是多麼的不容易,他們的付出是我想不到的,我不打算買芭比娃娃了,我要用我攢的錢給他們一個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