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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一件事----開公司20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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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天上學路上我突然遇到程石,我想到他曾經在教室賣過辣條,賺了一大筆錢。我就想既然程石都可以做生意,賣東西,我為什麼就不行呢,為什麼我就不能開公司做生意賺錢呢。到學校後,我便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我的最好朋友吳伊南,他告訴我做生意有風險,如果你不是必須要開的話,千萬別做了,因為有很多的原因,可能會倒閉。一想到指尖陀螺,我還是想要堅持開公司。

難忘的一件事----開公司2000字

吳伊南還承諾擔任我公司首席經濟顧問,但必須支付他工資每天一毛。中午上學時我早早從家裏跑出來,偷偷的進了學校門口希望之軒小店進貨,我們商量過文具類的商品家長都給買了,在班裏肯定很難賣。因此我決定重點發展零食,可是我只有一元錢,也只好買了兩盒百味棒(成本是每盒五毛)。到教室時,我就立刻告訴吳伊南,貨我已經帶到了教室。於是我們開始商量,怎樣賣這兩盒百味棒。他建議不能按盒賣,必須一根一根的買。一根價格大約賣一或者兩毛,最後我們商定兩毛一根。他同時擔任首席宣傳官,他開始在班級裏面大聲宣傳,比如:“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劉澈小店”,“你真的沒有聽錯,你要相信你的聽覺,在劉澈小店裏只需要花費兩毛錢,就可以稱心如意的百味棒”。我們班裏的同學們開始觀看,這時我突然發現做商人的第一個煩惱,就是大家總是喜歡用手去摸百味棒,但是還不購買,讓我費了很多口舌,告訴他們百味棒多麼好吃(其實我也沒有吃過百味棒呢!),這時我的第一個顧客從人海之中走出,就是我們班楊老二,他豪爽的購買了五根,共計一元。成交後我心裏非常的開心,這時我的好朋友吳伊南去班級外宣傳去了,我多麼想他能夠在場呢,我們倆一定會高興的跳起來。因為第一單成交了,其他同學開始紛紛購買,張玉宣決定把剩下的全部買走,總共三元。但是當時她沒有現金,承諾明天給我錢。這時我又遇到了做商人的第二個煩惱,就是賒賬的問題,有些人總是説以後給我錢,但是很長時間都沒有給我,比如已經十幾天,她還沒有還我錢呢。

在晚上放學後,我又偷偷跑進希望之軒,又購買幾盒百味棒,並且把爸爸給我買的一些文具也放在包裏面,準備大幹一場,我認為一定會賺很多錢。第二天生意好了一些。但是遇到做商人的第三個煩惱,就是刁難的顧客—趙瑞瑄。他非常狡猾,他故意搞壞了一隻筆,我讓他賠錢,他卻不肯賠,説這隻筆有缺陷,只能一元賣給他,如果不賣就不賠錢,最後我被迫賣給他了。緊接着我又遇到做商人的第四個煩惱,欠人情顧客-趙芳碩。因為我在賣東西的時候,一不小心狠狠的踩到了他的腳,他非常痛苦,我感覺很對不起他。他想買一個熒光棒,我準備賣兩元,因為我踩到他的腳,欠他人情,這樣我就只好低價賣給他了。不過事後我有點後悔,應該多賣一點的。

當我們賺很多錢的時候,最大的厄運出現了,就是因為我有一個習慣,放學回家會進一些貨,放在書包裏。不小心就被我的媽媽發現了。她非常生氣,因為馬上就要期會考試了,大家都在拼命的複習,我卻在做生意,狠狠的暴打我一頓。並且把全部財產沒收了,還把我進得貨給扔出窗外。並且嚴厲告訴我以後絕對不能在做生意了。

因為做生意可以賺錢,誘惑太大了,並且我還是想購買手指陀螺。我決定永不放棄,鋌而走險繼續一個人做下去。這次我改變策略了,再也不把商品帶到家裏了,因為很危險,容易被媽媽發現,我就把貨放在班裏我課桌抽屜裏。這次遇到我生意上的最大土豪顧客—劉宣璘。他一次性購買了三個,圓珠筆,肥皂貼,熒光棒。共計十元。他非常土豪,而且從不還價。我太開心了。放學到家後,最大的敵人媽媽突然發現我口袋有十元錢,就開始審判我。我趕緊撒謊説是在放學路上撿的,她根本不信。我只好如實交代,是我賣東西賺的錢。她更加生氣了,在馬上要期會考試的時候,我竟然還在偷偷的開公司,並且前天被她警告過。(你一定可以想象,那種被毒打的場景此處省略200字)於是我的第一家公司就徹底破產了,期會考試也就馬上要開始了,我只能放棄了。

整個過程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天,但卻讓我難以忘記。最後期會考試成績出來了我的語文95分,數學98分。因為數學超出預期,媽媽答應給我購買手指陀螺,不過我們班裏這時又開始流行減壓骰子。可是我的願望開始變化,不想購買手指陀螺了。

我們學校最近瘋狂流行一種玩具-手指陀螺.並且我們班裏很多同學也有這個玩具,所以我特別希望買一個,但是媽媽不同意給我買。我準備使用自己的零花錢,可是我只有很少的可憐幾塊錢,根本不夠。於是我在家裏翻箱倒櫃,為了實現我的夢想我連沙發縫都不放過,最後我統計只有十多元,距離100元還有很多距離。平時看到同學們玩,我太渴望能夠有這樣的玩具了。

他看到我這麼堅持,就下定決心幫助我。首先他給我投資了一元人民幣的啟動資金。並説我要每天給他一毛錢的利息。正巧在那天下午有一段時間的自由活動時間,我和他就開始祕密策劃如何開公司。在這時不料被“順風耳”的韓孟成聽到了,便想加入我們的公司。吳伊南立刻説需要加盟費二十元,他同意了。但是吳伊南設計了一個超級複雜的東方條約(因為在東方國小簽訂的,我們所以稱為東方條約),有10多條協議,比如每週韓孟成需要給我們支付百分之二十費用。每月還需要加盟費。韓孟成非常生氣,認為這就是不平等的條約,放棄加盟了。

當天我就給吳伊南兩毛,一毛是經濟顧問的工資,另一毛是宣傳顧問的工資。我們倆個都很開心。

當我生意最紅火的時候,出現了作為商人的第五個煩惱大反派-程石。他看到我生意很紅火,因為他的辣條生意已經被張老師發現了,不給他做了。他就開始説我是非法經營,要向張老師舉報,還説我是黑心商家和黃牛。而且在同學們之間散佈我的謠言,説我的貨都是從希望之軒購買,讓同學們千萬不要上當受騙。這時我的首席經濟顧問吳伊南,還大打出手教訓程石一頓。這樣程石就不敢在惡意宣傳我們的壞話了。不過我後來仔細想想他説的其實也都是事實,我真的內心有點內疚。

我第二天就告訴了吳伊南,我以為他會傷心或者失落,但是他卻非常高興,因為平時每天晚上我們都一起回家,但自從我當了商人之後,每天晚上就必須要進貨,這樣就不可能和他一起回家了,他可能感覺有點孤單,所以他希望我別在做生意了。但是我內心還是有點生氣,我的公司都倒閉了,他作為公司的首席顧問還竟然這麼高興,我決定不和他一起了,單獨做生意,這是我遇到了商人的第六個煩惱-開公司一定需要選擇一個可以和你一起共同承擔風險的合作伙伴,他應該成為你的左膀右臂。

我以前讀《喬布斯傳》,非常希望長大了開一家像蘋果一樣的偉大公司,不過通過這次開公司才發現作為一個成功的商人,有太多煩惱和風險。平時我就羨慕和不服氣程石,感覺他賣辣條很容易就賺到錢。現在我開始理解他的不容易。最終我沒有通過開公司賺到買玩具的錢,還被媽媽狠狠教育了。但是我認為大人們總覺得小孩子應該視金錢如糞土,才是高尚的。但是對賺錢感興趣的小孩子就難道不是好小孩嗎?大人們都希望小孩子長大後有掙錢的本事,卻從不容許他們從小研究賺錢的方法,這難道不是很愚蠢嗎?

四年級:劉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