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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20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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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關注我的人是喜歡我的文還是喜歡我的人,事實上我這個主頁的存在在現實中只有四個人知道。我爸我媽,還有我的兩個朋友。我第一次將它分享給一個朋友的時候,他説沒興趣,不看。第二次也是這樣。也許寫作就只是我一個人的愛好而已。不過我也樂意,毫無目的的亂寫些東西,寫的時候會操守一直以來湊字數的習慣,沒個八九百字都覺得對不起國家對不起黨。我一般的寫作字數保持在一千到兩千,如果寫小説我會很努力的寫到兩千以上。

自己2000字

所謂亂寫,就是,當我發現不管我怎麼寫好像都可以高分的時候,我就不在乎考場作文了。很多人都很重視考場作文,因為那決定了自己考試的分數。但是考場作文於我而言,就是玩一般的存在。考場的環境可以刺激我的大腦,靈感會一個個跳出來。我一般是想到什麼寫什麼,不計後果。通過我這些年看過的言情小説穿越小説科幻小説以及刷空間的時候看到的種種事件還有朋友轉發時附加的評論,以此為素材一個勁的瞎掰。言情寫過一對情侶早戀然後分手,穿越寫過穿書裏去與書中的靈魂相會,科幻寫過男主手持英漢詞典大戰語法大軍結果被新華字典一腳踹翻……至於空間那些一般都是對一件事的評論,我只要把我想象成裏面的人物再代入我的看法就好了。

其實瞎掰很多作文,我最想寫的還是這樣一部小説,像“當光芒逝去的時候”那種。灰色世界的男主,閃着光芒的女主。國二的時候寫過類似的,國三的時候也一樣,現在我高一還是寫這樣的。有時候我都會想,是不是我真的很渴望這樣的故事出現在我的生活中。只是我一直搞不清楚我想成為這個故事裏的誰。是像光芒一樣閃耀的女主,還是灰色世界一旦被人挽救就一路忠心猶如忠犬的男主。應該是雙方面都有吧,我想像女主一樣閃耀光芒但是我又的的確確沒有想象中那麼強,我想像男主一樣似忠犬一心一意只對一人,然而我的世界並不是灰色的,不僅不是灰色,我還像花花公子,在萬千世界中一閃而過。

我喜歡過兩個男生,國中一個,高中一個。既然説是喜歡過,就説明是過去時了。高中那個男生給我造成的打擊頗大,不停的傷害我,阻斷任何我可能與他有聯繫的可能。比如説我很喜歡一個地方,結果他剛好常駐那裏,他就會直接切斷我去到那裏的可能。我堅持喜歡他堅持了半年,到最後我都不明白我在幹什麼,好像是覺得,既然我已經決定喜歡他了,那就應該至少堅持個一年才能表示自己的忠心耿耿,這樣看來好像和那個男生本身並沒有太大關係了,但是到後面我已然完全失望,帶着“去你丫的忠心耿耿懶得自虐了”就這麼放棄了。國中那個男生本身就是我的朋友,對我一直很好很好,告白了當沒發生過,依然對我很好很好。不過後來畢業了,我和我朋友去看他,跟他待了一個下午,聊了一下午的數物化生,感覺已經沒有話題可以聊了,就是在強撐。這份喜歡很平淡的來,很平淡的走。我依然懷念那時,但是我不打算回到從前。

現實中有個很好很好的朋友,真的非常好。他是個男生,比我大一級,現在升高三。我和他聊過很多事情,最後我情緒變得很不穩定,總是動不動就和他吵架。以前,他對我説,我只有你這麼一個很好的朋友,我的事情只和你説。後來,有一天我突發奇想再問他一次,我是不是你唯一的朋友。他對我説,唯一很重要嗎?我就明白我算是失去他了。很多次吵架我都肯定的覺得我們以後的關係肯定會變淡,因為三觀都不同。結果直到真正變淡的那天我才明白我原來是挺怕這天的到來的。不過依然是這樣,和以前一樣。我和我周圍的人一直在重複這幾個步驟,認識,熟悉,交心,變淡,小小的懷念。不過他算是我第一個和他吵過這麼多次架的人,很意外,我和我朋友們很少吵架,可以説是幾乎從來沒有。他是第一個讓我和他的吵架次數多到數不清的人,而且不是仇人的那種。一般吵完就會不理他,然後他會主動跑過來和好。可能是我把他弄丟了吧。

我很愛我的父母,非常愛。因為我知道,不管我怎麼任性,怎麼胡鬧。只要我出問題,他們都會無條件的站在我身後。我唯二的依靠,我世界的全部。永遠不會離開我的人。

測試並沒有什麼用,自己永遠最瞭解自己。只有深陷棋局才會失去理智迷惑不解。很多事情都沒有對錯,沒有絕對的善和絕對的惡。你永遠找不到一條所謂“最正確的路”可以走。所以才會有各種各樣的人和各種各樣的人生。沒關係,不管怎麼樣,都一樣豐富多彩。你就是你,獨一無二的你。

我寫文章從來就不是給你們看的,不過你們每一次的點贊和評論都會讓我很開心。雖然我覺得自己寫的很垃圾,沒有什麼修飾,一直都是平平淡淡,但是就我這樣平平淡淡的寫,反而在所謂“優秀作文”的名列中脱穎而出。我還記得國中的時候,有個女生為了研究我的作文分數為什麼一直都很穩定,特地在全班傳閲批改作文的時候挑了我的作文本,比我以前的作文都看了一次。用她的話來説就是:“感覺寫的國小生文筆,但是還是很高分。”後來她來問我,我説:“我也不知道啊我都是亂寫的!”==她不信,其實我説的真的是實話。

本來一切都應該這樣,我的作文就應該這麼順風順水下去,結果會考的時候特麼來個廣州風格……往事不堪回首我已然放棄治療。

我一直很會代入情感,我若是想喜歡一個人,我絕對會全心全意地投入全心全意的付出,但是我覺得我應該不想這樣。很多時候我好像喜歡一個是做給自己看的。我告訴我自己,如果想要證明自己喜歡他,就應該這樣那樣做,然後我就會真的去這麼做。但是喜歡是不用證明,這種矛盾的心理一直在糾纏着我。然而我做不到忠誠,對於我有一些好感的男生自然這樣的人是挺多的,我會努力的去討好,將他納為自己的朋友,當然朋友是朋友,情侶是情侶這是兩碼事,我有時候會和異性朋友開開玩笑,這好像挺不好,但是我的看法就是,我喜歡這樣,他們也不介意,那我管那麼多幹嘛。然後拉了一堆仇恨……啊,我不是故意的。

在本站也快有三年了,國二到高二,尤其的是國二麥格升級那段時間經歷了很多,認識了很多人。只是讓我感到惋惜的是我自己一直不相信網絡,永遠只相信現實,現在也是。所以在後來我和麥格里面的人關係開始淡掉的時候我狠心刪掉了所有網友,只留下了編輯姐姐們還有木蘭,黑羽。這種事我做了不止一次,進入一個網絡圈,認識一羣人,然後關係慢慢變淡,最後我就直接全部清掉。只有麥格讓我有所懷念,所以留下幾人。

我來,在他們的世界,轟轟烈烈的來,然後不留痕跡的走。

我總是在想,我自己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今天我在這裏剖析自己,不是因為別的,是因為只有作文才讓我全心全意的信任,我相信我自己寫下的東西。

高一: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