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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淘氣包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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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問我最喜歡什麼小動物,我肯定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他——小。我喜歡它的原因有很多,請聽我娓娓道來。

我家的淘氣包作文500字

我家的小狗名叫歡歡,意思就是天天歡樂。它看起來虎頭虎腦的,身穿一件白色的“毛皮大衣”,凌亂的毛髮將小小的黑眼睛藏了起來;耷拉着的耳朵毛茸茸的,輕輕安放在腦袋兩邊;圓圓的肚皮摸上去十分柔軟,大大的屁股,走起來總是一扭一扭的。

這個小傢伙,説它聽話吧,的確是呀!它和主人走路時,總會先向前跑一段路,然後回來和你走一段,和你形影不離。或是機靈地跳進你的袋子中,讓你拎着它走。當它決定要出去玩一玩,如果時間到了,你還不帶它去,就會一會兒把你的拖鞋叼去玩,一會兒把你的襪子扔到陽台上,等得無聊了,它還會圍着你打轉。確實等急了,還會來蹭蹭你的腿,然後對你“嗷嗷”地撒嬌。不耐煩時會朝你大吼大叫,甚至一邊嚷嚷,一邊隨地大小便,把主人折騰得狼狽不堪。説它太淘氣吧,也是啊!不然怎麼會把主人搞得狼狽不堪呢!可是,假如主人讓它看好電瓶車,它又是那麼負責——電瓶車在哪兒,它就在哪兒。

歡歡只要一出門,就是九頭牛也拉不回來。有一次,我和歡歡走在橋邊,它看見路燈,興奮得不得了,一下子衝了過去。眼看快要掉到橋下,它敏捷地用前爪抓住橋沿,後腿拼命地向上蹬。我看見這一幕急得又哭又喊。當我束手無策時,幸好有個好心的大伯幫我把歡歡救了上來。我激動地抱住了歡歡,但緊張的心仍然不停跳着,久久不能平息。

我最喜歡的小動物非小狗莫屬了!歡歡給我的生活帶來了許多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