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局的頭兩個星期裏,做的最多的要數整理卷宗了。雖然這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但是通過整理大量的卷宗,瞭解到原來有那麼多種法律文書,當中有執行申請書、判決書、各類證據、強制執行通知書、裁定書等等,張組長告訴我,發起每一個法律程序都至少以一種法律文書為前提,可見每一種文書的重要了。瞭解的法律文書的種類,才開始學習怎麼製作法律文書。在黃書記員的指導下,我開始學習打裁定書,在法院的內部電腦系統裏有各種法律文書的模板,所以學習製作法律文書並不困難。所以,在沒有出差的時候,就在辦公室裏幫忙打打裁定,做一些複印、將做好的文書拿去蓋章、整理卷宗等日常的工作。
分配到執行局,跟法官們到外面出差的機會是比較多,這令我感受到法院執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記得跟他們去順德查某公司的銀行帳户,在銀行遲遲不給辦理續凍手續的時候,黃法官寫了一張傳票,假裝往窗口一塞,那負責人見狀便害怕到連忙説好話,乖乖的辦理了手續。還有一次,去一個欠農信社貸款的農民家裏強制執行,不料那老農拿起菜刀跟法院的執行人員對峙起來。面對這種突發的激動場面,黃法官不慌不忙的跟老農講起理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後讓老農心甘情願的跟執行人員走。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行人應如何採取強硬的措施執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並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鬥智鬥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並加以利用,因地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在實習期間,剛好碰到了號稱近年來惠城區最大的案子,訴訟標的達到了三千多萬。值得一説的是,在案件執行的時候,在法律適用上萬不可疏漏。被執行人被宣佈破產,按法律規定,首先償還的應該是工人的工資,如果法官裁定把破產企業的財產交付給了享有抵押權的銀行,那勢必引起工人的不滿,這一點也是事實證明了的。這讓我覺得我還有很多專業知識要學,更加覺得要好好利用在學校的有利條件和時間,好好學習,充實自己。
在法院的日子裏,我學到的不僅僅是關於專業方面的知識,還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懂得怎麼跟人打交道,讓我開始明白一個很淺顯卻常常被忽視的道理,要學會看人,因為不同的人總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的。當然,這些不是我此行的目的,只是我的額外的卻又是最大的收穫。
以上是我的實習工作總結。今次的暑期實習帶給我不僅僅是一種社會經驗,更是我人生的一筆財富。俗語説:紙上得來終覺淺。沒有把理論用於實踐是學得不深刻的。而且,我在實習期間還結識了一些好朋友,他們給予我不少的幫助。在這裏,我要感謝在這期間所有幫助過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