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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腳男人留下的小腳印作文

精選故事 閲讀(2.64W)

正是隆冬季節,畫家李草根慢悠悠地醒來,簡單洗漱了懶懶地向畫室走去。為趕一幅畫,他已經十幾天沒有好好休息了。當他推開畫室的門,向對面牆上看去,不由“激凌”一下,頓時就精神了。

大腳男人留下的小腳印

掛在牆壁上的一幅古畫不見了。

他經常觀看與破案有關的電視劇,知道不能破壞現場,於是不敢進屋,急忙拿出手機報案。

探長張景奇帶領助手迅速趕來,先對畫室外面進行詳細勘察。昨夜下的輕霜還沒有化去,地面上保留着完整而清晰的痕跡:一行腳印從院牆上翻進來,走到窗前,撬開窗户進入,然後又從窗户出來,再從院牆翻出去。

可以確定,兩行清晰的腳印就是疑犯留下的,但是腳印很小,如果不是孩子留下的,那疑犯肯定就是個侏儒。但是,窗前腳印有些雜踏模糊,牆腳處腳印也有些雜踏模糊,根本看不出個數,有一種似乎被故意破壞的跡象。

他們來到院牆外面,正是一條公路,與院內腳印相對的地方,留有清晰的車胎印。牆外牆腳的腳印也被嚴重破壞了。可以肯定,疑犯是駕車而來,就停在此地,然後翻牆而入。

“看來,古畫是今天早上下霜之後丟失的。”

助手判斷説。

“沒錯,如果是昨天夜裏,這些痕跡都會被輕霜蓋住。”張景奇誇獎助手説,“學會動腦筋了,你的進步很大呀。”

他們又來到畫室,也取到了那雙腳印。

“看來,這雙鞋是新買的。”助手説,“如果疑犯將鞋子毀掉,這條線索就斷了。”

“為什麼要查這條線?每個人都不止有一雙鞋,這條線比大海撈針還難,笨蛋才這樣破案。”張景奇説,“查車胎印。”

有時候,張景奇給人的感覺有些狂傲,但是在破案時卻十分的細心和謙虛。

經過驗證,可以確定,這是一部轎車的車胎印。

很快,他們在一家地下停車場內查到了這輛黑色轎車,車牌號碼尾數為79。這是一家收費停車場,面積很大,每天都有上百輛轎車停在裏面,門外一箇中年男人看守大門,並對每輛車的存入和開出時間進行記錄,同時,他也是這個停車場的老闆。

79號轎車的車主是一位大學教授。這樣的人怎麼能作賊呢?經過調查,案發時間,這位教授正休假在家寫書,已閉門謝客多日。難道有人盜用了這部轎車嗎?通過停車場老闆的認真回憶,和他所作的記錄得知,這些天,這部轎車根本沒有開出過。

難道,世上存在與79號轎車輪胎磨損程度相同的轎車嗎?看來要將全市所有轎車的輪胎做一次嚴格檢驗了。助手這樣想。那不是又要大海撈針了麼?

“我説過,笨蛋才這樣破案。”張景奇説,“調查案發時間內被使用的、並且輪胎品牌相同的轎車,不就把範圍縮小了嗎?”

“而且在本市內。”

助手頓時開竅了。

調查結果,沒有發現與案發現場採集到的輪胎印相吻合的轎車。張景奇一籌莫展了。他請助手去咖啡店裏喝咖啡。兩個人臨窗而坐,慢慢品着咖啡,兩雙眼睛望着窗外馬路上川流不息的車流和熙熙攘攘的人羣,心裏所想的卻是案子。

這是張景奇的一個習慣,每當案子進展不下去,他就來這裏喝咖啡,有時自己一個人,有時叫上助手,一邊喝咖啡一邊望着窗外的景象一邊尋找靈感。

兩杯咖啡喝完,第三杯咖啡剛端上來,張景奇突然站起身快速離去。助手急忙買單,隨後追來。因為他知道,張景奇已經有所發現,至少找到了案子的突破口。

張景奇徑自來到79號轎車所在的停車場,詢問老闆案發時間內前來取車的人,有沒有表現異常的。管理者拿出記錄看了看,又想了想説:“那天早上是有一個人挺反常的。”

“怎麼反常?”

助手着急地問。

“也沒什麼特別反常的,就是覺得他取車和送車的時間長了一點,一般來説,10分鐘左右就夠長了,那天,那人要40多分鐘才出來。”

“取車時間40多分鐘,還是送車時間40多分鐘?”

張景奇問。

“取車和送車時間都有40多分鐘。”

“這就對了。”張景奇看一眼記錄上的車牌號,尾數為97,“現在,這部車還在這裏嗎?”

“自從那天早上送來,到現在還一次也沒出去過。”

他們很快找到了97號,這是一部白色轎車,距離79號轎車位置很遠。張景奇拿出儀器仔細檢查車體底部,左右兩側發現了兩處用千斤頂頂過的痕跡,並在車門上取到了幾枚指紋,然後用同樣的方法檢查79號車,也在車體底部發現了千斤頂頂過的痕跡,又在車門上取到了幾枚指紋,然後拿回公安局進行技術鑑定。

結論是,兩部轎車的千斤頂痕跡相同,説明兩部轎車曾使用過同一個千斤頂。但是,大學教授説,他從來沒有自己修過車,而且已有半年沒有修過車了,更沒有準備千斤頂,也不認識97號車的車主。

助手恍然大悟:“97號車主將79號車的輪胎換到自己車上來作案,故意在那個時間,讓車胎痕跡清晰地留下來,不但嫁禍於人,更是為了轉移我們的視線。”

“理論上成立,但是我們還缺少足夠的證據。”張景奇説,“比如指紋……”

這時,公安局技術室的戰友送來第二份鑑定結果:“兩部轎車上採集到的指紋並不相同。79號車上的指紋屬於車主,就是那位大學教授的,97號車上的指紋還沒有對比的人。”

“好,我們這就找可以對比的人去。”

張景奇和助手找到了97號車的車主。此人名叫馬祖耀,也是一位畫家,但他是個三流或四流角色。憑他的實力根本無法用賣畫的錢購買轎車,全仗經商的妻子拿出錢來滿足他的虛榮心。

馬祖耀非常配合。

從他車上採集到的指紋與他本人的指紋相吻合,從他車的後備箱裏找到了那隻千斤頂,他承認為自己所有,因為小來小去的修車,他從不去修車廠,自己就修了。但是,79號車車體下部為什麼有他的千斤頂的痕跡,他卻搖頭説:“那我就不知道了。”同時他還否認了案發時間內曾開車出去過,但他承認這個時間內,他確實在自己的車內,只是睡覺了。

笑話,你沒有家麼?為什麼這個時候來車裏睡覺?”

助手問。

“唉,説出來讓人笑話。但是,我又不得不説。”馬祖耀説,“老婆無緣無故地和我吵架,家裏實在沒法呆,身上又沒錢,去不了賓館旅社,只好來這裏了。”

張景奇詢問停車場老闆,案發時間確實見過馬祖耀進出停車場,至於開車出去的那人,是否就是馬祖耀,他不敢確定。因為停車場出入口雖然有燈光,但不是很明亮,再説車廂內關着燈,根本看不清裏面的人。不過,97號車被人開走,那開車的一定是它的主人。這是停車場老闆的想當然推理。

調查馬祖耀妻子,證實那天早上二人確實吵架了,而且吵得很兇,不同的是,不是妻子“無緣無故”和馬祖耀吵架,而是馬祖耀“沒事找事”和妻子吵架。

“是不是兩人計劃好的?”

助手問。

“不會。”張景奇説,“如果計劃好的,二人説法就會一致,而現在明顯有區別。馬祖耀‘沒事找事’地和妻子吵架,明顯是為自己離家設計藉口。這小子可真夠狡猾的。”

“現在能抓了吧?”

助手拿出手銬晃動兩下。

“早着呢。”張景奇説,“還缺少證據啊。”

“還缺少證據?”助手不解,“79號車有他千斤頂的痕跡,雖然停車場老闆沒有看清開車人是誰,但是開出去的轎車是白色,而且尾數為97號,這些還不夠嗎?”

“馬祖耀進出停車場之前和之後,都有人進出過停車場。你能確定就是馬祖耀更換的79號車胎嗎?不會有人打開97號車的後備箱拿出千斤頂更換的車胎嗎?這人可以在馬祖耀進入停車場之前拿走千斤頂,在馬祖耀離開停車場之後放回千斤頂。至於白色轎車,停車場裏有幾十輛,憑什麼確定就是97號車?至於停車場管理者的記錄,轎車開出時速度比較快,出入口燈光又有些昏暗,管理者會不會看錯?會不會出現筆誤?既然有人更換了車胎,會不會有人更換了車牌子?馬祖耀因為和妻子吵架來這裏睡覺,心情不好沒有發現自己的車牌被人卸掉……如果是馬祖耀向你提出這些問題,或者這樣解釋,你怎麼回答?”

助手一時間張口結舌,一個字也沒有回答出來。

“再有,”張景奇又説,“進出李草根畫室的是一雙小腳印,而馬祖耀身高將近一米八○,那雙腳我早已仔細觀察過,至少要穿42碼的鞋……”

“難道另有其人?”

“不會,疑犯就是馬祖耀。他根本不認識大學教授,這樣做並不是要嫁禍給教授,而是‘97’和‘79’兩組數字容易混淆。”張景奇説,“現在,我們缺少的只是足夠的證據,缺少讓馬祖耀無法反駁並讓他低頭認罪的證據。”

“那,那,那雙小腳印會不會是馬祖耀兒子留下的?”

張景奇見過馬祖耀的兒子馬向南,十三四歲的樣子,腳上的鞋子和現場腳印的大小差不多,於是對他進行了祕密調查。馬向南學習過武術,這一點倒是符合作案條件,然而,他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老師同學和鄰居對他反應都特別好。這樣的孩子怎能做犯法的事情呢?而且,馬向南是在一家封閉式教學的私立學校,從週一到週五不能離開學校,案發時間他還在學校寢室內睡覺,有值班老師和同寢室同學可以作證,他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案子到此,又讓張景奇一籌莫展了。

他們再次來到咖啡館,一邊喝着咖啡一邊欣賞外面景色一邊思考案子,突然,張景奇靈機一動:“你説,疑犯故意選擇那個時間作案,是為了清晰地留下車胎印,轉移我們的視線,李草根家窗前的那些腳印似乎被故意破壞過,院牆的牆腳處疑犯的腳印也遭到了破壞,那麼,那些清晰可見的小腳印會不會也是故佈疑陣,為了轉移我們的視線呢?”

“很有可能!”助手激動得一拍桌子,驚得滿屋子的人都轉過頭來向這邊看,“只是,只是,馬祖耀的腳怎麼能穿上這麼小的鞋,而且還能走路呢?”

“我們兩個只是這樣猜想,肯定解不開謎團,應該去接觸與馬祖耀接觸頻繁的人,一定能發現什麼。”

與馬祖耀接觸最頻繁的,應該是他的妻子和兒子,於是,他們再次來到馬祖耀的家。剛走進樓道,就見一個小孩在樓梯上練習倒立走路:兩隻手伸進鞋子裏,頭下腳上,雙手做腳,一步步走上樓梯,再一步步走下樓梯,幾乎和正常人走路差不多。

仔細看這個小孩,正是馬向南。

今天是星期六,馬向南正好在家。

張景奇停下來,給孩子鼓掌:“馬向南,你太厲害了!你這樣倒立着走路能走多遠?”

馬向南認出了兩位警察,只是他還不知警察叔叔多次光顧自己的家為了什麼,停下來,站好之後説:“一百多米吧。”他有些自豪,“不過不算什麼,和我爸爸相比差遠了。我爸爸倒立着走路,能走300多米呢。”

案子頓時真相大白,就是馬祖耀偷走的古畫:他將79號車的車胎換到自己車上,來到李草根家院牆外,雙手穿着一雙小鞋倒立着走路,故意留下清晰的車胎印和腳印,目的就是為了轉移警察的視線。但是,他在翻越院牆和從窗户進屋時,不得不雙腳着地,所以將這兩處的腳印有意地破壞了。偷走古畫回到停車場,再將輪胎換過來,然後大搖大擺地從停車場管理人面前走過……

好精妙的設計,只是百密一疏,兩部車體底部留下了相同的千斤頂印痕,加上他有意混淆的車牌號,聰明反被聰明誤,留下了致命的線索。

兩名警察不忍心讓馬向南目睹父親被逮捕的一幕,悄然離去。週日晚,在馬祖耀將兒子送去學校回來的路上,被張景奇和助手攔住了。審訊室內,面對張景奇嚴密的分析和推理,馬祖耀不得不低頭認罪,承認一念之差做出了一件連自己都無法原諒的醜事,然而,此時後悔,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