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晉代)潘岳《在懷縣》詩。
【釋義】寵:寵愛。受寵受辱都不在乎,指不因個人得失而動心。
【歷史典故】
唐太宗時期,有個叫盧承慶的人,字子餘,他被任命為考功員外郎,是專管官吏考績的。因為他做事認真、公正,深受人們的敬重。
一次,盧承慶奉命調查漕運船隻失事的責任問題,他給負責此事的一個官員評定了“中下”的評語,並通知了本人。受到懲處的官員聽説後,沒有提出意見,也沒有任何疑懼的表情。盧承慶事後想了想,覺得糧船翻沉,並不是他一個人的責任,也不是他一個人可以挽救的,給他一個“中下”的評語未免太過嚴苛了,於是,就把評語改成了“中中”,並通知了本人。那位官員依然沒有發表意見,既不説一句虛偽的感激的話,也沒有什麼激動的神色。盧承慶得知此事,脱口稱讚道:“好!寵辱不驚,難得難得!”於是,又把他的評語改成了“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