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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翟鑾傳》原文及翻譯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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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翟鑾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翟鑾,字仲鳴,舉弘治十八年進士。嘉靖中,累遷禮部右侍郎。六年春,廷推閣臣。帝意在張孚敬,弗與。命再推,乃及鑾。中貴人多譽鑾者,帝遂逾次用之。楊一清以鑾望輕,請用吳一鵬、羅欽順。帝不許,命鑾入直文淵閣。鑾初入閣,一清輔政,既而孚敬與桂萼入,鑾皆謹事之。孚敬、萼皆以所賜銀章密封言事,鑾獨無所言。詰之,則頓首謝曰:“陛下明聖,臣將順不暇,何獻替①之有。”帝心愛之。一清、萼、孚敬先後罷,鑾留獨秉政者兩月。其後李時入,位居鑾上,鑾亦無所怫。帝數召時、鑾入見,嘗問:“都察院擬籍谷大用資產,當乎?”時曰:“所擬不中律。”鑾曰按律籍沒止三條謀反叛逆及奸黨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帝曰:“大用亂政先朝,正奸黨也。”鑾曰:“陛下,即天也。春生秋殺,何所不可。”帝卒從重擬。丁生母憂歸。服闋,久不召。夏言居政府,鑾與謀召己。會帝將南巡,慮塞上有警,議遣重臣巡視,言等因薦鑾充行邊使。二十一年,言罷,鑾為首輔,進少傅、謹身殿。嚴嵩初入,鑾以資地居其上,權遠出嵩下,而嵩終惡鑾,不能容。會鑾子汝儉、汝同舉二十三年進士,嵩遂屬給事中劾其有弊。帝怒,下吏部、都察院。鑾疏辨,引西苑入直自解。帝益怒,勒鑾父子為民,而下主考及鄉試主考詔獄,並杖六十,褫其官。鑾初輔政,有修潔聲。中持服家居,至困頓不能自給。其用行邊起也,諸邊文武大吏俱櫜鞬郊迎,恆恐不得當鑾意,饋遺不貲。事竣,歸裝千輛,用以遺貴近,得再柄政,聲譽頓衰。又為其子所累,訖不復振。逾三年卒,年七十。 (節選自《明史·翟鑾傳》)

[注]①獻替,即獻可替否,給君主提出建議。

【譯文】

翟鑾,字仲鳴,考中弘治十八年進士。嘉靖年間,他幾經遷升,做了禮部右侍郎。六年春天,朝廷推舉閣臣,世宗有意用張孚敬,(羣臣)不贊同。就命令再一次推舉,才提及翟鑾。侍從宦官大多稱讚翟鑾,皇帝於是越級任用他。楊一清認為翟鑾名望低,請求任用吳一鵬、羅欽順。世宗不答應,命令翟鑾入值文淵閣。翟鑾剛入內閣時,楊一清輔佐政事,不久孚敬與桂萼入閣,翟鑾都小心服事。孚敬、桂萼都用世宗賜給他們的銀章密封上書奏事,唯獨翟鑾無所進言。皇帝責問翟鑾,翟鑾就叩頭謝罪説:“陛下聖明,我要順從還來不及,(哪裏)有什麼建議呢。”世宗心裏很喜歡他。楊一清、桂萼、孚敬先後被罷官,翟鑾留下獨自執掌政事兩個月。後來李時入閣,位居翟鑾之上,翟鑾也沒有不高興。世宗多次召李時和翟鑾進見,世宗曾問他們:“都察院擬定抄沒谷大用的家產,合適嗎?”李時説:“擬定的結論不合乎法律。”翟鑾説:“按照法律,抄家的罪行只有三條:謀反、叛逆和姦黨罷了。不合乎法律規定,怎麼能取信於天下呢?”皇帝説:“谷大用擾亂先朝政事,正合奸黨這一條?”翟鑾説:“陛下就是上天,春天讓萬物萌生,秋天讓萬物凋零,有什麼不可以的呢?”世宗最終從重擬罪。翟鑾替生母守喪回家。服喪期滿,很長時間內不被召用。夏言主持政務,翟鑾和他商量召用自己。正好皇帝即將南巡,擔心邊塞有警情,商議派重臣巡視,夏言等就藉機推薦翟鑾擔任行邊使。嘉靖二十一年,夏言罷官,翟鑾擔任首輔。進身少傅、謹身殿。嚴嵩剛入閣,翟鑾因資歷地位在嚴嵩之上,權力卻遠遠不如嚴嵩,但嚴嵩終究憎惡他,容不下他。恰逢翟鑾的兒子汝儉、汝孝一同考中二十三年進士,嚴嵩就囑咐給事中彈劾其營私舞弊。皇帝大怒,交給吏部、都察院審查。翟鑾上書辯解,用自己在西苑值勤為自己開脱。皇帝更加生氣,勒令翟鑾父子罷官為民,把主考官和鄉試主考官關入欽犯監獄,並且杖責六十,剝奪官職。翟鑾當初輔政時有廉潔的名聲,中間守喪居家時到了貧困不能自給的程度。當他以行邊使身份起用後,各邊鎮的文武將官都全副裝束到郊外迎接,常常怕不合翟鑾心意,饋贈的財物不可計量。事畢之後,翟鑾歸來時裝了千輛車(的財物),用這些財物贈送權貴,得以再次執掌政事,他的聲譽立刻就衰落了。又受他兒子的牽累,最終一蹶不振。過了三年死去,終年七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