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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女曾軼可:不,完美1200字作文

偶像 閱讀(1.08W)

曾軼可,是天使還是魔鬼?是歌手還是詞作者?

快女曾軼可:不,完美1200字

一直以來大家對於曾軼可的評論,是不是太絕對與苛刻了呢?

你也許想說,我應該站在中立的理性角度上,但是,中立的評價本身就不應該給曾軼可,因為曾軼可給我們的提示是,做自己,放縱愛。

首先,參加快女的創作型歌手有很多,為什麼只有曾軼可留下來了?

其次,為什麼各個網站曾軼可的人氣居高不下,彩鈴榜曾軼可的彩鈴下載量又是第一呢?

只是因為炒作?只是因為創作?

至少,我,不是因為爭議喜歡這個女孩,而是因為他在三百晉六十的比賽中《我還是個孩子》真正的打動了我。讓我感到了一個不食煙火的少年。連篇累牘的報道,所謂炒作,是一個可以唱出這樣純淨的歌聲的人所鍾愛的嗎?她能進十強,自然是由她的不可取代性,鬱可唯的人氣,又能與曾軼可媲美嗎?選秀節目,自然不能選誰唱歌模仿的像明星,而是選誰離開了這個舞臺更有發展前景,更有潛力,專輯有更多的人去買,有更多的人為之瘋狂。

我想,社會對於這個19歲的女孩子本來就不應該如此苛刻,如果天真的她在槍林彈中長大了,經歷了很多人成長的痛,我們不覺得惋惜嗎?這個瘦弱的女孩,本身已經經歷了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就不要給她更多的痛了。

我想,曾軼可是不完美的,可是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喜歡這個女孩子?我想,喜歡她的原因正是大家喜歡選秀的原因——每個人都從一個起點出發,只要你有才,你就可以。大家總是為那些選手的夢想與執著而感動著,所以瘋狂的迷戀,它每個人提供了創造奇蹟的機會,而曾軼可,正是這個創造奇蹟的人。曾軼可是不完美的,但是卻殘讓她更美。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不完美的,所以喜歡不完美。

我們每個人的成長都經歷過痛,所以喜歡這個痛著的女孩。

一個女孩子,在最“煙熏火燎”的戰場上,在風口浪尖的爭議中,揹著吉他,安安靜靜的歌唱,天真的模樣總能激起人的保護欲,楚楚可憐的歌聲總是把人打動,讓人有重回童年的溫存與感動。

每個人,可以討厭,亦可以自由的愛,曾軼可的歌聲不被一些人接受,但她甜美的聲線和很高的辨識度確實獨一無二,有人喜歡,證明她的歌聲可以打動人,至於爭議,這是必然的,去不說木秀於林,風必摧之,一個新鮮的事物出現,怎麼可能博得所有人的首肯?

李宇春,周杰倫,周筆暢,哪一個不如是?

怎麼可以現在就蓋棺定論呢?沒有新鮮的元素出現,就必將造成一種滯後,華語樂壇又怎麼能向前發展呢?

一個藝術家,當她用獨特的眼光去衡量自己的事業時,當她探索了新的領域時,自然會受到大家的反對,因為顛覆傳統,因為不能接受。梵高如是,肖邦如是,畢加索如是,但是隻有這樣“不是藝術的藝術”才能推動時代的進步,推動整個事業的發展。

唱歌的所謂實力,所謂唱功,是可以後天去打造,去歷練的——要知道她本身是沒有經過專業的歌唱訓練的,她大學學的是翻譯,不像那些翻唱快女很多都是從音樂學院畢業的。唱功可以打造,天賦打造的來嗎?

比起那些悲春傷秋,要死要活的靡靡之音,曾軼可這個“可以創收”的up新勢力必將會成為渾濁世界的一股清流,萎靡歌壇的一道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