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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狀物作文:我以那支毛筆為知己600字

狀物 閲讀(2.3W)

"第一次接觸毛筆,是在我上國小之前了。當我走進那個教室的門,裏面的墨香就讓我呆住了。與此同時,一個面容和善,年紀大概五六十歲的男人遞給我一支毛筆。

那位老師在温州頗有名氣,我就在他開的毛筆字學習班裏上課。那兒有個規矩,每次有新同學來,他都會送一支毛筆。我那時將這支毛筆視作珍寶,用它寫字時總是十分小心,字寫出來總是細細小小的,老師看見了就握着我的手寫字,我的手又握着筆,把我的手握得生疼。寫字寫累了,我會研究我的筆。上面寫着“狼毫”,但我並不懂這是什麼意思,只能在上面用鉛筆歪歪扭扭地寫上我的名字。

大概一年以後,我仍在用這支筆。老師又一次握着我的手寫字時,他皺了眉頭,“你這支筆寫了很久了吧?它已經有些壞了。”説着,到書櫃上又取了一支給我。這回輪到我皺眉頭了。的確,我拔了這支筆上的好多毛,使它看起來有些破舊,也不怎麼好寫了。但那時的我認為這支筆是我的“啟蒙筆”,與其它任何筆不同。當我拿着這支筆寫字時,總會多一份自信,好像只要有它,字就會寫得特別好。於是,我揹着老師,依然用着這支舊筆。

若干年後,我仍在寫着書法,但這時它已成為了我的一個愛好,而不是特長。我再一次翻出了那支筆——它的筆桿還在,但毛都已經破破爛爛了,我想用它像初學時那樣寫字,卻再也不能了。我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它這不是在告訴我,我與過去再也不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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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狀物作文:我以那支毛筆為知己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