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裏,我讀了《富蘭克林》自傳,它主要講了富蘭克林出生在波士頓的一個工人家庭,由於家境貧寒,他只讀了兩年學便輟學,12歲就去他哥哥的印刷所當學徒,富蘭克林在空餘時間讀書,還四處遊歷,在費城舉辦了一個共讀社,25歲時在費城又創辦了第一個公共圖書館,45歲又創辦了費城大學。後來,他幫助美國獨立,在1776年到1785年之間出使法國,1778年締結了美法聯盟。
我認為富蘭克林是一個努力的人。他早年輟學,但在空餘時間還努力讀書,他長大以後更愛學習,獲得了多個學院的學位。
我還認為他十分愛國,他參與了起草《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還用他豐富的認識讓美國與法國聯盟,對美國有着眾大貢獻。
他也是一個為世界做出了世大貢獻的人,他在電學中是一個著名的人物,他提出了電的單流質理論,還創造了電荷守恆定律,並且破除了人們對雷電的恐懼,統一了天電和地電,並製造了避雷針。
他並且是一個善於發明的人,他發明了三輪鍾、高架取書器、新式路燈等,給人們的生活造成了極在的便利。
富蘭克林是一個努力、愛國、為世界做出貢獻、善於發明的人。他的品牌值得我們去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