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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漢誹謗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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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

卷十一·漢誹謗法

【原文】

漢宣帝詔羣臣議武帝廟樂,夏候勝曰:“武帝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赤地數千裏,亡德澤於民,不宜為立廟樂。”於是丞相、御史劾奏勝非議詔書,毀先帝,不道,遂下獄,系再更冬,會赦,乃得免。章帝時,孔僖、崔駰遊太學,相與論武帝始為天子,崇信聖道,及後恣已,忘其前善。為鄰房生告其誹謗先帝,刺譏當世,下吏受訊。僖以書自訟,乃勿問。元帝時,賈捐之論珠崖事曰:“武帝籍兵厲馬,攘服夷狄,天下斷獄萬數,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鬥傷於後,女子乘亭障,孤兒號於道,老母寡婦飲泣巷哭,是皆廓也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考三人所指武帝之失,捐之言最切,而三帝或罪或否,豈非夏候非議詔書,僖、駰誹謗,皆漢法所禁,如捐之直指其事,則在所不問乎?

【譯文】

漢宣帝下令讓大臣們討論漢武帝宗廟的祭樂,夏侯勝説:“ 漢武帝竭盡百姓的財力,揮霍浪費沒有節制,國家空虛枯竭,百姓流離失所,土地荒蕪數千裏,對人民沒有恩惠德澤,不應該為他設立廟樂。”於是宰相、御史們就上奏皇帝,揭發夏侯勝責難詔書,説毀先朝皇帝,不守臣道,於是打入監獄,監禁了兩年,遇到大赦,才得到赦免.漢章帝時,孔僖、崔駰在太學學習,互相討論到漢武帝,説他剛當皇帝時,崇敬相信聖明之道,等到後來,放縱自己、忘記了他以前的善行。被隔壁房裏的太學生告了他們誹謗先朝皇帝,指責譏議現在的皇上,被交給獄吏接受審訊。孔僖靠上書自我辯護,才沒有問罪。漢元帝時,賈捐之談論珠崖的事時説:“漢武帝徵購馬匹磨礪兵器,侵伐征服少數民族,全國被判決的人好幾萬,外寇內賊都出現了;軍隊多次出征,父親先戰死,兒子又戰傷,女子也登上邊塞的堡壘,孤兒在道旁號哭,年老的母親、喪夫的妻子在街巷中流淚;這些都是過分地擴大地盤、征戰沒有休止的緣故。”考查三個人所指責的漢武帝的過失,賈捐之的話最激切,而三個皇帝有的問罪有的不問罪,這難道不是夏侯勝責難詔書和孔僖、崔駰誹謗先朝皇帝,都是漢朝法律禁止的,而象賈捐之那樣直接地指責事情,就在不問罪之列嗎?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