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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吳王殿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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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

卷十六·吳王殿

【原文】

漢高祖五年,以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吳芮為長沙王。十二年,以三郡封吳王濞,而豫章亦在其中。又趙佗先有南海,後擊桂林、象郡。則芮所有,但長沙一郡耳。按芮本為秦番陽令,故曰番君。項羽已封為衡山王,都邾。邾,今之黃州也。復侵奪其地。故高祖徙之長沙而都臨湘,一年薨,則其去番也久矣。今吾邦猶指郡正廳為吳王殿,以謂芮為王時所居。牛僧孺《玄怪錄》載,唐元和中,饒州刺史齊推女,因止州宅誕育,為神人擊死,後有仙官治其事,雲:“是西漢鄱陽王吳芮,今刺史宅,是芮昔時所居。”皆非也。

【譯文】

漢高祖五年的時候,用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數郡之地冊立番君吳芮作長沙王。十二年,用包括豫章在內的其中三郡冊封了吳王劉濞,又加上趙佗原先有南海,後來又攻佔了桂林、象郡。那麼,吳芮所佔據之地,僅長沙一郡罷了。據查吳芮本來是秦時番陽縣縣令,所以稱番君。項羽已經把他封為衡山王,建都於邾。邾,就是現在的黃州(治所在今黃岡),後來又侵佔奪取了他的土地.所以漢高祖把他遷移到長沙做了長沙王,都於臨湘(治所在今湖南長沙市),一年就死了,那麼,他離開番陽已經很久了。可是現在找家鄉的人還指認郭府官署的正廳為吳王殿,把它説成是吳芮為王時所居住的。牛僧孺《 玄怪錄》 記載:唐代元和年間,饒州刺史齊推的女兒,因為宿止在州府官宅裏生小孩,被神人擊死,後來有道士辦理這件事,説:“這是西漢鄒陽王吳芮為祟,現在的刺史官宅,是吳芮過去的居住地。”這都是錯的。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