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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黃酈》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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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鸝》

徐志摩的《黃酈》

一掠顏色飛上了樹。

“看,一隻黃鸝!”有人説。

翹着尾尖,它不作聲,

豔異照亮了濃密——

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熱情,

等候它唱,我們靜着望,

怕驚了它。但它一展翅,

衝破濃密,化一朵彩雲;

它飛了,不見了,沒了——

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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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寫作時間不詳,初載

1930年2月10日《新月》月刊

第2卷第12號,屬名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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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評:

《黃鸝》這首詩最初刊載於1930年2月10日《新月》月刊第2卷第12號上,後收入《猛虎集》。詩很簡單:寫一隻黃鸝不知從哪裏飛來,掠上樹稍,默不作聲地佇立在那裏,華麗的羽毛在枝椏間閃爍,“豔異照亮了濃密——/象是春天,火焰,象是熱情。”於是招來了我們這些觀望的人(詩人?自由的信徒?泛神論者?),小心翼翼地聚集在樹下,期待着這隻美麗的鳥引吭高歌。可是它卻“一展翅”飛走了:

衝破濃密,化一朵彩雲;

它飛了,不見了,沒了——

於是帶走了春天,帶走了火焰,也帶走了熱情。

這首詩意不盡於言終。如果我們鑑品的觸角僅僅滿足於詩的表象,那我們將一無所獲。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尋找這首詩的深層結構,或如黑格爾所言,尋找它的“暗寓意”(《美學》第二卷,13頁)。在這個意義上説,《黃鸝》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篇類寓言;或曰,一首象徵的詩。指出徐志摩詩中象徵手法的存在,對於我們理解他的詩藝不無裨益。因為詩人對於各種“主義”腹誹甚多。早在1922年的《藝術與人生》一文中,他就批評中國新詩表面上是現實主義,骨子裏卻是根本的非現實性;此外還有毫不自然的自然主義,以及成功地發明了沒有意義的象徵的象徵主義。其結果是雖然達到了什麼主義,卻沒有人再敢稱它為詩了。在後來寫就的《“新月”的態度》(1928)中,他又對當時文壇上的13個派

別大舉討伐之師。然而腹誹歸腹誹,在具體的藝術實踐中,他還是兼收幷蓄,廣徵博引,真正“把創格的新詩當一件認真事做”(《詩刊弁言》)。所以他的詩並非千人一面,一律採取單調的直線抒情法,而是儘可能地運用各種風格和手法,以達到最完美的藝術效果。《黃鸝》中象徵的運用,便是一個明證。指出《黃鸝》是一首象徵的詩,並不意味着我們就可以指出“黃鸝”形象具體的所指。作者最初的創作意圖已經漫漶不清了,但也並非無跡可尋,甚至在詩中我們也可以捕捉到一些寶貴的啟示。首先應該注意到,在這首詩中詩人並沒有選擇“我”這一更為強烈的主體抒情意象作為這首詩的主詞,而是採用了“我們”這種集體性的稱謂。作為一羣觀望者,“我們”始終緘默無言(我們靜着望,/怕驚了它),流露出一種“流水落花春去也”的無奈情緒。不過“我們”作為羣體性的存在,至少明確了一件事,即:“黃鸝”的象徵意義不只是對“我”而言的。其次,詩中兩次出現的“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熱情”的比喻,也給我們重要的提示。因為無論是春光,火焰,還是熱情,都寓指了一種美好的東西,而這種東西已經“不見了”。由此我們可以想到韶光易逝,青春不回,愛情並非不朽的,等等。因此要想確定“黃鸝”形象具體的意指,還必須聯繫到徐志摩當時的思想狀況來分析。

我們知道,詩人剛回國時躊躇滿志,意氣風發。他聯合了一羣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新月社,準備在社會上“露稜角”。他將自己的高世之志稱為“單純信仰”,胡適則洗煉地將其概括為“愛、自由、美”三個大字。正因了這“單純信仰”,他拒絕一切現實的東西,追求一種更完滿、更超脱的結局。在政治上則左右開弓,以至於有人認為“新月”派是當時中國的第三種政治力量。然而在現實面前,任何這類的“單純信仰”都是要破滅的。世易時移,再加上家庭罹變,詩人逐漸變得消極而頹廢。他感染上哈代的悲觀主義情緒,“託着一肩思想的重負,/早晚都不得放手”(《哈代》)正是他彼時心情的寫照。人們總以為徐志摩活得瀟灑,死得超脱,蔡元培的輓聯上就寫着:談話是詩,舉動是詩,畢生行逕都是詩,詩的意味滲透了,隨遇自有東土;乘船可死,驅車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於飛機偶然者,不必視為畏途。可又有誰知道詩人心中的滋味呢?由是觀,我認為“黃鸝”的形象正象徵他那遠去的“愛、自由,美”的理想;而徐志摩們也只能無奈地觀望,年青時的熱情被那隻遠去的黃鸝鳥帶得杳無蹤跡了。

有人認為“黃鸝”的形象是雪萊的“雲雀”形象的再現。若果此説成立,那麼我想也是反其意而用之。《雲雀》中那種張揚挺拔的熱情在《黃鸝》中已經欲覓無痕了。

(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