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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則:物命可惜 人心可回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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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二十四則:物命可惜 人心可回

王者不令人放生,而無故卻不殺生,則物命可惜也;聖人不責人無過,唯多方誘之改過,庶人心可回也。

【譯文及註釋】

【【譯文】

為人君王的,雖然不至於下令叫人多多放生,但是也不會無緣無故地濫殺生靈,因為這樣至少可以教人愛惜性命。聖人不會要求人一定不犯錯,只是用各種方法,引導眾人改正錯誤的行為,因為如此,才能使眾人的心由惡轉善,由失道轉為正道。

【註釋】

王者:君王。

物命:萬物的生命。

責:要求。

庶:庶幾;差不多。

【評語】

若從佛家輪迴的觀點來看,一切眾生均經過百千萬年的輪迴,任何一種生物,都有可能是過去父母親友所投胎,所以,佛家不只嚴禁殺生,連無故迫害眾生也色不允許。再從儒家的仁道立場看,別人殺你,你會痛苦不堪,動物與人一樣有感覺,無故捕殺它,若換個立場,人可受得了?宋儒説“民胞物與”,就是要推仁及於萬物。因此做君王的,雖不便下令要人民多放生,但是自身絕不無故殺生,一方面以身作則,另一方面也因為物力惟艱,生靈皆苦,應有悲哀矜憐的心。

聖人並不嚴厲地責備人絕對不能犯錯,因為聖人明白,平常人的心志怯弱,要人絕對不犯錯,是不可能的事。若是犯了小錯便不原諒他,反而阻止了人們改過向上之。聖人只希望人們瞭解,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所謂“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孔子也説“不膩過”,像這樣循循善誘眾人,使他們走向正道,聖人真是苦口婆心。古聖先賢,距今雖然遙遠,今人若不能體會古人的用意,也真是辜負了那一份久違的心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