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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則:以人為鏡 防微杜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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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五十二則:以人為鏡 防微杜漸

不鏡於水,而鏡於人,則吉凶可鑑也;不蹶于山,而蹶於垤,則細微宜防也。

【譯文】

如果不以水為鏡,而以人為鏡來反照自己,那麼,許多事情的吉凶禍福便可以明白了。在高山上不易跌倒,在小土堆上卻易跌倒,由此可知,愈是細微小事,愈要謹慎小心。

【註釋】

鏡於水:以水為鏡。

鑑:明察。

蹶:跌倒。

垤:小土堆。

【評語】

唐太宗曾言:“以古為鑑,可以知興替;以銅為鑑,可以整衣冠;以人為鑑,可以知得失。”古人若沒有銅鑑,往往臨水自照,其作用與銅鏡一般,不過這隻能照人的表面而已。如果以人為鏡,就不只如此了。所謂以人為鏡,就是拿他人行為的得失,來作為自己的借鑑;以別人行事的經驗,來考量自己的成敗。譬如説,他人因驕傲而失敗時,如果反省自己有這種行為,就知道自己也可能會因此而失敗,便能警惕自己,不可犯同樣的錯誤。見到他人有佳言懿行,同樣能效法他,因而能提高自己。我們不是也常説,朋友就是一面鏡子嗎?所以,善於觀察人的人,常可論斷吉凶,並非他真有什麼奇術,而是他根據眾人行為的結果,掌握了人事的變化。因此,我們若能以他人的行為經驗,作為自己的借鑑,自然便懂得趨吉避凶之道了。

我們爬山時,知道山形險峻,就會格外小心;而走在平地上,沒有了那種戒心,往往會被旁的小土堆絆倒。這雖是人之常情,卻應時時提醒自己:人總在疏忽之處失敗。所謂“善泳着必溺於水”,並不是泳技退步了,而是因為自恃藝高膽大,忽略了許多預防措施的緣故。對很多事情,我們都要抱着“防微杜漸”的態度,愈是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愈要加以提防,才不會造成更大的損失。我們也常常發現,困難的事能夠達成,而看起來很簡單的事卻容易失敗,這完全在於用心與否。因為對前者我們全力以赴,自然能成功;對後者卻掉以輕心,結果就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