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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名篇】《墳》文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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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這一篇文的本意,其實是想研究怎樣改革家庭;又因為中國親權重,父權更重,所以尤想對於從來認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父子問題,發表一點意見。總而言之:只是革命要革到老子身上罷了。但何以大模大樣,用了這九個字的題目呢?這有兩個理由:

第一,中國的“聖人之徒”⑵,最恨人動搖他的兩樣東西。一樣不必説,也與我輩決不相干;一樣便是他的倫常,我輩卻不免偶然發幾句議論,所以株連牽扯,很得了許多“鏟倫常⑶”“禽獸行”之類的惡名。他們以為父對於子,有絕對的權力和威嚴;若是老子説話,當然無所不可,兒子有話,卻在未説之前早已錯了。但祖父子孫,本來各各都只是生命的橋樑的一級,決不是固定不易的。現在的子,便是將來的父,也便是將來的祖。我知道我輩和讀者,若不是現任之父,也一定是候補之父,而且也都有做祖宗的希望,所差只在一個時間。為想省卻許多麻煩起見,我們便該無須客氣,儘可先行佔住了上風,擺出父親的尊嚴,談談我們和我們子女的事;不但將來着手實行,可以減少困難,在中國也順理成章,免得“聖人之徒”聽了害怕,總算是一舉兩得之至的事了。所以説,“我們怎樣做父親。”

【名家名篇】《墳》文選

第二,對於家庭問題,我在《新青年》的《隨感錄》⑷(二五,四十,四九)中,曾經略略説及,總括大意,便只是從我們起,解放了後來的人。論到解放子女,本是極平常的事,當然不必有什麼討論。但中國的老年,中了舊習慣舊思想的毒太深了,決定悟不過來。譬如早晨聽到烏鴉叫,少年毫不介意,迷信的老人,卻總須頹唐半天。雖然很可憐,然而也無法可救。沒有法,便只能先從覺醒的人開手,各自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揹着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此後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還有,我曾經説,自己並非創作者,便在上海報紙的《新教訓》裏,捱了一頓罵⑸。但我輩評論事情,總須先評論了自己,不要冒充,才能像一篇説話,對得起自己和別人。我自己知道,不特並非創作者,並且也不是真理的發見者。凡有所説所寫,只是就平日見聞的事理裏面,取了一點心以為然的道理;至於終極究竟的事,卻不能知。便是對於數年以後的學説的進步和變遷,也説不出會到如何地步,單相信比現在總該還有進步還有變遷罷了。所以説,“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

我現在心以為然的道理,極其簡單。便是依據生物界的現象,一,要保存生命;二,要延續這生命;三,要發展這生命(就是進化)。生物都這樣做,父親也就是這樣做。

生命的價值和生命價值的高下,現在可以不論。單照常識判斷,便知道既是生物,第一要緊的自然是生命。因為生物之所以為生物,全在有這生命,否則失了生物的意義。生物為保存生命起見,具有種種本能,最顯著的是食慾。因有食慾才攝取食物,因有食物才發生温熱,保存了生命。但生物的個體,總免不了老衰和死亡,為繼續生命起見,又有一種本能,便是性慾。因性慾才有性交,因有性交才發生苗裔,繼續了生命。所以食慾是保存自己,保存現在生命的事;性慾是保存後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飲食並非罪惡,並非不淨;性交也就並非罪惡,並非不淨。飲食的結果,養活了自己,對於自己沒有恩;性交的結果,生出子女,對於子女當然也算不了恩。--前前後後,都向生命的長途走去,僅有先後的不同,分不出誰受誰的恩典。

可惜的是中國的舊見解,竟與這道理完全相反。夫婦是“人倫之中”,卻説是“人倫之始⑹”;性交是常事,卻以為不淨;生育也是常事,卻以為天大的大功。人人對於婚姻,大抵先夾帶着不淨的思想。親戚朋友有許多戲謔,自己也有許多羞澀,直到生了孩子,還是躲躲閃閃,怕敢聲明;獨有對於孩子,卻威嚴十足,這種行徑,簡直可以説是和偷了錢發跡的財主,不相上下了。我並不是説,--如他們攻擊者所意想的,--人類的性交也應如別種動物,隨便舉行;或如無恥流氓,專做些下流舉
動,自鳴得意。是説,此後覺醒的人,應該先洗淨了東方固有的不淨思想,再純潔明白一些,瞭解夫婦是伴侶,是共同勞動者,又是新生命創造者的意義。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領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佔領,將來還要交付子女,像他們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後後,都做一個過付的經手人罷了。

生命何以必需繼續呢?就是因為要發展,要進化。個體既然免不了死亡,進化又毫無止境,所以只能延續着,在這進化的路上走。走這路須有一種內的努力,有如單細胞動物有內的努力,積久才會繁複,無脊椎動物有內的努力,積久才會發生脊椎。所以後起的生命,總比以前的更有意義,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價值,更可寶貴;前者的生命,應該犧牲於他。

但可惜的是中國的舊見解,又恰恰與這道理完全相反。本位應在幼者,卻反在長者;置重應在將來,卻反在過去。前者做了更前者的犧牲,自己無力生存,卻苛責後者又來專做他的犧牲,毀滅了一切發展本身的能力。我也不是説,--如他們攻擊者所意想的,--孫子理應終日痛打他的祖父,女兒必須時時咒罵他的親孃。是説,此後覺醒的人,應該先洗淨了東方古傳的謬誤思想,對於子女,義務思想須加多,而權力思想卻大可切實核減,以準備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況且幼者受了權力,也並非永久佔有,將來還要對於他們的幼者,仍盡義務,只是前前後後,都做一切過付的經手人罷了。

“父子間沒有什麼恩”這一個斷語,實是招致“聖人之徒”面紅耳赤的一大原因。他們的誤點,便在長者本位與利己思想,權力思想很重,義務思想和責任心卻很輕。以為父子關係,只須“父兮生我⑺”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應為長者所有。尤其墮落的,是因此責望報償,以為幼者的全部,理該做長者的犧牲。殊不知自然界的安排,卻件件與這要求反對,我們從古以來,逆天行事,於是人的能力,十分萎縮,社會的進步,也就跟着停頓。我們雖不能説停頓便要滅亡,但較之進步,總是停頓與滅亡的路相近。

自然界的安排,雖不免也有缺點,但結合長幼的方法,卻並無錯誤。他並不用“恩”,卻給予生物以一種天性,我們稱他為“愛”。動物界中除了生子數目太多一一愛不周到的如魚類之外,總是摯愛他的幼子,不但絕無利益心情,甚或至於犧牲了自己,讓他的將來的生命,去上那發展的長途。

人類也不外此,歐美家庭,大抵以幼者弱者為本位,便是最合於這生物學的真理的辦法。便在中國,只要心思純白,未曾經過“聖人之徒”作踐的人,也都自然而然的能發現這一種天性。例如一個村婦哺乳嬰兒的時候,決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一個農夫取妻的時候,也決不以為將要放債。只是有了子女,即天然相愛,願他生存;更進一步的,便還要願他比自己更好,就是進化。這離絕了交換關係利害關係的愛,便是人倫的索子,便是所謂“綱”。倘如舊説,抹殺了“愛”,一味説“恩”,又因此責望報償,那便不但敗壞了父子間的道德,而且也大反於做父母的實際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種子。有人做了樂府,説是“勸孝”,大意是什麼“兒子上學堂,母親在家磨杏仁,預備回來給他喝,你還不孝麼⑻”之類,自以為“拼命衞道”。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窮人的豆漿,在愛情上價值同等,而其價值卻正在父母當時並無求報的心思;否則變成買賣行為,雖然喝了杏酪,也不異“人乳餵豬⑼”,無非要豬肉肥美,在人倫道德上,絲毫沒有價值了。

所以我現在心以為然的,便只是“愛”。

無論何國何人,大都承認“愛己”是一件應當的事。這便是保存生命的要義,也就是繼續生命的根基。因為將來的運命,早在現在決定,故父母的缺點,便是子孫滅亡的伏線,生命的危機。易卜生做的《羣鬼》(有潘家洵君譯本,載在《新朝》一卷五號)雖然重在男女問題,但我們也可以看出遺傳的可怕。歐士華本是要生活,能創作的人,因為父親的不檢,先天得了病毒,中途不能做人了。他又很愛母親,不忍勞他服侍,便藏着嗎啡,想待發作時候,由使女瑞琴幫他吃下,毒殺了自己;可是瑞琴走了。他於是只好託他母親了。

歐 “母親,現在應該你幫我的忙了。”

阿夫人 “我嗎?”

歐 “誰能及得上你。”

阿夫人 “我!你的母親!”

歐 “正為那個。”

阿夫人 “我,生你的人!”

歐 “我不曾教你生我。並且給我的是一種什麼日子?我不要他!你拿回去罷!”

這一段描寫,實在是我們做父親的人應該震驚戒懼佩服的;決不能昧了良心,説兒子理應受罪。這種事情,中國也很多,只要在醫院做事,便能時時看見先天梅毒性病兒的慘狀;而且傲然的送來的,又大抵是他的父母。但可怕的遺傳,並不只是梅毒,另外許多精神上體質上的缺點,也可以傳之子孫,而且久而久之,連社會都蒙着影響。我們且不高談人羣,單為子女説,便可以説凡是不愛己的人,實在欠缺做父親的資格。就令硬做了父親,也不過如古代的草寇稱王一般,萬萬算不了正統。將來學問
發達,社會改造時,他們僥倖留下的苗裔,恐怕總不免要受善種學(Eugenics⑽)者的處置。

倘若現在父母並沒有將什麼精神上體質上的缺點交給子女,又不遇意外的事,子女便當然健康,總算已經達到了繼續生命的目的。但父母的責任還沒有完,因為生命雖然繼續了,卻是停頓不得,所以還須教這新生命去發展。凡動物較高等的,對於幼雛,除了養育保護以外,往往還教他們生存上必需的本領。例如飛禽便教飛翔,鷙獸便教搏擊。人類更高几等,便也有願意子孫更進一層的天性。這也是愛。上文所説的是對於現在,這是對於將來。只要思想未遭錮蔽的人,誰也喜歡子女比自己更強,更健康,更聰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過去。超越便須改變,所以子孫對於祖先的事,應該改變,“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⑾”,當然是曲説,是退嬰的病根。假使古代的單細胞動物,也遵着這教訓,那便永遠不敢分裂繁複,世界上再也不會有人類了。

幸而這一類教訓,雖然害過許多人,卻還未能完全掃盡了一切人的天性。沒有讀過“聖賢書”的人,還能將這天性在名教的斧鉞底下,時時流露,時時萌櫱;這便是中國人雖然凋落萎縮,卻未滅絕的原因。

所以覺醒的人,此後應將這天性的愛,更加擴張,更加醇化;用無我的愛,自己犧牲於後起新人。開宗第一,便是理解。往昔的歐人對於孩子的誤解,是以為成人的預備;中國人的誤解是以為縮小的成人。直到近來,經過許多學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蠻做,便大礙於孩子的發達。所以一切設施,都應該以孩子為本位,日本近來,覺悟的也很不少;對於兒童的設施,研究兒童的事業,都非常興盛了。第二,便是指導。時勢既有改變,生活也必須進化;所以後起的人物,一定尤異於前,決不能用同一模型,無理嵌定。長者須是指導者協商者,卻不該是命令者。不但不該責幼者供奉自己;而且還須用全副精神,專為他們自己,養成他們有耐勞作的體力,純潔高尚的道德,廣博自由能容納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末的力量。第三,便是解放。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類中的人,因為即我,所以更應該盡
教育的義務,交給他們自立的能力;因為非我,所以也應同時解放,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一個獨立的人。

這樣,便是父母對於子女,應該健全的產生,盡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

但有人會怕,彷彿父母從此以後,一無所有,無聊之極了。這種空虛的恐怖和無聊的感想,也即從謬誤的舊思想發生;倘明白了生物學的真理,自然便會消滅。但要做解放子女的父母,也應預備一種能力。便是自己雖然已經帶着過去的色採,卻不失獨立的本領和精神,有廣博的趣味,高尚的娛樂。要幸福麼?連你的將來的生命都幸福了。要“返老還童”,要“老復丁⑿”麼?子女便是“復丁”,都已獨立而且更好了。這才是完了長者的任務,得了人生的慰安。倘若思想本領,樣樣照舊,專以“勃[奚谷]⒀”為業,行輩自豪,那便自然免不了空虛無聊的苦痛。

或者又怕,解放之後,父子間要疏隔了。歐美的家庭,專制不及中國,早已大家知道;往者雖有人比之禽獸,現在卻連“衞道”的聖徒,也曾替他們辯護,説並無“逆子叛弟⒁”了。因此可知:惟其解放,所以相親;惟其沒有“拘攣”子弟的父兄,所以也沒有反抗“拘攣”的“逆子叛弟”。若威逼利誘,便無論如何,決不能有“萬年有道之長⒂”。例便如我中國,漢有舉孝,唐有孝悌力田科,清末也還有孝廉方正⒃,都能換到官做。父恩諭之於先,皇恩施之於後,然而割股⒄的人物,究屬寥寥。足可證明中國的舊學説舊手段,實在從古以來,並無良效,無非使壞人增長些虛偽,好人無端的多受些人我都無利益的苦痛罷了。

都有“愛”是真的。路粹引孔融説,“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漢末的孔府上,很出過幾個有特色的奇人,不像現在這般冷落,這話也許確是北海先生所説;只是攻擊他的偏是路粹和曹操,教人發笑罷了。⒅)雖然也是一種對於舊説的打擊,但實於事理不合。因為父母生了子女,同時又有天性的愛,這愛又很深廣很長久,不會即離。現在世界沒有大同,相愛還有差等,子女對於父母,也便最愛,最關切,不會即離。所以疏隔一層,不勞多慮。至於一種例外的人,或者非愛所能鈎連。但若愛力尚且不能鈎連,那便任憑什麼“恩威,名份,天經,地義”之類,更是鈎連不住。

或者又怕,解放之後,長者要吃苦了。這事可分兩層:第一,中國的社會,雖説“道德好”,實際卻太缺乏相愛相助的心思。便是“孝”“烈”這類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負責,一味收拾幼者弱者的方法。在這樣社會中,不獨老者難於生活,既解放的幼者,也難於生活。第二,中國的男女,大抵未老先衰,甚至不到二十歲,早已老態可掬,待到真實衰老,便更須別人扶持。所以我説,解放子女的父母,應該先有一番預備;而對於如此社會,尤應該改造,使他能適於合理的生活。許多人預備着,改造着,久而久之,自然可望實現了。單就別國的往時而言,斯賓塞⒆未曾結婚,不聞他[亻宅]傺無聊;瓦特早沒有了子女,也居然“壽終正寢”,何況在將來,更何況有兒女的人呢?

或者又怕,解放之後,子女要吃苦了。這事也有兩層,全如上文所説,不過一是因為老而無能,一是因為少不更事罷了。因此覺醒的人,愈覺有改造社會的任務。中國相傳的成法,謬誤很多:一種是錮閉,以為可以與社會隔離,不受影響,一種是教給他惡本領,以為如此才能在社會中生活。用這類方法的長者,雖然也含有繼續生命的好意,但比照事理,卻決定謬誤。此外還有一種,是傳授些周旋發法,教他們順應社會。這與數年前講“實用主義⒇”的人,因為市上有假洋錢,便要在學校裏遍教學生看洋錢的法子之類,同一錯誤。社會雖然不能不偶然順應,但決不是正當辦法。因為社會不良,惡現象便很多,勢不能一一順應;倘都順應了,又違反了合理的生活,倒走了進化的路。所以根本方法,只有改良社會。

就實際上説,中國舊理想的家族關係父子關係之類,其實早已崩潰。這也非“於今為烈”,正是“在昔已然”。歷來都竭力表彰“五世同堂”,便足見實際上同居的為難;拼命的勸孝,也足見事實上孝子的缺少。而其原因,便全在一意提倡虛偽道德,蔑視了真的人情。我們試一翻大族的家譜,便知道始遷祖宗,大抵是單身遷居,成家立業;一到聚族而居,家譜出版,卻已在零落的中途了。況在將來,迷信破了,便沒有哭竹,卧冰;醫學發達了,也不必嘗穢[21],割骨。又因為經濟關係,結婚不得不遲,生育因此也遲,或者子女才能自存,父母已經衰老,不及依賴他們供養,事實上也就是父母反盡了義務。世界潮流逼拶着,這樣做的可以生存,不然的便都衰落;無非覺醒者多,加些人力,便危機可望較少就是了。

但既如上言,中國家庭,實際久已崩潰,並不如“聖人之徒”紙上的空談,則何以至今依然如故,一無進步呢?這事很容易解答。第一,崩潰者自崩潰,糾纏者自糾纏,設立者又自設立;毫無戒心,也不想到改革,所以如故。第二,以前的家庭中間,本來常有勃[奚谷],到了新名詞流行之後,便都改稱“革命”,然而其實也仍是嫖錢至於相罵,要賭本至於相打之類,與覺醒者的改革,截然兩途。這一類自稱“革命”的勃奚穀子弟,純屬舊式,待到自己有了子女,也決不解放;或者毫不管理,或者反要尋出《孝經》[22],勒令誦讀,想他們“學於古訓[23]”,都做犧牲。這隻能全歸舊道德舊習慣舊方法負責,生物學的真理決不能妄任其咎。

既如上言,生物為要進化,應該繼續生命,那便“不孝有三無後為大[24]”,三妻四妾,也極合理了。這事也很容易解答。人類因為無後,絕了將來的生命,雖然不幸,但若用不正當的方法手段,苟延生命而害及人羣,便該比一人無後,尤其“不孝”。因為現在的社會,一夫一妻制最為合理,而多妻主義,實能使人羣墮落。墮落近於退化,與繼續生命的目的,恰恰完全相反。無後只是滅絕了自己,退化狀態的有後,便會毀到他人。人類總有些為他人犧牲自己的精神,而況生物自發生以來,交互關聯,一人的血統,大抵總與他人有多少關係,不會完全滅絕。所以生物學的真理,決非多妻主義的護符。

總而言之,覺醒的父母,完全應該是義務的,利他的,犧牲的,很不易做;而在中國尤不易做。中國覺醒的人,為想隨順長者解放幼者,便須一面清結舊賬,一面開闢新路。就是開首所説的“自己揹着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此後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這是一件極偉大的要緊的事,也是一件極困苦艱難的事。

但世間又有一類長者,不但不肯解放子女,並且不準子女解放他們自己的子女;就是並要孫子曾孫都做無謂的犧牲。這也是一個問題;而我是願意平和的人,所以對於這問題,現在不能解答。
一九一九年十月

註釋:

⑴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九年十一月《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六號,署名唐俟。

⑵ “聖人之徒” 這裏指當時竭力維護舊道德和舊文學的林琴南等人。林琴南在一九一九年三月給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的信中,曾以“必覆孔孟、鏟倫常為快”、“拾李卓吾之餘唾”、“卓吾有禽獸行”等語,攻擊新文化運動的參加者。按李卓吾(1527-1602),即李贄,明代具有進步傾向的思想家。他反對當時的道學派,主張男女婚姻自主,曾被人誣衊有“狎妓女白晝同浴,勾引士人妻女”等“禽獸行”。

⑶ 倫常 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當時以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為五倫,認為制約他們各自之間關係的道德準則是不可改變的常道,因此稱為倫常。

⑷ 《隨感錄》 《新青年》從一九一八年四月第四卷第四號起發表的關於社會和文化短評的總題。參看本卷第293頁注⑷。

⑸ 指《時事新報》對作者的謾罵。作者曾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一、二、三號(一九一九年一月、二月、三月),發表《隨感錄》四十三、四十六、五十三,批判了上海《時事新報》副刊《潑克》所載諷刺畫的惡劣形象和錯誤傾向,並對新的美術創作表示了自己的意見,在《隨感錄四十六》中有“我輩即使才能不及,不能創作,也該當學習”的話;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時事新報》就發表了署名“記者”的《新教訓》一文,罵魯迅“輕佻”、“狂妄”、“頭腦未免不清楚,可憐!”等等。

⑹ “人倫之始” 語見《南史?阮孝緒傳》。

⑺ “父兮生我” 語見《詩經?小雅?蓼莪》。

⑻ 這裏説的“勸孝”的樂府,指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公言報》所載林琴南作《勸世白話新樂府》的《母送兒》篇,其中説:“母送兒,兒往學堂母心悲。……孃親方自磨杏仁,兒來兒來來嘗新。嬌兒含淚將娘近,兒近退學娘休嗔。……兒言往就教,那想教師不教孝。……再讀《孝經》一卷終,不去學堂倒罷了。”

⑼ “人乳餵豬” 《世説新語?汰侈》載:“武帝(司馬焱)嘗降王武子(濟)家,武子供饌,……[丞灬][犭屯]肥美,異於常味。帝怪而問之,答曰:以人乳飲[犭屯]。”

⑽ 善種學 即優生學,是英國高爾頓在一八八三年提出的“改良人種”的學説。它認為人或人種在生理和智力上的差別是由遺傳決定的,只有發展所謂“優等人”,淘汰“劣等人”,社會問題才能解決。魯迅以後對這種把生物學照搬到社會生活上來的學説採取了否定態度,參看《二心集?“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

⑾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語見《論語?學而》。

⑿ “老復丁” 從老年回覆壯年。語出漢代史游《急就篇》:“長樂無極老復丁”。

⒀ “勃[谷奚]” 指婆媳爭吵。語出《莊子?外物》:“室無空虛,則婦姑勃[谷奚]。”

⒁ 歐美家庭並無“逆子叛弟”之説,見於林琴南所譯小説《孝友鏡》(比利時恩海貢斯翁士著)的《譯餘小識》:“此書為西人辨誣也。中國人之習西學者恆曰:‘男子二十而外必自立,父母之力不能莞約而拘攣之;兄弟各立門户,不相恤也。是名社會主義,國因以強。’然近年所見,家庭革命,逆子叛弟,接踵而起,國胡不強?是果真奉西人之圭臬?抑兇頑之氣中於腑焦,用以自便其所為,與西俗胡涉?此書……父以友傳,女以孝傳,足為人倫之鑑矣。命曰《孝友鏡》,亦以醒吾中國人勿誣
人而打妄語也。”

⒂ “萬年有道之長” 久遠的意思。這是封建臣子頌揚朝廷的一句成語。

⒃ 舉孝 是漢代選拔官吏的辦法之一,由各地推薦“善事父母”的孝子到朝中去作官。效悌力田,是漢唐科舉名目之一,由地方官向朝廷推薦所謂有“孝悌”德行和努力耕作的人,中選者分別任用或給予賞賜。孝廉方正,是清代特設的科舉名目,由地方官薦舉所謂孝、廉、方正的人,經禮部考試,授以知縣等官。

⒄ 割股 即所謂“割股療親”,割取自己的股肉煎藥,以醫治父母的重病。《宋史?選舉志一》:“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

⒅ 路粹引孔融的話,見《後漢書?孔融傳》。路粹,字文蔚,陳留(今河南開封東南)人,曹操的軍謀祭酒。他承曹操的意旨控告孔融,説孔融對禰衡講過這幾句話,曹操便用“不孝”的罪名殺掉孔融。但曹操在《求賢令》中又説只要有才能,“不仁不孝”的人也可任用,在這件事上自相矛盾,因此魯迅説“教人發笑”。孔融(153-208),字文舉,魯國(今山東曲阜)人,漢獻帝時曾為北海相,因而有“北海先生”之稱。

⒆ 斯賓塞(H. Spencer,1820-1903) 英國哲學家。他是終身不娶的學者。主要著作有《綜合哲學體系》等。

⑿ “實用主義” 即實驗主義,現代資產階級主觀唯心主義哲學流派。產生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主要代表有美國的皮爾斯、杜威等。其基本觀點是否認真理的客觀性,主張有用即真理。

[21] 哭竹 三國時吳國孟宗的故事。唐代白居易編的《白氏六帖》説:“孟宗後母好筍,令宗冬月求之,宗入竹林慟哭,筍為之出。”卧冰,晉代王詳的故事。《晉書?王詳傳》説,他的後母“常欲生魚,時天寒冰凍,詳解衣將剖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之而歸。”嘗穢,南朝梁庾黔婁的故事。《梁書?庾黔婁傳》説,他的父親庾易“疾始二日,醫雲:‘欲知差劇,但嘗糞甜
苦。’易泄痢,黔婁輒取嘗之。”這三個故事都收在《二十四孝》中。

[22] 《孝經》 儒家經典之一,共十八章,孔門後學所述。漢代列入“七經”之一,後來又列入“十三經”

[23] “學於古訓” 語見《尚書?説命》。

[24]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語見《孟子?離婁》。據漢代趙岐注:“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選自《墳》)

輸入:哈哈 From: King Cheung Shu

論雷峯塔的倒掉①

?魯迅?

聽説,杭州西湖上的雷峯塔②倒掉了,聽説而已,我沒有親見。但我卻見過未倒的雷峯塔,破破爛爛的映掩於湖光山色之間,落山的太陽照着這些四近的地方,就是“雷峯夕照”,西湖十景之一。“雷峯夕照”的真景我也見過,並不見佳,我以為。

然而一切西湖勝蹟的名目之中,我知道得最早的卻是這雷峯塔。我的祖母曾經常常對我説,白蛇娘娘就被壓在這塔底下!有個叫做許仙的人救了兩條蛇,一青一白,後來白蛇便化作女人來報恩,嫁給許仙了;青蛇化作丫鬟,也跟着。一個和尚,法海禪師,得道的禪師,看見許仙臉上有妖氣,----凡討妖怪作老婆的人,臉上就有妖氣的,但只有非凡的人才看得出----便將他藏在金山寺的法座後,白蛇娘娘來尋夫,於是就“水滿金山”。我的祖母講起來還要有趣得多,大約是出於一部彈詞叫作《義妖傳》③裏的,但我沒有看過這部書,所以也不知道“許仙”“法海”究竟是否這樣寫。總而言之,白蛇娘娘終於中了法海的計策,被裝在一個小小的缽盂裏了。缽盂埋在地裏,上面還造起一座鎮壓的塔來,這就是雷峯塔。此後似乎事情還很多,如“白狀元祭塔”之類,但我現在都忘記了。

那時我惟一的希望,就在這雷峯塔的倒掉。後來我長大了,到杭州,看見這破破爛爛的塔,心裏就不舒服。後來我看看書,説杭州人又叫這塔作“保叔塔” ,其實應該寫作“保* 叔塔”④,是錢王的兒子造的。那麼,裏面當然沒有白蛇娘娘了,然而我心裏仍然不舒服,仍然希望他倒掉。

現在,他居然倒掉了,則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為何如?

這是有事實可證的。試到吳、越的山間海濱,探聽民意去。凡有田夫野老,蠶婦村氓,除了幾個腦髓裏有點貴恙的之外,可有誰不為白娘娘抱不平,不怪法海太多事的?

和尚本應該只管自己唸經。白蛇自迷許仙,許仙自娶妖怪,和別人有什麼相干呢?他偏要放下經卷,橫來招是搬非,大約是懷着嫉妒罷,?那簡直是一定的。

聽説,後來玉皇大帝也就怪法海多事,以至荼毒生靈,想要拿辦他了。他逃來逃去,終於逃在蟹殼裏避禍,不敢再出來,到現在還如此。我對於玉皇大帝所作的事,腹誹的非常多,獨於這一件卻很滿意,因為“水滿金山”一案,的確應該由法海負責;他實在辦得很不錯的。只可惜我那時沒有打聽這話的出處,或者不在《義妖傳》中,卻是民間的傳説罷。

秋高稻熟時節,吳越間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紅之後,無論取哪一隻,揭開背殼來,裏面就有黃,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鮮紅的子。先將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個圓錐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錐底切下,取出,翻轉,使裏面向外,只要不破,便變成一個羅漢模樣的東西,有頭臉*身子,是坐着的,我們那裏的小孩子都稱他“蟹和尚”,就是躲在裏面避難的法海。

當初,白蛇娘娘壓在塔底下,法海禪師躲在蟹殼裏。現在卻只有這位老禪師獨自靜坐了,非到螃蟹斷種的那一天為止出不來。莫非他造塔的時候,竟沒有想到塔是終究要倒的麼?

活該。

(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①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北京《語絲》週刊第一期。

② 雷峯塔,原在杭州西湖淨慈寺前面,宋開寶八年(975)為吳越王錢亻叔所建,初名西關磚塔,後定名王妃塔;因建在名為雷峯的小山上,通稱雷峯塔。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倒坍。

③ 《義妖傳》演述關於白蛇娘娘的民間神化故事的彈詞,清代陳遇乾著,共四卷五十三回,又《續集》二卷十六回。“水滿金山”“和白傳員祭塔”,都是白蛇故事中的情節。金山在江蘇鎮江,山上有金山寺,東晉時所建。白狀元是故事中白蛇娘娘和許仙所生的兒子許士林,他後來中了狀元回來祭塔,與被法海和尚鎮在雷峯塔下的白蛇娘娘相見。

④ 本文最初發表時,篇末有作者的附記説:“這篇東西,是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做的。今天孫伏園來,我便將草稿給他看。他説,雷峯塔並非就是保亻叔塔。那麼,大約是我記錯的了,然而我卻確乎早知道雷峯塔下並無白娘娘。現在既經前記者先生指點,知道這一節並非得於所看之書,則當時何以知之,也就莫名其妙矣。特此聲明,並且更正。十一月三日。”保亻叔塔在西湖寶石山頂,今仍存。一説是吳越王錢亻叔入宋朝貢時所造。明代朱國楨《湧幢小品》卷十四中有簡單記載:“杭州有保
保亻叔塔,因亻叔入朝,恐其被留,做此以保之……今誤為保叔。”另一傳説是宋鹹平(998-1003)時僧永保化緣所築。明代郎瑛《七修類稿》:“鹹平中,僧永保化緣築塔,人以師叔稱之,遂名塔曰保叔。”

〔選自《墳》〕

打字:哈哈)

再論雷峯塔的倒掉①

?魯迅?

從崇軒先生的通信②(二月份《京報副刊》)裏,知道他在輪船上聽到兩個旅客談話,説是杭州雷峯塔之所以倒掉,是因為鄉下人迷信那塔磚放在自己的家中,凡事都必平安,如意,逢凶化吉,於是這個也挖,那個也挖,挖之久久,便倒了。一個旅客並且再三歎息道:西湖十景這可缺了呵!

這消息,可又使我有點暢快了,雖然明知道幸災樂禍,不象一個紳士,但本來不是紳士的,也沒有法子來裝潢。

我們中國的許多人,?我在此特別整重聲明:並不包括四萬萬同胞全部!?大抵患有一種“十景病”,至少是“八景病”,沉重起來的時候大概在清朝。凡看一部縣誌,這一縣往往有十景或八景,如“遠村明月”、“蕭寺清鍾”、“古池好水”之類。而且,“十”字形的病菌,似乎已經侵入血管,流佈全身,其勢力早不在“!”形驚歎亡國病菌③之下了。點心有十樣錦,菜有十碗,音樂
有十番④,閻羅有十殿,藥有十全大補,猜拳有全福手福手全,連人的劣跡或罪狀,宣佈起來也大抵是十條,彷彿犯了九條的時候總不肯歇手。現在西湖十景可缺了呵!“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⑤,九經固古已有之,而九景卻頗不習見,所以正是對於十景病的一個鍼砭,至少也可以使患者感到一種不平常,知道自己的可愛的老病,忽而跑掉了十分之一了。

但仍有悲哀在裏面。

其實,這一種勢所必至的破壞,也還是徒然的,暢快不過是無聊的自欺。雅人和信士和傳統大家,定要苦心孤詣巧語花言地再來補足了十景而後已。

無破壞即無新建設,大致是的;但有破壞卻未必即有新建設。盧梭、斯諦納爾、尼采、托爾斯泰、伊孛生等輩,若用勃蘭兑斯的話來説,乃是“軌道破壞者”。其實他們不單是破壞,而且是掃除,是大呼猛進,將礙腳的舊軌道不論整條或碎片,一掃而空,並非想挖一塊廢鐵古磚挾回家去,預備賣給舊貨店。中國很少這一類人,即使有之,也會被大眾的唾沫掩死。孔丘先生確是偉大,生在巫鬼勢力如此旺盛的時代,偏不肯隨俗談鬼神;但可惜太聰明瞭,“祭如在祭神如神在”⑥,只用他修春秋的照例手段以兩個“如”字略寓“俏皮刻薄”之意,使人一時莫明其妙,看不出他肚皮裏的反對來。他肯對子路賭咒,卻不肯對鬼神宣戰,因為一宣戰就不和平,易犯罵人?雖然不過罵鬼?之罪,即不免有《衡論》⑦(見一月份《晨報副鐫》)作家TY先生似的好人,會替鬼神來奚落他道:為名乎?罵人不能得名。為利乎?罵人不能得利。想引誘女人乎?又不能將蚩尤的臉子印在文章上。何樂而為之也歟?

孔丘先生是深通世故的老先生,大約除臉子付印問題以外,還有深心,犯不上來做明目張膽的破壞者,所以只是不談,而決不罵,於是乎嚴然成為中國的聖人,道大,無所不包故也。否則,現在供在聖廟裏的,也許不姓孔。

不過在戲台上罷了,悲劇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喜劇將那無價值的撕破給人看。譏諷又不過是喜劇的變簡的一支流。但悲壯滑稽,卻都是十景病的仇敵,因為都有破壞性,雖然所破壞的方面各不同。中國如十景病尚存,則不但盧梭他們似的瘋子決不產生,並且也決不產生一個悲劇作家或喜劇作家或諷刺詩人。所有的,只是喜劇底人物或非喜劇非悲劇底人物,在互相模造的十景中生存,一面各各帶了十景病。

然而十全停滯的生活,世界上是很不多見的事,於是破壞者到了,但並非自己的先覺的破壞者,卻是狂暴的強盜,或外來的蠻夷。獫狁⑧早到過中原,五胡來過了,蒙古也來過了;同胞張獻忠⑩殺人如草,而滿州兵的一箭,就鑽進樹叢中死掉了。有人論中國説,倘使沒有帶着新鮮的血液的野蠻的侵入,真不知自身會腐敗到如何!這當然是極刻毒的惡謔,但我們一翻歷史,怕不免要有汗流浹背的時候罷。外寇來了,暫一震動,終於請他做主子,在他的刀斧下修補老例;內寇來了,也暫一震動,終於請他做主子,或者別拜一個主子,在自己的瓦礫中修補老例。再來翻縣誌,就看見每一次兵燹之後,所添上的是許多烈婦烈女的氏名。看近來的兵禍,怕又要大舉表揚節烈了罷。許多男人們都那裏去了?

凡這一種寇盜式的破壞,結果只能留下一片瓦礫,與建設無關。

但當太平時候,就是正在修補老例,並無寇盜時候,即國中暫時沒有破壞麼?也不然的,其時有奴才式的破壞作用常川活動着。

雷峯塔磚的挖去,不過是極近的一條小小的例。龍門的石佛,大半肢體不全,圖書館中的書籍,插圖須謹防撕去,凡公物或無主的東西,倘難於移動,能夠完全的即很不多。但其毀壞的原因,則非如革除者的志在掃除,也非如寇盜的志在掠奪或單是破壞,僅因目前極小的自利,也肯對於完整的大物暗暗的加一個創傷。人數既多,創傷自然極大,而倒敗之後,卻難於知道加害的究竟是誰。正如雷峯塔倒掉以後,我們單知道由於鄉下人的迷信。共有的塔失去了,鄉下人的所得,卻不過一塊磚,這磚,將來又將為別一自利者所藏,終究至於滅盡。倘在民康物阜時候,因為十景病的發作,新的雷峯塔也會再造的罷。但將來的運命,不也就可以推想而知麼?如果鄉下人還是這樣的鄉下人,老例還是這樣的老例。

這一種奴才式的破壞,結果也只能留下一片瓦礫,與建設無關。

豈但鄉下人之於雷峯塔,日日偷挖中華民國的柱石的奴才們,現在正不知有多少!

瓦礫場上還不足悲,在瓦礫場上修補老例是可悲的。我們要革新的破壞者,因為他內心有理想的光。我們應該知道他和寇盜奴才的分別;應該留心自己墮入後兩種。這區別並不煩難,只要觀人,省己,凡言動中,思想中,含有藉此據為己有的朕兆者是寇盜,含有藉此佔些目前的小便宜的朕兆者是奴才,無論在前面打着的是怎樣鮮明好看的旗子。

(一九二五年二月六日)

①本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語絲》週刊第十五期。

②崇軒的通信,指刊登於一九二五年二月二日《京報副刊》第四十九號上的胡崇軒給編者孫伏園的信《雷峯塔倒掉的原因》。信中有如下一段話:“那雷峯塔不知在何時已倒掉了一半,只剩着下半截,很破爛的,可是我們那裏的鄉下人差不多都有這樣的迷信,説是能夠把雷峯塔的磚拿一塊放在家裏必定平安,如意,無論什麼凶事都能夠化吉,所以一到雷峯塔去關瞻的鄉下人,都要偷偷的把塔磚挖一塊帶家去,?我的表兄曾這樣做過的,?你想,一人一塊,久而久之,那雷峯塔裏的磚都給人家挖空了,塔豈有不倒掉的道理?現在雷峯塔是已經倒掉了,唉,西湖十景這可缺了啊!”胡崇軒,即胡也頻,當時是《京報》附刊《民眾文藝》週刊的編者之一。

③亡國病菌:當時的一種奇怪論調。一九二四年四月《心理》雜誌第三卷第二號載有張耀翔的《新詩人的情緒》一文,把當時出版的一些新詩集裏的驚歎號(!)加以統計,説這種符號“縮小看像許多細菌,放大看像幾排彈丸”,認為這是消極、悲觀、厭世等情緒的表示,因而説多用驚歎號的白話詩都是“亡國之音”。

④十番:又稱“十番鼓”,“十番鑼鼓”,由若干曲牌與鑼鼓段連綴而成的一種套曲。流行於福建、江蘇、浙江等地。據清代李鬥《揚洲畫舫》錄卷十一記:十番鼓是用笛,管,簫,弦,提琴,雲鑼,湯鑼,目魚,檀板,大鼓等十種樂器更番合奏。

⑤“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 語見《中庸》:“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羣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意思是治理天下國家有九項應做的事。這裏只取“經”“景”兩字同音。

⑥孔丘(前551-前479) 春秋時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論語?述而》有“子不語怪力亂神”的記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語見《論語?八佾》。他曾修訂過《春秋》,後來的經學家認為他用一字褒貶表示微言大義,稱為“春秋筆法”。他對弟子子路賭咒的事,見《論語?雍也》:“子見南子,子路不説(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按南子是衞靈公的夫人。

⑦《衡論》:發表在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晨報副刊》第十二號上的一篇文章,作者署名TY。他反對寫批評文章,其中有這樣一段話:“這種人(按指寫批評文章的人),真不知其心何居。説是想賺錢吧,有時還要賠子兒去出版。説是想引誘女人吧,他那朱元璋的臉子也沒有印在文章上。説是想邀名吧,別人看見他那尖刻的文章就夠了,誰還敢相信他?”這裏是魯迅對該文的順筆諷刺。

⑧獫狁:我國古代北方民族之一,周代稱獫狁,秦漢時稱匈奴。周成王,宣王時都曾和他們有過戰爭。

⑨五胡:歷史上對匈奴、羯、鮮卑、氐、羌五個少數民族的合稱。

⑩張獻忠(1606-1646)延安柳樹澗(今陝西定邊東)人,明末農民起義領袖。崇禎三年(1630)起義,轉戰陝、豫各地;崇禎十七年(1644)入川,在成都建立大西國;清順治三年(1646)出川,行至川北鹽亭界,猝遇清兵,於鳳凰坡重箭墜馬而死。舊史書(包括野史和雜記)中多有關於他殺人的誇大記載。

〔選自《墳》〕

打字:哈哈)

寫在《墳》後面

?魯迅?

在聽到我的雜文已經印成一半的消息的時候,我曾經寫了幾行題記,寄往北京去。當時想到便寫,寫完便寄,到現在還不滿二十天,早已記不清説了些什麼了。今夜周圍是這麼寂靜,屋後面的山腳下騰起野燒的微光;南普陀寺⑴還在做牽絲傀儡戲,時時傳來鑼鼓聲,每一間隔中,就更加顯得寂靜。電燈自然是輝煌着,但不知怎地忽有淡淡的哀愁來襲擊我的心,我似乎有些後悔印行我的雜文了。我很奇怪我的後悔;這在我是不大遇到的,到如今,我還沒有深知道所謂悔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但這心情也隨即逝去,雜文當然仍在印行,只為想驅逐自己目下的哀愁,我還要説幾句話。

記得先已説過:這不過是我的生活中的一點陳跡。如果我的過往,也可以算作生活,那麼,也就可以説,我也曾工作過了。但我並無噴泉一般的思想,偉大華美的文章,既沒有主義要宣傳,也不想發起一種什麼運動。不過我曾經嘗得,失望無論大小,是一種苦味,所以幾年以來,有人希望我動動筆的,只要意見不很相反,我的力量能夠支撐,就總要勉力寫幾句東西,給來者一些極微末的歡喜。人生多苦辛,而人們有時卻極容易得到安慰,又何必惜一點筆墨,給多嘗些孤獨的悲哀呢?於是除小説雜感之外,逐漸又有了長長短短的雜文十多篇。其間自然也有為賣錢而作的。這回就都混在一處。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就這樣地用去了,也就是做了這樣的工作。然而我至今終於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麼。比方作土工的罷,做着做着,而不明白是在築台呢還在掘坑。所知道的是即使是築台,也無非要將自己從那上面跌下來或者顯示老死;倘是掘坑,那就當然不過是埋掉自己。總之:逝去,逝去,一切一切,和光陰一同早逝去,在逝去,要逝去了。--不過如此,但也為我所十分甘願的。

然而這大約也不過是一句話。當呼吸還在時,只要是自己的,我有時卻也喜歡將陳跡收存起來,明知不值一文,總不能絕無眷戀,集雜文而名之曰《墳》,究竟還是一種取巧的掩飾。劉伶⑵喝得酒氣熏天,使人荷鍤跟在後面,道:死便埋我。雖然自以為放達,其實是隻能騙騙極端老實人的。

所以這書的印行,在自己就是這麼一回事。至於對別人,記得在先也已説過,還有願使偏愛我的文字的主顧得到一點喜歡;憎惡我的文字的東西得到一點嘔吐,--我自己知道,我並不大度,那些東西因我的文字而嘔吐,我也很高興的。別的就什麼意思也沒有了。倘若硬要説出好處來,那麼,其中所介紹的幾個詩人的事,或者還不妨一看;最末的論“費厄潑賴”這一篇,也許可供參考罷,因為這雖然不是我的血所寫,卻是見了我的同輩和比我年幼的青年們的血而寫的。

偏愛我的作品的讀者,有時批評説,我的文字是説真話的。這其實是過譽,那原因就因為他偏愛。我自然不想太欺騙人,但也未嘗將心裏的話照樣説盡,大約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我的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發表一點,酷愛温暖的人物已經覺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來,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樣。我有時也想就此驅除旁人,到那時還不唾棄我的,即使是梟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這才真是我的朋友。倘使並這個也沒有,則就是我一個人也行。但現在我並不。因為,我還沒有這樣勇敢,那原因就是我還想生活,在這社會裏。還有一種小緣故,先前也曾屢次聲明,就是偏要使所謂正人君子也者之流多不舒服幾天,所以自己便特地留幾片鐵甲在身上,站着,給他們的世界上多有一點缺陷,到我自己厭倦了,要脱掉了的時候為止。

倘説為別人引路,那就更不容易了,因為連我自己還不明白應當怎麼走。中國大概很有些青年的“前輩”和“導師”罷,但那不是我,我也不相信他們。我只很確切地知道一個終點,就是:墳。然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無須誰指引。問題是在從此到那的道路。那當然不只一條,我可正不知那一條好,雖然至今有時也還在尋求。在尋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實偏偏毒死了偏愛我的果實的人,而憎恨我的東西如所謂正人君子也者偏偏都矍鑠,所以我説話常不免含胡,中止,心裏想:對於偏愛我的讀者的贈獻,或者最好倒不如是一個“無所有”。我的譯著的印本,最初,印一次是一千,後來加五百,近時是二千至四千,每一增加,我自然是願意的,因為能賺錢,但也伴着哀愁,怕於讀者有害,因此作文就時常更謹慎,更躊躇。有人以為我信筆寫來,直抒胸臆,其實是不盡然的,我的顧忌並不少。我自己早知道畢竟不是什麼戰士了,而且也不能算前驅,就有這麼多的顧忌和回憶。還記得三四年前,有一個學生來買我的書,從衣袋裏掏出錢來放在我手裏,那錢上還帶着體温。這體温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寫文字時,還常使我怕毒害了這類的青年,遲疑不敢下筆。我毫無顧忌地説話的日子,恐怕要未必有了罷。但也偶爾想,其實倒還是毫無顧忌地説話,對得起這樣的青年。但至今也還沒有決心這樣做。

今天所要説的話也不過是這些,然而比較的卻可以算得真實。此外,還有一點余文。

記得初提倡白話的時候,是得到各方面劇烈的攻擊的。後來白話漸漸通行了,勢不可遏,有些人便一轉而引為自己之功,美其名曰“新文化運動”。又有些人便主張白話不妨作通俗之用;又有些人卻道白話要做得好,仍須看古書。前一類早已二次轉舵,又反過來嘲罵“新文化”了;後二類是不得已的調和派,只希圖多留幾天殭屍,到現在還不少。我曾在雜感上掊擊過的。

新近看見一種上海出版的期刊⑶,也説起要做好白話須讀好古文,而舉例為證的人名中,其一卻是我。這實在使我打了一個寒噤。別人我不論,若是自己,則曾經看過許多舊書,是的確的,為了教書,至今也還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響到所做的白話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體格來。但自己卻正苦於背了這些古老的鬼魂,擺脱不開,時常感到一種使人氣悶的沉重。就是思想上,也何嘗不中些莊周韓非⑷的毒,時而很隨便,時而很峻急。孔孟的書我讀得最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大半也因為懶惰罷,往往自己寬解,以為一切事物,在轉變中,是總有多少中間物的。動植之間,無脊椎和脊椎動物之間,都有中間物;或者簡直可以説,在進化的鏈子上,一切都是中間物。當開首改革文章的時候,有幾個不三不四的作者,是當然的,只能這樣,也需要這樣。他的任務,是在有些警覺之後,喊出一種新聲;又因為從舊壘中來,情形看得較為分明,反戈一擊,易制強敵的死命。但仍
應該和光陰偕逝,逐漸消亡,至多不過是橋樑中的一木一石,並非什麼前途的目標,範本。跟着起來便該不同了,倘非天縱之聖,積習當然也不能頓然蕩除,但總得更有新氣象。以文字論,就不必更在舊書裏討生活,卻將活人的脣舌做為源泉,使文章更加接近語言,更加有生氣。至於對於現在人民的語言的窮乏欠缺,如何救濟,使他豐富起來,那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或者也須在舊文中取得若干資料,以供使役,但這並不在我現在所要説的範圍以內,姑且不論。

我以為我倘十分努力,大概也還能夠博採口語,來改革我的文章。但因為懶而且忙,至今沒有做。我常疑心這和讀了古書很有些關係,因為我覺得古人寫在書上的可惡思想,我的心裏也常有,能否忽而奮勉,是毫無把握的。我常常詛咒我的這思想,也希望不再見於後來的青年。去年我主張青年少讀,或者簡直不讀中國書⑸,乃是用許多苦痛換來的真話,決不是聊且快意,或什麼玩笑,憤激之辭。古人説,不讀書便成愚人,那自然也不錯的。然而世界卻正由愚人造成,聰明人決不能支持世界,尤其是中國的聰明人。現在呢,思想上且不説,便是文辭,許多青年作者又在古文,詩詞中摘些好看而難懂的字面,作為變戲法的手巾,來裝潢自己的作品了。我不知這和勸讀古文説可有相關,但正在復古,也就是新文藝的試行自殺,是顯而易見的。

不幸我的古文和白話合成的雜集,又恰在此時出版了,也許又要給讀者若干毒害。只是在自己,卻還不能毅然決然將他毀滅,還想借此暫時看看逝去的生活的餘痕。惟願偏愛我的作品的讀者也不過將這當作一種紀念,知道這小小的丘隴中,無非埋着曾經和過的軀殼。待再經若干歲月,又當化為煙埃,並紀念也從人間消去,而我的事也就完畢了。上午也正在看古文,記起了幾句陸士衡的吊曹孟德文⑹,便拉來給我的這一篇作結--

既[目希]古以遺累,信簡禮而薄藏。
彼裘紱於何有,貽塵謗於後王。
嗟大戀之所存,故雖哲而不忘。
覽遺籍以慷慨,獻茲文而悽傷!

一九二六,一一,一一,夜。魯迅

註釋:

[1]南普陀寺 在廈門大學附近。該寺建於唐代開元年間,原名普照寺。

[2]劉伶 字伯倫,晉代沛國(今安徽宿縣)人。《晉書?劉伶傳》中説,他“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曰:死便埋我。”

[3]指當時上海開明書店出版的《一般》月刊。關於“做好白話須讀好古文”的議論,見該刊一九二六年十一月第一卷第三號所載明石(朱光潛)《天的書》一文,其中説:“想做好白話文,讀若干上品的文言文或且十分必要。現在白話文作者當推胡適之、吳稚暉、周作人、魯迅諸先生,而這幾位先生的白話文都有得力於古文的處所(他們自己也許不承認)。”

[4]莊周(約前369-前286) 戰國時宋國人,道家學派代表人物之一,著作有《莊子》一書。韓非(前280-前233),戰國末期韓國人,先秦法家學派代表人物之一,著作有《韓非子》一書。

[5]見《青年必讀書》,發表在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京報副刊》,後收入《華蓋集》。

[6]陸機(261-303)字士衡,吳郡華亭(今上海松江)人,晉代文學家。他的吊曹孟德(曹操)文,題為《吊魏武帝文》,是他在晉朝王室的藏書閣中看到了曹操的《遺令》而作的。曹操在《遺令》中説,他死後不要照古代的繁禮厚葬,葬禮應該簡單些;遺物中的裘(皮衣)紱(印綬)不要分,妓樂仍留在銅雀台按時上祭作樂。陸機這篇弔文,對曹操臨死時仍然眷戀這些表示了一種感慨。

(選自《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