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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平津侯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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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

卷五·平津侯

【原文】

公孫平津本傳稱其意忌內深,殺主父偃,徙董仲舒,皆其力。然其可稱者兩事:武帝置蒼海、朔方之郡,平津數諫,以為罷弊中國以奉無用之地,願罷之。上使朱買臣等難之,乃謝曰:“山東鄙人,不知其便若是,願罷西南夷專奉朔方。”上乃許之。卜式上書,願輸家財助邊,蓋迎合主意。上以語平津,對曰:“此非人情,不軌之臣不可以為休而亂法,願勿許。”乃罷式。當武帝好大喜功而能如是,概之後世,足以為賢相矣!惜不以式事載本傳中。

【譯文】

平津侯公孫弘的本傳中稱他意忌內深,殺死主父僵,驅逐黃仲舒,都是他出的力。然而他可以稱道的事情有兩件:漢武帝設置蒼海、朔方二郡,公孫弘多次進諫,認為使我國疲憊來奉養無用之地,希望廢除掉。漢武帝派朱買巨等人責難他,他謝罪説:“我乃山東粗俗之人,不知道有這麼多的好處,希望廢除西南夷專一奉養朔方之地。”漢武帝才答應了他的請求。卜式上書皇帝,希望輸納家財資助邊防,大概是迎合皇上的意思。皇上就這件事詢問公孫弘,公孫平津説:“這不合乎人份,一圖謀不軌的大臣不足為訓而擾亂國法,希望不要答應。”於是罷了卜式的官。當漢武帝好大喜功之時而能如此進諫,即使和後世相比,公孫弘也足以稱為賢相了!可惜在卜式的本傳之中也不記載此事。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