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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廿卅卌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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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

卷五·廿卅卌字

【原文】

今人書二十字為廿,三十字為卅,四十為卌,皆《説文》本字也。廿音入,二十並也。卅音先合反,三十之省便,古文也。卌音先立反,數名,今直以為四十字。案秦始皇凡刻石頌德之辭,皆四字一句。《泰山辭》曰:“皇帝臨位,二十有六年。”《琅邪台頌》曰:“維二十六年,皇帝作始。”《之罘頌》曰:“維二十九年,時在中春。”《東觀頌》曰:“維二十九年,皇帝春遊。”《會稽頌》曰:“德惠修長,三十有七年。”此《史記》所載,每稱年者,輒五字一句。嘗得《泰山詞》石本,乃書為“廿有六年”,想其餘皆如是,而太史公誤易之,或後人傳寫之訛耳,其實四字句也。

【譯文】

今人把二十寫成‘廿’,三十寫成“卅”,四十寫成“卌”,都是《 説文解字》 上的本字。“廿”音入,是兩個十合在一起。“卅 ”音先合反,是三十的簡化,即古文。卌音先立反,數名,今天稱之為四十。據考,秦始皇凡是刻石頌德的辭句,都以四字為一句。《 泰山辭》 上説:“皇帝臨位,二十有六年。”《 琅邪台頌》 上説:“維二十六年,皇帝作始。”《 之罘頌》 上説:“維二十九年,時在中春。”《 東觀頌》 上説:‘維二十九年,皇帝春遊。” 《 會稽頌》 上説:“德惠修長,三十有七年。”這都是《 史記》 所記載的,每次稱“年”,總是五個字為一句。我曾經得到《 泰山辭》 的石本,卻寫着“廿有六年”,想着其餘都是如此,而太史公司馬遷無意之中寫錯了,或者後人傳寫的錯誤罷了,其實是四字一句啊!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