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色古香,琴聲優揚,音韻洋溢,這就是我的老屋。
我喜歡瀰漫書香的老屋,而不是在喧鬧的城市中繁華的屋子。
那間老屋是我生活的地方。我在這兒度過了不少春秋,老屋是我最愛的地方,也是最愛的詞。每當看見,聽到時彷彿空氣中充滿了老屋的氣味,風中散發着老屋的古香。
小時候。
每當秋天我會與大人上山採桂花,那條通往桂花的小路上漫着花香,有時還會傳來幾聲鵝那高傲的叫聲,如果運氣好的話可能會發現一些真菌,與一些蛋,鵝蛋。
長大後
這間老屋常常成為我寫作的素材,不僅因為它古色古香,更是因為我在這兒,有珍貴的回憶,可好景不長我的母親很快買了新家並要求我回去,可我不想。最後我們決定每年我至少要到過年時回去一次,去那兒,過每一個新年。
為此,每當到了過年的時候,我不肯回去,我更是渴望我在這過新年,哪怕只是一分鐘也好讓我再看一遍這兒的“風景”可他們説難道這樣做就可以改變一切嗎?能在這過好一個新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