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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寫作指導:如何審題和取題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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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文首先要審題,審什麼呢?審題意。不管是何種類型的作文題,一般都包含兩部分:題乾和要求。所以考生審題可分兩步走:

會考寫作指導:如何審題和取題800字

1、審題幹。題乾的內容是作文題的核心,包含命題者對作文寫作的所有信息。雖説會考一般不設審題障礙,但是,考生還是得逐字逐句地看清楚、弄明白寫作的中心、材料的範圍等問題。不少考生在寫作中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常常就是因沒有仔細推敲題幹中的字句以致於忽略了命題者的“提醒”造成的。

2、審要求。一般作文題都有幾點具體的要求,這是命題者對考生的人文關懷,為的是讓考生在具體的構思過程中少走彎。所以一定要利用好這些要求。

比如下題:

作家劉心武在《為你自己高興》一文的最後寫道:“為你自己高興,因為你的努力奮進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果;為你自己高興,因為你能夠如現在這樣也真是挺不錯;為你自己高興,因為你不為自己設置徒添煩惱的標杆,更不受他人出於好意而設置的縹緲標杆的蠱惑;為你自己高興,為你那平凡而充實的問心無愧的存在而高興!”

相信你也有作家筆下所寫的值得高興的事,或者你還有作家沒寫到的高興事,那麼,請拿起你的筆,以“我真為自己高興”為題,寫一篇記敍文,把你自己的高興事寫出來。

基本要求:(1)內容具體,有真情實感,結構完整。(2)文中不得出現真實的人名和校名。(3)600~800字。

這道作文題分兩部分。引題部分引用了一段話,這段話絕不可忽視,因為它提出了值得高興的幾個方面,對考生選材有很大的啟發。正題有兩個基本要求:一是提醒考生不要受引題幾個方面的限制;二是寫什麼,這最核心——寫自己的高興事。就這一句話,就透露出兩個重要信息:寫自己,不能寫別人;要寫的必須是件事,而且是值得高興的事。不符合這兩個要求,就會偏題。

再看“基本要求”。第一點三層意思個個重要:既是寫事,內容就得具體,前因後果必須交代清楚;既是寫自己的事,就應該寫出自己真實的體驗,沒有感情談何高興;既是作文,就應該有作文的規矩,結構完整是最基本的要求。以上沒考慮好,不要動筆;以上沒做到,不會有高分。

這就是審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