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靈感寫作網>原創專區>古文典籍>

第六十七則:偷安敗家 爭貲必傷作文

古文典籍 閲讀(2.01W)

【原文】

第六十七則:偷安敗家 爭貲必傷

縱容子孫偷安,其後必至耽酒色而敗門庭;專教子孫謀利,其後必至爭貲財而傷骨肉。

【譯文】

放縱子孫只圖取眼前的逸樂,子孫以後一定會沉迷於酒色,敗壞門風。專門教子孫謀求利益的人,子孫必定會因爭奪財產而彼此傷害。

【註釋】

偷安:不管將來,只求目前的安逸。

敗門庭:敗壞家風。

貲財:財產。

骨肉:比喻至親。

【評語】

長輩的,應培養子孫勤奮的習性,而不應縱容他們好逸惡勞,否則,子孫必定流連於聲色犬馬的場所。而酒能亂性,色能傷身,一旦陷溺,如何能不因酒色而做出敗壞門風的事情?要子孫好,就要教導他們吃苦耐勞,可見得長輩的教育態度,十分重要。

如果專教子孫謀利,而不教他們悌忠信之道,子孫勢義淪為“喻於利”的小人。在他們眼裏,個人的利益比人倫親情還重要,因此,逢到分財產、爭利害的場面,必定骨肉相傷,敗壞人倫。倘若能教子孫孝悌之道,家中必是充滿着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諧氣氛,兄弟更能相互合作扶持,拓展家業。這與“兄弟鬩牆”的情形相比,真有天淵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