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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昌傳記》閲讀答案(附翻譯)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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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昌傳記

《黃昌傳記》閲讀答案(附翻譯)

黃昌字聖真,會稽餘姚人也。本出孤微。居近學官,數見諸生修庠序之禮,因好之,遂就經學。又曉習文法,仕郡為決曹。刺史行部,見昌,甚奇之,闢從事。

後拜宛令,政尚嚴猛,好發姦伏。人有盜其車蓋者,昌初無所言,後乃密遣親客至門下賊曹家掩取得之,悉收其家,一時殺戮。大姓戰懼,皆稱神明。

朝廷舉能,遷蜀郡太守。稱太守李根年老悖政,百姓侵冤。及昌到,吏人訟者七百餘人,悉為斷理,莫不得所。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諸縣強暴之人姓名居處,乃分遣掩討,無有遺脱。宿惡大奸,皆奔走它境。

初,昌為州書佐,其婦歸寧於家,遇賊被獲,遂流轉入蜀為人妻。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曰:“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妻也。妾嘗歸家,為賊所略,遂至於此。”昌驚,呼前謂曰:“何以識黃昌邪?”對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為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悲泣,還為夫婦。

視事四年,徵,再遷陳相。縣人彭氏舊豪縱,造起大舍,高樓臨道。昌每出行縣,彭氏婦人輒升樓而現。昌不喜,遂敕收付獄,案殺之。

又遷為河內太守,又再遷穎川太守。永和五年,徵拜將作大匠。漢安元年,進補大司農,左轉太中大夫。卒於官。 (節選自《後漢書》)

1.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政尚嚴猛,好發姦伏 尚:崇尚

B.其婦歸寧於家 歸寧:出嫁的女子回孃家省親

C.視事四年 視事:就職治事

D.遂敕收付獄,案殺之 案:立案

2.下面各組句子中,加點的詞的意義和用法不相同的一組是

A. 因好之,遂就經學 為奉賊所略,遂至於此

B.(餘)送之至湖口,因得觀所謂石鍾者 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

C. 何以識黃昌邪 昌乃出足示之

D.公子畏死邪?何泣也 張良是時從沛公,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

3.以下六句話,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説明黃昌“政尚嚴猛”的一組是

①刺史行部,見昌,甚奇之 ②悉收其家,一時殺戮 ③悉為斷理,莫不得所 ④宿惡大奸,皆奔走它境 ⑤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 ⑥遂敕收付獄,案殺之

A.①②③ B.①③⑤ C.②④⑥ D.④⑤⑥

4.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A.黃昌任宛令時,對偷盜之人嚴懲不貸,曾把偷取他車蓋的人全家悉數殺死,使大姓們嚇得發抖。

B.黃昌任蜀郡太守時,有七百多人前來訴訟,黃昌都給予了合理的判決處理。

C.黃昌任州書佐時,他失散多年的妻子和他相認,他們抱頭痛哭,仍舊結為夫婦。

D.黃昌任陳相時,認為彭氏婦人行為放縱,將其收捕入獄,並殺之。

5.把文言文閲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⑴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諸縣強暴之人姓名居處,乃分遣掩討,無有遺脱。

譯文:

⑵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

譯文:

參考答案

1.D(追究,查辦)

2.C(什麼/為什麼)

3.C

4.C(與妻子相認,不是在任州書佐時)

5.⑴黃昌暗中拘捕了一個盜匪的首領,逼使那盜首分條列出各縣中強暴之人的姓名和住處,於是派人分頭全部捕捉,無一漏網。(大意對,給2分,“條”1分,“分遣”1分)

⑵她的兒子犯案,她就到黃昌哪裏訴訟,自責,黃昌疑心犯人的母親不像蜀人,就問她原因。(大意2分,“詣”1分,“所由”1分)

參考譯文:

黃昌字聖真,會稽餘姚人。出身寒微,居住的地方靠近學校,多次見到儒生們在校學習行禮,因此喜愛學問,學習經學。他又懂得法律文案,因此在郡中任決曹。當時州刺史巡行所屬部域,見到黃昌,很賞識他,就徵召他為從事。

後來黃昌擔任宛令,處理政事嚴厲兇猛,喜歡揭發奸邪。有人偷了黃昌的車蓋,黃昌開始並不聲張,後來才祕密派出親信到他部下賊曹的家裏,並突然找到贓物,於是把賊曹一家悉數收捕,同時殺死。大姓們見此嚇得發抖,都稱黃昌神明。

朝廷提拔有才能的官員,黃昌升為蜀郡太守。前任太守李根年老,為政糊塗,百姓多被侵害蒙冤。等到黃昌到任,吏胥百姓前來訴訟的達七百多人,黃昌都給予判斷處理,無不合理。他暗中拘捕了一個盜匪的首領,逼使那盜首交代各縣中強暴的人的姓名和住處,於是派人分頭捕捉,無一漏網。以前的奸惡之人,都逃亡到其他郡境。

當初,黃昌擔任州書佐的時候,他妻子回孃家,遇到盜賊被劫走,因此流轉到蜀地成了別人的妻子。她兒子犯案,她就到黃昌那裏投案責備自己。黃昌懷疑犯人的母親不像蜀人,就問她原因。她回答説:“我本是會稽姚戴次公的女兒,州書佐黃昌的妻子。我曾因為回家,被強盜擄掠,於是流落到這裏。”黃昌大驚,叫她上前並説到:“怎樣識別黃昌呢?”她回答説:“黃昌左腳心有黑痣,常自稱當官至二千石。”黃昌於是伸出腳來給她看。兩人因此相抱痛哭,仍舊結為夫婦。

黃昌在職四年,被徵召,再遷為陳相。縣裏人彭氏原來驕橫放縱,在大邊建造高樓。黃昌每次出行巡視縣境,彭家的婦女就登樓去看他。黃昌很不高興,就下令收捕入獄,治罪殺了她們。

又升為河內太守,再轉為潁川太守。永和五年,被徵召擔任將作大匠。漢安元年,升為大司農,又貶為太中大夫,死於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