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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寇準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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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寇準傳》
原文:

準少英邁,通《春秋》三傳。年十九,舉進士。太宗取人,多臨軒顧問,年少者往往罷去。或教準增年,答曰:“準方進取,可欺君邪?”後中第,授大理評事,知歸州巴東、大名府成安縣。每期會賦役,未嘗輒出符移,唯具鄉里姓名揭縣門,百姓莫敢後期。累遷殿中丞、通判鄆州。召試學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館,為三司度支推官,轉鹽鐵判官。會詔百官言事,而準極陳利害,帝益器重之。擢尚書虞部郎中、樞密院直學士,判吏部東銓。嘗奏事殿中,語不合,帝怒起,準輒引帝衣,令帝復坐,事決乃退。上由是嘉之,曰:“朕得寇準,猶文皇之得魏徵也。”——《宋史•寇準傳》

註釋:①三傳:《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②符移:宜府徵調敕命文書。

翻譯:

寇準年少的時候就英武豪邁,通曉《春秋》三傳(《左傳》,《公羊傳》,《穀梁傳》,這裏不用詳細翻譯)。十九歲的時候考中進士。太宗選拔人才的時候,大多會到亭台處觀察提問,年紀小的往往放棄不用,有人教寇準虛增自己的年紀,寇準回答説:“我剛剛被選拔上,怎麼能夠欺瞞君主呢?”後來考中,被授予大理評事,管理歸州巴東,大名府成安縣。每到徵收賦税徭役的時候,寇準從沒有下發徵收的文件,只是將鄉里百姓的姓名寫出來貼在縣衙的門口,百姓沒有敢超出規定期限的。多次提升到殿中丞,擔任鄆州通判。後被徵召至學士院考核,被授予右正言,直史館,擔任三司度支推官,轉任為鹽鐵判官。正趕上下詔召集百官議事,寇準努力陳説厲害,皇帝更加器重他。提拔為尚書虞部郎中,樞密院直學士,判吏部東銓。曾經在殿中議事,話語不和皇帝的意思,皇帝生氣起身,寇準就拉着皇帝的衣服,讓皇帝重新坐下,事情解決了才退下,皇上由此嘉獎他,説:“我得到寇準,就猶如唐太宗得到了魏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