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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則:為善在讓 立身在做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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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一六三則:為善在讓 立身在做

為善之端無盡,只講一讓字,便人人可行;立身之道何窮,只得一敬字,便事事皆整。

【譯文】

行善的方法是無窮盡的,只要能講一個“讓”字,人人都可以做得到。處世的道理何止千百,只要做到一個“敬”字,就能使所有的事情整頓起來。

【註釋】

端:方法。

【評語】

“讓”可以由兩個層面來説,一個是“不爭”,另一個是“能捨”。能做到“不爭”便不會去與人計較,更不會為了名利而做出不善的事。“不爭”雖是消極的“不為惡”,若是人人都能做到,天下便不可少去很多不好的事。能不爭之後,更要積極的“能捨”,能捨得財物去助人,能捨得知識去教人,能捨得自己的生命去盡忠,能捨得自己的享受去服務人羣。因此,為善的重點在一個“讓”字,能“讓”則百善皆可做得。

“敬”也可以由三方面來説,一是對人敬,二是對事敬,三是對己敬。對人敬則和氣自生,不與人爭,而且能相處愉快。對事敬則能盡心盡力,謹慎行事,而不會有虧職守。對己敬則不會做出不敬之事,有虧自己的人格,更會要求自己在道德學問上有所精進,絕不許有一點自我的浪費。因此,處世之道雖多,能做到一個“敬”字,也就能使事事不差,都上軌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