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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學入學測驗作文最新素材——釣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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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執法概述

2010年大學入學測驗作文最新素材——釣魚事件

釣魚執法,英美叫執法圈套(entrapment),這是英美法系的專門概念,它和正當防衞等一樣,都是當事人無罪免責的理由。從法理上分析,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國家當然不應該懲罰這種行為。這種行為如果運用不當將致人犯罪,誘發嚴重社會問題。釣魚執法是政德摧毀道德的必然表現。

行政執法中的“釣魚執法”,與刑事偵查中的“誘惑偵查”,或者叫“誘惑取證”類似。世界各國執法機關也都使用類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癮君子向毒販購買毒品。但“誘捕”有着嚴格的控制要求,第一,誘捕對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經掌握其部分證據;第三,誘捕時的事實不作為犯罪證據。也就是説,所設之套本身,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證據。據悉,英美法系中專門有執法圈套(entrapment)概念,它和正當防衞等一樣,都是當事人無罪免責的理由。大陸法系國家對此也有嚴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執法者為了取證,誘惑當事人產生違法意圖,因為這是國家公權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自律權。

執法釣魚的幾種方式

[1]第一種方式我們可以稱作“顯露式”。就是當事人本身有違法或犯罪的企圖,且已經實施,但是尚未顯露出來。

第二種方式我們可以稱作“勾引式”。就是當事人本身沒有任何的違法或犯罪意圖,而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勾引當事人產生違法、犯罪意圖。

第三種方式我們可稱為“陷害式”。

上海釣魚事件

事件

“做好事反被誣陷成黑車”

18歲的孫中界沒想到,到上海上班才兩天,就給公司惹了大禍。

10月14日晚,他駕駛的公司車輛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涉嫌黑車營運為由暫扣,為證清白,血氣方剛的他揮刀自殘。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上了孫中界的哥哥孫中記。“非常感謝家鄉媒體關注這個事,我弟弟正接受另一家媒體記者採訪,我現在就把電話給他,你採訪時別讓他太激動,醫生説激動時會牽動神經,對恢復不好。”

“我想不通,做好事會給我惹這麼大禍。”電話裏,孫中界説,他家住商丘市柘城縣農村,哥哥孫中記在上海龐源建築機械工程公司車隊當隊長。通過哥哥介紹,他來到哥哥所在的公司開車。10月13日是他頭天上崗開車。

10月14日晚,孫中界駕駛公司的金盃麪包車,沿上海市閘航路自西向東行駛,準備到上海市南匯區航頭鎮接人。

7時30分許,當孫中界進入浦東區域,行至閘航路和召泰路交*口時,他看到路中間站着一名青年男子,頻頻揮手示意他停車。

“我看着他着急的樣子,想着他肯定遇到了難事,就停下了車。他一下子就拉開車門坐到了副駕駛座位上。我問他有啥急事,他説這麼晚攔不到車,又非常冷,想讓我捎他一程。”孫中界回憶説:“我剛好順路,又看他只穿一件T恤,就有點同情他,打算捎他一程。上車後,他説按出租車的價格給我掏錢,我當時忙着開車也沒搭理他。走了四五分鐘後,這名男子説到了,我就緩慢停車。這時,他掏出10元錢,往我儀表盤右側一扔,隨後就伸腳急踩剎車,並伸手拔我的車鑰匙。這時,我看見我車前側過來一輛麪包車,車上衝下幾名便衣男子上了我的車,他們自稱是執法大隊的,説我黑車營運拉客。我趕緊解釋,並説剛才上車的男子可以作證,可上車男子已不見蹤影。”

孫中界説,“這幾個人把我從車裏拽出,拿走了我的駕駛證和行車證,並把我推上面包車開進附近的一個衚衕,衚衕裏停着一輛依維柯,他們又把我推到車上,上面有幾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我想掏出手機報警,手機卻被他們沒收。他們在車上對我進行審問,一名男子拿出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查處理通知書,説我開黑車,非法營運。我説是對方主動上車,我也沒向對方要錢,純粹是出於做好事的心理。可他們堅持説我非法營運,還讓我在處理通知書上簽字。因為尿急,我無法忍受,只好在上面簽了字”。

孫中界説:“當時僵持了大約1小時,我簽字後,他們才放我走,車也被他們開走了。

對話

河南小夥為何斷指表清白?

當晚9時30分許,孫中界回到了魯匯鎮的租房處,揮刀砍掉小手指,聞訊而來的哥哥到來時,手指已經斷了,只剩下一點肉皮連着,血流得滿手都是。哥哥立即將其送到醫院。

對於執法人員説弟弟開“黑車”一事,孫中記説:“我弟弟才上班兩天,他哪敢開車要錢,根本不可能的事。這是執法局在‘釣魚’,我們都知道這種事,沒想到我弟弟卻碰上了。”

上海龐源建築機械工程公司一名負責人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孫中界和孫中記兩兄弟是他們公司的員工,孫中界來到上海才兩天。這輛金盃車是工程用車,他也不相信孫中界會開車營運掙私錢。

事情發生後,孫中界的哥哥孫中記向媒體投訴,東方早報等上海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報道引起了軒然大波,上海本地不少都市報以及北京、廣州等地的媒體紛紛趕至上海採訪孫中記。“一天來五六撥。”昨日下午,孫中界告訴記者:“為給記者介紹情況,我嗓子都啞了,非常感謝媒體的關注。”

孫中界為何要選擇這種極端的手段揮刀自殘?昨日下午,記者對此進行電話連線。

記者:碰到這種事,你可以選擇行政複議,或者其他法律手段維權,為何要自殘?

孫中界:我氣得不行,做個好事卻遭到誣陷,公司的車也被人開走了,越想越窩囊,我跑到廚房,拿起菜刀,向我左手的小手指猛地砍下。我之所以沒選擇其他維權渠道,是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鬱悶絕望之下才這樣做的,當時連死的心都有,就是想靠這樣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記者:你現在傷勢如何?將來有何打算?

孫中界:醫生説我左小指肌腱斷裂,傷及肌肉、骨頭和神經系統。雖然當晚就給我做了手指縫合手術。可醫生説斷指即便能連上,也不可能像以前那麼靈活了。如果浦東區的執法部門不公正處理,我準備上法院起訴討説法。

記者:如何證明你的清白?

孫中界:我怎麼能證明?只有天地良心知道我的清白,我要説的是,我是在做好事,我沒要那個男子的錢,是他丟下錢誣陷我的。既然執法局説我非法營運,就請執法局拿出錄音錄像證據,我願意配合他們的調查,希望他們能公開他們的證據,還我清白。

記者:下次開車再碰到有人遇到困難求助攔車,還會停車嗎?

孫中界:我很想幫助這些人,可我再也不敢輕易停車了,我已經為這付出一個手指的代價了。


迴應

浦東執法部門否認“釣魚”執法

10月1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稱,10月14日晚間7點多,有1箇中隊、約12名執法人員參與了查扣孫中界從事非法運營的行動。“根據羣眾反映,即航頭鎮附近非法營運的車輛比較多,我們就在14日晚組織計劃了該行動。”於是,包括3名民警在內,執法部門在事發路段附近設置了檢查站。在檢查的過程中,查扣了孫中界的車。

“根據執法隊員的報告,孫中界當時情緒反應正常。”這名負責人説,他後來才得知,孫中界回家後自殘。

這名負責人認為,所有駕駛員都不會承認自己駕駛了“黑車”,這是黑車司機在遭查扣後的普遍反應。

至於如何判斷是不是“黑車”,該負責人説,一般認定車主與乘客是否發生了以營利為目的的利益關係,除了司機是否收錢外,“我們是(通過)對乘客的詢問、執法隊員現場的判斷,來確定乘客和司機的關係,以及司機是否從事非法運營。”

對於上孫中界車的那名男子的身份,該負責人表示,該乘客並非交通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並不認識。該乘客的證人證詞可作為執法人員判斷孫中界是否從事非法運營的依據之一。

質疑

是巧合還是“釣魚”執法?

對於此事,上海媒體記者採訪了上海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

問:為什麼乘客要求的停車處與執法部署相重合?

答:如果不當場發現違規,執法部門也沒法認定是非法營運。打擊非法營運的執法具有即時性的特點。

問:僅憑乘客的一面之詞,是否可以認定孫中界從事非法運營?

答:此事中,乘客願意出來作證,但並不清楚他有沒有錄音。執法部門將按照正常的程序執法。如果此事進入法律訴訟階段,該證人證言可以呈堂提供。但通常情況下,一般採取不見面原則。

問:執法過程中是否會出現誤認,並挫傷樂於助人司機的積極性?

答:可能性不大,如果當事人有異議,可以進行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保障手段。

背景

上海“釣魚執法”事件頻發

據媒體報道,今年9月8日,上海市民張軍就遭遇了“釣魚執法”,他的“長安福特”在路口等紅綠燈時,一名30多歲的男子捂住腹部,聲稱“胃痛”,要求張軍搭載一程。7分鐘後,該男子“完全沒有了胃疼的樣子”,並主動提出,“我給你10塊錢”。張軍稱,他當時立刻表示,“我是私家車,你胃疼才載你的,不要你錢”。兩分鐘後,“長安福特”應男子要求,轉彎,停下。該男子試圖拔出該車鑰匙,並與張軍扭成一團。七八名身穿黃綠色制服的執法人員包抄上來。張軍隨後被執法人員強行押入一輛麪包車,“長安福特”遭到扣押,那位男乘客則不知去向。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認定張軍為“非法營運”,並處以1萬元的行政罰款,交付罰款10天后可取回扣押車輛。張軍認為自己是“被釣的魚”,並把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銷行政處罰並承擔訴訟費用。

而另一車主江濤也遭遇過“釣魚執法”,他之所以肯定自己是“釣魚案”受害者,有一個重要原因。今年6月21日,他被“當場抓獲”後,曾在同一個地方,重遇一男一女兩位乘客。當時,他們正要求一輛桑塔納“搭載”。江濤隨即上前交涉,發現兩名“乘客”身上有錄音設備。

“這很正常,真的黑車嘛,很難抓的。那麼就找個‘釣鈎’來,釣你上鈎,讓你做黑車,罰罰款嘍。”在上海,一位老司機告訴記者,整個上海市至少有上千個“釣鈎”。他説,每次執法前,執法大隊都會先確定抓黑車的“地帶”,然後帶着“釣鈎”前去踩點,一般一個區至少設置五六個點,一個點要抓至少5輛車。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閔行區,“釣鈎”每“釣”到一位私家車司機,便可獲得300元人民幣,“釣頭”則提取200元。寶山區給“釣鈎”開出的價格也是200元,南匯區250元,奉賢區則是600元。“釣鈎”用這些錢準備錄音筆等工具。一個成熟的“釣鈎”,月收入少則兩三千元,多則五六千元,而“釣頭”每月能淨賺1萬至2萬元。

張軍的代理律師郝勁鬆表示,根據以往經驗判斷,“釣鈎”往往有兩個特徵:一是引司機到埋伏區,二是“試圖拔車鑰匙”。另外,“釣鈎”往往攜帶錄音設備,既然官方承認執法過程中的錄音存在,“那麼,上車的人無疑就是‘釣鈎’”。

據悉,張軍一個月來已經聯合了十幾位“釣魚案”受害者,打算將官司進行到底。


進展

責令浦東新區徹查真相

據上海媒體10月17日報道,10月14日發生在浦東閘航公路上的涉嫌非法營運交通行政執法一事,引起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上海市政府已明確要求浦東新區政府迅速查明事實,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公之於眾。上海市政府強調,必須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依法維護正常的交通營運秩序,依法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於採用非正常執法取證手段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查處。

昨日下午,孫中界告訴記者,17日,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人員帶着禮品到醫院看望了他,並説對此事很重視,會認真調查處理此事的。孫中界説,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處理,他準備起訴討回公道。

河南力天律師事務所主任丁香説,“釣魚執法”取證方式是違法的,用違法手段取證是無效的,因此導致的處理結果也是無效的。孫中界的遭遇讓人同情,但他悲憤之餘採取極端的自殘方式並不妥當,這也是對他自己的再次傷害。

上海

“釣魚執法”事件水落石出

據新華網快訊,浦東新區將終結孫中界“釣魚”式執法案並向公眾公開道歉;閔行區張暉事件執法取證不正當,區政府將依法撤銷原處罰決定。據記者瞭解,中午11時半,新區政府將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調查結果。

孫中界可以協商國家賠償

上午10時,孫中界的代理律師郝勁鬆表示他還沒有看到網上的消息,他與孫中界正去往浦東新區政府,參加新聞發佈會,公佈案件調查結果。不過他介紹,他們剛剛與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黨工委書計,辦公室主任等進行了十分鐘的會談。對方表示,孫中界14號的事件經過浦東新區的聯合調查,結論是交通執法大隊採取了不正當的取證手段,浦東區政府責令有關部門中止調查程序,歸還被調查車輛,同時向孫中界同志表示誠懇的道歉,孫中界由此產生的一切財產損失可以協商國家賠償,對傷口的處理,也想聽聽我方意見。

郝勁鬆表示,他的要求是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就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栽贓陷害執法一事在上海媒體,河南媒體,及中央媒體向孫中界先生公開承認錯誤,賠禮道歉,恢復孫中界先生名譽。由於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栽贓陷害,使得孫中界先生遭受巨大精神創傷,為證清白,孫中界不惜斷指以證清白。我方向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及其它賠償。此外,由於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違法行政非法扣留孫中界先生車輛,我方要求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扣留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釣魚兩當事人心情平靜

“對個案的處理這個結論我是認可的,但是他們避開了‘釣魚式執法’的稱呼,用了個‘不正當的手段’,到底是怎麼個不正當,我認為他們應該勇敢的承認。”郝勁鬆説。

孫中界對記者表示,他目前的心情很平靜,從之前新華視點發布了有利於他的調查結論,有“倒釣”的嫌疑,他就有現在這樣的心裏預期了,他非常感謝全國輿論對他的支持。

而“閔行倒釣案”的當事人張暉(化名張軍)對記者表示,作為個案,他很高興,不過他希望所以的釣魚執法案都能得到公正處理。“我認為法律應該公正,政府應該有公信,執法人員不用亂使用手裏的公權力,破壞社會的和諧。”張暉説,“我不知道國家賠償怎麼申請,我就希望他們能向我道個歉。”

應成立“釣魚執法”專案組

不過,郝勁鬆認為,孫中界被栽贓陷害僅僅揭露了冰山一角,據保守估計在上海每年被“釣魚式執法”所栽贓陷害的車輛有數千輛。自上海釣魚執法被媒體揭露後,郝勁鬆每天都收到全國各地大量車主的來信和電話,反映自己被釣魚執法的情況,目前郝勁鬆及助手正在做這方面的統計和調查工作。郝勁鬆認為:數量眾多的“釣鈎人”與上海各區交通執法大隊的成員相互勾結,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栽贓陷害大量車主,騙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已涉嫌有組織犯罪,上海市警方應當在18個區縣立即成立“釣魚執法”專案組,迅速立案,對眾多“釣鈎”,釣頭及背後唆使的交通執法隊員實施布控抓捕,及時破獲這個嚴重危害社會秩序,造成社會嚴重不穩定因素的有組織犯罪團伙。郝勁鬆説,現有的打擊黑車手段,治標不治本,一方面在城鄉結合部存在大量出租車市場需求空缺,另一方面,有關部門卻不允許個體户從事正規出租車運營,市場需求導致個體私車成為黑車運營。要想真正消除黑車,只有對現存的出租車制度進行改革,降低出租車准入制度的門檻,允許個體户從事出租車運營,運用市場調節的槓桿,可從根本上消除黑車。


相關評論

砍掉引誘“釣魚執法”的指揮棒

最近圍繞上海釣魚執法的新聞很密集,先有兩起事涉“釣魚執法”的行政訴訟在進行,接着有媒體調查該市閔行區用釣魚執法查非法營運的利益鏈條,並披露: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兩年內罰沒款達5千餘萬。10月14日發生在上海浦東的涉嫌非法營運交通行政執法一事,因當事人90後小夥自斷手指以示清白而再度引起了各界關注和爭議。17日,上海市政府首度正式就此迴應稱,要求迅速查明事實,及時公佈於眾。(《廣州日報》10月18日)

“釣魚執法”的存在表明某些執法者為了“執法工作的可持續性”打起了合法運行者的歪主意,用參與制造違法事實的方式,從“源頭上”控制並解決執法的數量和質量問題,以確保執法工作的“成效顯着性”,達到既從“數字上”整治了萬惡的黑車,又從“經濟上”使執法者收益頗豐的雙重目的。這將行政執法庸俗化為一種“生意”,使執法權蜕變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

據報道,在《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2007-2008年度創建文明單位工作總結》中提到,在兩年時間裏,該大隊“查處非法營運車輛5000多輛”,“罰沒款達到5000多萬元”,“超額完成市總隊和區建管局下達的預定指標任務”。照此計算平均一輛車罰款1萬元。所有的祕密就在執法者的罰款權中,執法者會為了將罰款據為己有而罰款,也會為了獲得行政考核的“優良”而罰款——釣魚執法就是這樣的產物。“市總隊和區建管局下達的預定指標任務”從何而來?以何為據?“成效”如何?建議上海市政府應該順着這根藤,查查引誘“釣魚執法”的這根指揮棒。

各級政府為了遏制行政罰款權也採取了一些辦法,最主要的做法是執行收支兩條線,其核心目的是要讓罰款行為還原成為純粹的執法行為,不被異化為部門利益的提款機。據媒體報道,在上海閔行區,“釣鈎”(引誘合法運營者上鈎的人)每“釣”到一位私家車司機,便可獲得300元人民幣,“釣頭”則提取200元。寶山區給“釣鈎”開出的價格也是200元,南匯區250元,奉賢區則是600元。倘事實如此,不禁要問這些錢從哪兒來?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怎可能有這樣一筆財政撥款?如果採取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手法的話,説明罰沒款的監管和使用上有漏洞,從而使“釣魚執法”成為一個有利可圖的“生意”。

有些評論認為,釣魚執法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意指此舉與公安機關偵查中的“特勤”、“卧底”好有一比。此論差矣!如果我們認同“釣魚執法”,就是認同了行政執法者可以不擇手段地執法,必然使行政執法成為一場權力擾民鬧劇,百姓無法判斷自己的行為進退失據,公權機關無法正確引導百姓,法律形同虛設。

就上海的“釣魚執法”事件而言,其目的在於整治黑車。這是件老大難問題,難在哪兒?不外乎因為三種情況:第一、整治黑車愛搞運動,忽緊忽鬆,形不成重拳出擊之勢;第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將整治黑車與當地的市政建設統籌考慮,使孕育黑車的市場始終生機勃勃;第三、執法者與黑車經營者形成了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公權保護不法行為以獲得不菲權力租金。

不解決黑車整治問題,誰能保證哪一天不會出現打着整治旗號禍害百姓的新玩法?當然,如果上海市能通過徹查“釣魚執法”事件,拔出蘿蔔帶出泥,把黑車整治問題的病根也找到,就更好了。

“釣魚執法”事件處理不能止於道歉

遇到醜事、難事首先想到“捂、賴、藏、封、辯”之傳統應對民意手段,導致政府很難不做錯事。但面對言論空間開放,行政執法對象維權意識普遍增強,政府迴應輿論質疑的方式方法必須與時俱進。

經上海市民、國內媒體及無數網民鍥而不捨地質疑,發生於10月14日的“釣魚”事件終於真相大白,10月20日上海浦東新區城市行政執法局公佈的否認存在“釣魚”執法的謊言被事實無情揭穿。

昨日上午,浦東新區政府召開新聞通氣會,承認“10·20”結論事實不清、結論錯誤、公佈草率,決定依法終結孫中界案並做好善後工作。浦東新區政府還就誤導公眾及輿論作出公開道歉。

與此同時,針對“10·14”事件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市政府做出“堅決禁止不正當調查取證行為”之承諾,並將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政問責。

“10·14”事件令上海很受傷,弄得市、區兩級政府極為被動,但事件最終還原了真相,體現了有錯就改的精神,值得肯定。

採取“釣魚”方式實施交管執法在上海由來已久,在各地也長期存在。這既是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之重大缺陷,亦受公共交通供給矛盾長期未能化解之連累。

公交服務供給不足,軌道交通與公交車接駁常常缺乏“最後一公里”,公交線路疏、班次少、城郊接合部公交服務盲點多是黑車運營猖獗的直接原因,打擊黑車固定證據難則直接誘發“釣魚”式執法。

各地方政府利用行政許可手段“尋租”,高價出售的士準運證,的哥“份子錢”過重,導致出租車市場長期發育不良,難以承擔公交服務供給不足的輔助供給職能,也是誘發黑車屢禁難絕且越打越多的直接誘因。這中間既涉及公交服務之需求剛性又涉及黑車違法經營成本極低,客觀上誘惑更多的社會司機以開黑車作飯碗。

我相信,“釣魚”式執法並不符合絕大多數執法者之心願,他(她)們也是普通人,也有做人的底線和尊嚴,基本的人性並未泯滅。“釣魚”式執法之所以愈演愈烈,背後受“執法經濟”驅使,根子在於“既要馬兒跑得快,又要馬兒不吃草”。在行政編制、執法經費甚至於執法隊員正常工資獎金缺乏財政渠道剛性保障的困境下,公權力很容易被濫用,執法墮落為“創收”幾乎難以避免。而利用公權力“創收”就如同吸毒一樣可怕,一旦沾染上就極易上癮。

鑑於社會處於“轉型與發展”時期,公交服務短缺而到處急需錢,文明執法與公權力傳統行使習慣及手段之衝突,自我執法監督流於形式及“第三方監督”長期缺席,擴大行政編制及預算面臨強大社會壓力及政府自身支付能力限制等現實困惑,以及不適應輿論監督、害怕監督,遇到醜事、難事首先想到“捂、賴、藏、封、辯”之傳統應對民意手段,都導致政府很難不做錯事。但面對言論空間開放,行政執法對象維權意識普遍增強,互聯網作為思想文化信息集散地和社會輿論放大器所顯示的巨大輿論能量,政府迴應輿論質疑的方式方法必須與時俱進。

“寶馬彩票”、“周老虎”、“躲貓貓”、“武漢經適房”的深刻教訓,和“釣魚”執法否定之否定,都使政府公信力一次次受到重創。在政府公信力一次次得到“修復”過程中,政府執政能力尤其是應對輿論的能力也在社會質疑聲中逐步得到提升,本次“上海謊言”的收穫之一也在於此。


“釣魚”事件是權力尊重權利樣本

明知認錯可能會“失面子”、有“麻煩”,依然堅定地把權力尊重權利作為政府自覺。上海“釣魚式執法”事件的處理雖然一波三折,仍然值得稱道

浦東新區政府當眾認錯,閔行區政府撤銷此前不當的行政處罰,上海市政府要求“堅決取消”、“立即糾錯”、“高度透明”——26日上午,當“斷指司機”孫中界為了這個“清白”的終於歸還而當眾落淚時,一個多月來,一直為“釣魚式執法”而關注、質疑、義憤的公眾,也終於可以長長地舒口氣了。

孫中界等來清白,花了12天。這12天,很漫長——因為每一日,對這個先是被執法部門施放“倒鈎”給予處罰、後自斷手指也沒能討個説法的人來説,簡直度日如年。

但人們不會忘記,當年“虎照”事件,一些地方和部門,為了自己那點“臉面”,竟然遲至8個月之後,才公開回應,承認有假。而此次上海的處理,從10月14日事發,到20日浦東相關部門草率作出“不存在所謂的”倒鈎“執法”結論招致更多公眾質疑後,上海立即組建多方人士參與的聯合調查組展開獨立調查,並迅速將結果公之於眾。無論是迴應的層級、速度,還是後期調查的方式、對調查結果的態度,都讓人們看到了一個“有錯必糾”的政府,看到了一個“敢於負責”的上海。

這起公共事件,有理由成為一個政府行為與公民權益的互動樣本。

這樣本,是關於執法者與管理者在今天究竟該如何推動程序公正與人性執法的管理思路。為了達到某種管理成效,過去,我們常常忽視成本、手段甚至是對社會心理的傷害。事實上,類似“釣魚式執法”,不獨上海有,也不獨交通執法部門有,它既是長期以來某些部門與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淡薄所致,也暴露出貧瘠的民本思想。“釣魚式執法”事件,再次讓我們悚然驚覺了這一管理思路的巨大禍害。

這樣本,是政府在明知認錯可能會“失面子”、有“麻煩”,依然堅定地把權力尊重權利作為政府自覺。上海不會不知道,公開承認執法問題,對相關執法作出種種限制,向來取證難的“黑車”打擊問題可能再度陷於困境,但仍然在輕重權衡中,選擇了從百姓的利益出發——這份勇氣與擔當,值得讚許,也應該獲得公眾的理解與支持。

這樣本,更是政府與公眾如何在良性互動中共同進步的又一案例。當“以人為本”成為這個社會最響亮的主流價值觀,當公眾權利意識日益覺醒,如何面對越來越普遍的輿論監督,是一種執政技術,更是一種執政理念。在經歷並積極參與了“虎照案”、“西豐事件”、“跨省追捕發帖者”、“彭水詩案”等公共事件後,公眾參與政治生活的熱情日益高漲,方式也更為成熟;而另一方面,政府的公開回應也越來越迅速坦誠,並開始懂得把輿論監督作為推進解決城市老大難問題的契機——在上海決心對“釣魚式執法”斬草除根的同時,我們也看到,政府正在廣納民意,尋求對非法營運現象更有效、更文明、更依法的解決之道。

勇於和善於從錯誤中汲取教訓者,才會有光明的前景。人如此,城市亦如此,民族更如此。